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遭城管踩頭店主劉國峯承認道歉公開信是自己親自發布
“新華社中國網事”今天報道稱,延安被城管踩頭商户劉國峯承認近日網絡流傳的“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確係自己發佈。該公開信最早於7日出現在網絡上,信中表示向城管打人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不過昨天有媒體稱,劉國峯否認曾寫道歉信。

劉國峯和相關城管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
“道歉信”遭網絡質疑
延安城管“跳踩商户頭部”事件近期引發廣泛關注。6月7日晚上11點多,在百度貼吧“延安吧”中出現了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再次引起網友熱議。發帖人“美利達店員01”聲稱,是“受當事人劉國峯委託,美利達現將他致各網友的一封信發佈於此”。
公開信中聲稱“在這個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對,但客觀地説,我也有一定責任,我想,當時我如果能冷靜處理,不要太過沖動,也許可以避免肢體上的衝突。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
公開信中還稱,“我和家人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同時,此前“網絡上存在部分不切實際的傳言,對延安的城市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希望廣大網友“不要聽信謠言,客觀公正地看待這個事件,更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
這封公開信不但沒有平息城管打人事件,反而招致了眾多網友的質疑,認為這封公開信並非出於劉國峯本人的真實想法和意願,而是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事後危機公關的舉措之一。網友質疑,劉國峯的公開信不合乎邏輯,行文風格太官方,文中不乏“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組”、“公正的處理”等詞語,有代筆嫌疑。
而13日《城市信報》更是報道稱,劉國峯接受該報採訪時,否認該公開信為自己所寫:“信不是我寫的,不代表我的意思。”報道還稱,劉國峯仍在醫院住院,並稱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安排的專人陪護,“不方便多説”。

“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
劉國峯:親自上傳
新華社記者13日就此事獨家採訪了雙方當事人。受害商户劉國峯的“委託人”馬某告訴記者,公開信是他們和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商達成共識,由她親自執筆,眾多騎友集思廣益寫出來的,在發表前經過受害者劉國峯同意,並由劉國峯自己親自上傳到百度貼吧。
6月7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局長張建朝在醫院向劉國峯正式道歉時,劉國峯提出,善後事宜城管局可以和他的委託人馬某進行溝通,當時記者也在現場採訪。據馬某講,受劉國峯委託,7日下午到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商議賠付事項,“劉國峯之前提出三個條件,一是賠償醫藥費,二是城管局必須賠禮道歉,三是儘快歸還騎友們被扣的自行車”。
馬某表示,延安市城管局滿足了受害者的三個條件,他們對處理結果也比較滿意,因此他們願意配合政府的工作。“寫公開信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希望我們能夠表達對處理結果的態度,並且徵求過我們的意見;二是網友一直很關注此事,我們也想給網友一個明確的答覆。雙方最後協商達成共識,由我們發表公開信,表明我們的態度。”馬某解釋説。
名義上的“委託人”馬某目前是一名實習律師。她説自己也算不上委託人,都是騎友,互相信任,作為朋友,她也願意幫忙。7日晚上,馬某和其他騎友通過電話、微信等多次討論,大約用了兩個小時完成此公開信。
“雖然我們都覺得寫得有些倉促,但是完全是按照劉國峯的意願起草的。”馬某説,“劉國峯在公開信中想表達三層意思,一是感謝網友、感謝所有幫助過他的人,二是對政府處理結果表示滿意,三是給延安以延安人民帶來的傷害表示內疚”。
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隊長姬霖表示,寫好之後他們看過原稿。在徵求對方意見的前提下,把“暴力執法”改成了“肢體衝突”,然後交給受害者劉國峯過目。委託人馬某也證實,除了此處改動外,其他均未修改。
劉國峯説,定稿後的公開信經過他和其他騎友認定,7日晚上11點多,現場註冊賬户,發表出去。
至於此前有媒體報道,劉國峯否認曾寫公開信,並表示內容並非本意。劉國峯迴應,此前從未接受採訪,也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他表示,“網絡流言實在不懂,之前我沒有作過任何回應,希望以後也不要干擾我的生活。”
馬某解釋道,在公開信的第二段中,網友誤讀了“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一句是受害者劉國峯向城管道歉,實際上並不是。“目前此事已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演化成為公眾的事情,作為社會人,我們應該有一定的社會責任,這個事情傷害的不僅僅是家人,還傷害到延安和延安人的形象,我們表達愧疚,而不是向誰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