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抵制雅安捐款”議員黃毓民 昨被裁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雅安420地震發生後,香港立法會討論撥款1億港幣賑濟災民,在立法會會議上遭到數位“立委”的強烈反對,其中一位批評大陸慈善機構腐敗,其視頻被分享到內地網站並被“瘋狂”轉載,“血濃於水,酒濃於水啊!”等言論被轉引無數,這位立委就是黃毓民。
而昨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根據黃毓民在11年“七一”遊行後,召集羣眾佔據中銀大廈對出行車線,裁定其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黃毓民被判入獄6周,緩刑14個月,同時被罰款4800元。裁判官特別指出,黃毓民在作供時宣誓稱被警員推倒,據照片核實並無此情節。

因“批評港府捐款”一炮成名
四川雅安地震發生後,香港社會對捐款與否出現分歧,在4月24日立法會財委會上討論政府申請撥款1億元賑濟雅安災民。
黃毓民反對港府撥款賑災的發言,4月29日被網民上傳至內地影片分享網站“優酷”,片段不但未被刪除,還意外引起網民熱烈討論。10天內點擊率超過248萬,逾1.3萬人留言回應。
他的發言中,有“別跟我説‘血濃越水’!‘酒濃於水’呀!拉菲呀,幾萬元一瓶呀!很簡單的道理,(市民)就是不相信(大陸)。”
“最近金價下跌,大量內地人到香港搶購黃金,強國人民是這麼有錢!把香港市面上黃金產品搶購一空!全國省市用政府名義捐了多少錢給四川?香港捐的錢是北京的20倍!”
這些話語被大陸網友轉載,有網友認為黃毓民在發言中,憂慮內地地方官員中飽私囊,又批評中國紅十字會貪腐。也有人對其分割看待香港和內地的看法很有意見,“香港人那麼多人還在住比鳥籠子還小的屋子,還是請香港人留着自用吧!不想當中國人可以,今日不想當,我們會覺得很惋惜。明日明時,你想再當回來,恐怕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
黃毓民一下子成了新浪微博用户搜尋的關鍵字榜首。

黃毓民反對港府撥款賑災的發言
組織“賓禮府”示威,衝撞警察,事後反誣被警察衝撞
據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黃毓民和陳偉業,於2011年“七一”遊行期間號召羣眾到禮賓府示威,指揮隊伍衝向警察防線,罔顧現場的示威者、警員和記者的安全,幸得警方及時以胡椒噴霧控制場面,才沒人受傷。

黃毓民組織衝撞禮賓府並圍攻警察

民眾試圖衝破警察封鎖

黃毓民以組織抗議遊行著稱
對於黃指《公安條例》是打擊言論自由的惡法,裁判官根據控方呈交的資料反駁指,由1997年有1190宗公眾集會和遊行,去年增至7520多宗,顯示很多遊行也可和平進行,可見香港的機制已提供了言論和示威自由的法理情境。
裁判官強調,以激烈行動大規模破壞法治是不可取的,對社會議題有強烈意見的人,犯法也要負上刑責。另黃審訊時供稱警察推跌他,但根據呈堂相片,證明警方沒可能推跌黃,反而是黃陳二人指揮示威者衝向警方防線,二人未及退出,黃於是跌倒,並直斥黃在宣誓下“對執法人員無理指控”,是加刑的因素。對於陳偉業審訊時曾呈交了一張報章刊登的相片,顯示他被警員襲擊。杜官會將事件轉交律政司,再交予警方處理,以調查是否有人應負上刑責,以及研究前線警員應怎樣處理事件。二人於庭外表明會上訴。黃毓民指判刑不合理,直斥:“動不動就告非法集結,這個政府發瘋了!”
然而,黃毓民和陳偉業兩人,似乎已經鬧僵,有記者看到兩人領取裁判時形同陌路,沒有言語,有人分析這與二人近日競選分歧有關。
就在法院外,支持和反對黃毓民的人們集結,“沉默之聲”和“愛港之聲”共約40人到庭踩場,與在場的人民力量的支持者用擴音器互相大叫口號,場面嘈吵。

反對黃毓民的羣眾在法庭外集結
記錄並不好
黃毓民一直自稱“政府的眼中釘”,號稱為中共迫害,然而其行為常常有言行不符的記錄,2004年5月,黃毓民聲稱自己及家人受到中共及黑社會的生命威脅,宣佈要離開香港。稱要離開幾年避難,把妻兒交託給朋友李育添照顧。
而三個多月後,即2004年9月3日,黃毓民長子黃特漢涉販毒被捕,並在黃特漢租住的一間賓館房間內,搜到懷疑用作吸毒之用的工具,其後被警方控告一項販運類似是危險藥物的物質罪,和藏有可供販賣危險藥物罪。黃毓民為解決長子的官司,又稱“冒着中共及黑社會”的生命威脅而回港。
黃毓民和太太經營的私房牛肉麪旺角分店,因香港設立最低工資,必須抬高以往所付給員工的工資,因而無法經營下去,又稱店鋪租金上升,於2011年全數結業。
而這一次,黃毓民又因帶頭衝擊警察,反誣警察對其衝擊,遭到了法律的懲罰。香港人民一直以法律完善,遵紀守法自豪,黃議員批評內地腐敗,即以香港廉政守法為對比,此次香港對他的判決,並無“牢獄之災”,應言仍屬從輕,作為公眾人物,相信黃議員會對自己的言行一致進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