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截獲美國轉基因玉米種子郵件21箱115千克
日前,哈爾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入境郵件中截獲21箱來自美國的玉米種子,共計115千克,檢測後發現其為轉基因種子,這是黑龍江省檢驗檢疫系統首次截獲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入境玉米種子。這些玉米種子將被銷燬。
由於美國是玉米細菌性枯萎病疫區,我國禁止美國玉米種子進口。上述玉米種子發自美國同一家公司,分別郵向黑龍江省內兩家種業公司。
我國自2002年3月起,頒佈實施了《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嚴格要求從境外進口的安全等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引進單位或境外公司均應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必須按照程序經嚴格審批,獲得相應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或者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後方可入境。
據檢驗檢疫相關負責人介紹,未經風險評估和審批引入含有轉基因成分,有害生物隨之傳入的可能性極大,如果控制不嚴,將會對黑龍江省農業生產和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可能會造成其基因漂移到其近緣種,嚴重影響自然生物類羣,產生難以預料的後果。
2001年,國務院頒佈《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4號),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了明確規定。在進口方面,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已先後評審批准了轉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等四種作物的進口安全證書;除棉花外,進口轉基因大豆、玉米、油菜僅限用於加工原料,不得用於種植。
2012年1月,我國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燕窩、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有機栽培介質、轉基因生物材料等,均被列為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

此前,我國已經多次截獲轉基因作物種子。
2010年6月,浙江省湖州檢驗檢疫局從一批來自美國的大豆中截獲混雜的轉基因玉米種子。經檢科院檢測,在其中檢出NOS、CaMV35S、PAT和CP4-EPSPS四個基因,確定該批玉米種子為轉基因生物,這是該局首次截獲轉基因生物。經初步估算,這批大豆中轉基因玉米的混雜率達到每公斤5粒左右。
2011年 2月15日晚,福建皇崗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首次在福田口岸從一名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中截獲50包、22.5千克台灣產玉米種子,該旅客稱打算帶回惠州農場用於種植。
經查驗,該批玉米種子是台灣產非轉基因的超甜玉米種,經濟價值較高,市場價格每千克約人民幣800元。該批玉米種子價值近兩萬元,該旅客未向檢驗檢疫機關申報,也未能提供相關的檢疫審批證明,其行為屬於未依法辦理進境植物檢疫審批手續及未依法申報進境植物檢疫,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
2011年9月,深圳羅湖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港澳入境通道截獲多名“水客”攜帶的玉米種子。經查,該批玉米種子用纖維袋和紙袋雙重包裝,每包10千克,共計25包250千克,為先正達公司在美國愛達荷州的基地生產,種子為超甜品種,品名為CUPOLA,系轉基因雜交品種,種子表面均染有紅色種衣劑,保存及運輸條件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