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檢局:“香檳”商標僅限法國香檳區所產葡萄酒使用
近年來,中國葡萄酒的銷量迅速增長,從2001年的5萬瓶到2010年的100萬瓶,去年則增至200萬瓶,這令中國成為歐盟以外的全球第五大葡萄酒市場,“香檳”商標因此也被廣泛使用。日前,國家質監總局批准在中國對香檳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據規定,只有在法國香檳區選用指定葡萄品種、根據指定的生產方法流程所釀造的起泡酒,才可標註為香檳。
香檳區葡萄酒行業委員會稱,“香檳”商標不僅應用於中國製造的起泡酒,還有蠟燭、寵物狗玩具等產品。
起泡酒於清朝乾隆時期被引入中國,慈禧太后在命人打開起泡酒瓶塞時還曾打破過花瓶。

香檳區巴爾坡葡萄園
委員會發言人馬里奧克斯週一對中國政府這一舉措表示歡迎,稱中國對香檳實施的保護已達到“理想水平”。該委員會同時還在遊説美國和俄羅斯保護香檳商標。馬里奧克斯説:“中國法律給予我們以俄美未曾給予的保護。”
香檳區是法國最早的葡萄酒法定產區,在香檳區內,共有四個產區生產香檳酒,它們分別是蘭斯山脈,馬恩河谷,白岸和巴爾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