逼停PX項目不代表"強社會"已經形成-潘妮妮
曾經成功的威權國家通常有這樣一種比喻:國家(政府)如同父母,社會/公民就像孩子,以此來證明國家強制和公民服從的合理性。但是,隨着大多數曾經成功的威權國家在解決經濟後續發展問題不力,加上腐敗和各種次生社會問題,而在經濟發展中成長起來的“年輕城市中產階級”也自然而然更傾向於接受“民治政府”(self-governed government)這樣的理念。一旦提及“強政府”,一些關於威權,或者説極權的記憶——或者説,被傳達的記憶——就在我們的大腦裏發酵,威權的“強政府”失去了曾經的不言自明的合法性,需要自圓其説的理由。鑑於“強政府——弱社會”已經被否定,那麼我們剩下的選擇——如果不是無政府主義的話——就自然是“弱政府——強社會”或者是“強政府——強社會”,兩者都有理論上的可能性。本文也就借一直還在發酵的PX事件,引出一些想法。
在昆明PX事件中,“奮起”的“年輕城市中產階級”看上去似乎選擇的是前者。和廈門及寧波事件不同,昆明市民從一開始就選擇了大規模的“散步”,從廈門和寧波事件中,我們已經看到了一旦“散步”,政府就會立刻讓步,工程就會“停建”。
但這真的是“強社會”麼?
我以為不是。事後認真地想一下,在PX事件上政府的“讓步”真的是對“民眾”利益的讓步嗎?政府在明知道昆明PX項目的環境影響其實非常小、也完全是可以控制的情況下,在明知道項目會給雲南當地民眾帶來實際的經濟效益和就業前景的情況下,在明知道項目與國家能源保障體系相關的情況下,為什麼要簡單地答應停止項目?**“散步”看上去很有效,但實際上卻把一個經濟發展和環境污染的社會問題——或者説,次政治問題——硬生生地變成一個純正的政治問題,看上去“停建”是“社會”的強烈要求,實際問題的處理卻是依照“政治”的邏輯。**整個事件中的“社會”其實依然是非常弱小的。
首先,是對信息的辨識能力,個體對謠言的承受力是很低的,這完全可以理解,而出於對“強政府”的排斥,又本能地拒絕政府的“闢謠”。而恰恰是這個時候,一個“強社會”需要一個機制由真正的專業人士做出集體的探討,需要一套有效傳遞科學信息的社會機制,同時,也需要公眾人物的自律和民眾對自身各種利益的嚴謹算計,但是這次事件中並沒有。
其次,是社會自身訴求的能力,面對一個有環境影響的工程,成熟的社會應有自己的機制——相關專家,法律人士,利益相關團體,交流機制,等等——形成理性的訴求,這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的負責。可惜PX事件中的“停建”訴求似乎就是基於一則謠言和“政府都是大壞蛋”的預設,如此頗有點衝動的訴求最終傷害的恰恰是社會公眾自身。
所以這實際並不“強”的社會,哪怕散步的參與者並沒有這個自覺,但他們訴求的仍然是一個“強”政府,這個“政府”看上去應該叫幹什麼就幹什麼,而且什麼都能幹。相信我,這不是人類的政府,是機器貓。所以,到底什麼是“強政府——強社會”模式依舊是個需要繼續探討的問題。
一般來説,我們認為歐洲福利國家是,只不過,對於從基督教社會以來自然沿革出成熟社會自治的這些西歐國家而言,“強國家”主要意味着法制的建設和公共福利的大量提供,**而中國的“強國家”還擔負着提供有效公共服務和法制資源幫助“社會”成長的責任。**這樣説似乎很像“父母和孩子”這套説法,但本質是不同的,讓我們通過假設一個事件場景來説明:某地要建個化工廠,這會產生巨大經濟效益,也有利於當地產業升級的戰略項目,但網上盛傳項目會產生致命的環境影響,而專門機構研究者認為影響不大且可以通過多種手段控制,有環保組織抗議修建,他們的抗議得到了周邊居民和地產商的響應,同時化工從業者相關團體支持,競爭行業則抗議,同時可能因為項目選址而搬遷的居民部分支持部分反對,多元而複雜的社會利益是最終政策對應的基本前提。在利益如此錯雜的情況下,如果是已經自然成熟的社會,各利益相關方或訴諸直接的交涉,或通過大眾媒體傳達訴求爭取中立者的支持並對政策過程施加壓力,或直接訴諸代議機構的博弈。
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則缺乏此類條件。那麼我們對政府就大概可以有如下的期待:保證化工廠的經濟收益能夠進行平等分配的制度建設,對受損失行業和工人的補貼,維護公平競爭環境的制度,公正細緻評估實際的環境影響,對受到環境直接影響的民眾進行相應的補償,召開聽證會,為不能有效利用法律手段和傳媒手段的弱勢羣體提供救助,有效緩解社會衝突,懲治邪惡的私利,防止感情衝動和偏見被人為放大,等等。這些顯然都是貧富分化嚴重、地區差異突出的社會很難自力提供的。
其實,真的要談到對現代政府的期待,絕非我輩能簡單概括,如果真的有完美符合期待的政府和治理存在,那麼所有小心翼翼的學者和實際工作者都像是笑話一樣。古語云,治大國如烹小鮮,制度建設和實際治理都需要更細緻更尊重差異性的思考。不過至少,**也許我們可以先修改一下對“強政府”的固有想法,“強”並非強制干涉和濫用暴力,而是把“加諸於社會的權力(power over society)”轉變為“嵌入社會的權力(power through society)”,能夠有效收集多元利益的信息、平衡科學與利益、維護法治、照顧變化的現實……等等,這樣的政府看上去似乎戰戰兢兢唯唯諾諾,卻是真正意義上的“強”國家。**這樣的國家自身的完善,恰恰是社會不斷成長的食糧而非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