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標稱1300萬買別墅被騙 沒進屋看就簽約
6月14日下午,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非同尋常,原告是有中國首善之稱的陳光標。
在此案中,陳光標自稱出於同情,匆忙買下一棟1300萬的別墅。後發現所買別墅無論房屋面積,還是配套設施都與事先商定的情況有別。陳光標於是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對於購房過程,陳光標和房主各有一套説法,至今尚未公佈案件的審理結果。
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是位於昌平區北七家鎮的一棟別墅,雙方約定的房屋價款是1300萬元。對於購房經過,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在起訴書中稱,今年3月初,陳光標在小區散步時遇到同小區住户王女士,王女士述説獨自帶着一個七八歲的小孩生活的困難和不幸,並説她在昌平區還有一棟別墅,有600多平方米,價款1300萬,因急用錢,希望陳光標把房子買下。當時王女士把房子描述得很美:歐式獨棟,小橋流水,綠地花園,環境優雅,有科技城、濱水公園、三甲醫院、影院、音樂廳、大型購物中心、餐飲一條街等配套設施。

陳光標高調行善,曾出售“空氣罐頭”宣傳環保。
根據陳光標的介紹,當晚8點鐘,王女士就急急忙忙地帶他去看了房子,但王女士卻沒帶鑰匙,導致他沒能進屋細看,而當時天色已晚,周圍的環境也沒能看清楚。結果到第二天,王女士就帶着房屋中介公司的兩個業務員催他簽訂購房合同,陳光標説,因急着要出差,加上同情王女士,他本着一顆善良真誠的心相信了作為鄰居的王女士,未細看合同條款就簽了合同。
簽完合同後,陳光標派公司員工去看房子,發現真實情況與王女士的描述相去甚遠,房子面積雖有600平方米,但產權證上只有284平方米,其餘是違建。院內環境很差,緊鄰大公路,噪音很大,配套設施不齊全,房子的品質根本不值1300萬,他的善心被利用了。陳光標以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的名義起訴稱,根據合同約定,王女士應在今年4月1日前把房屋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因王女士至今未辦理,已構成嚴重違約,請法院依法判令解除購房合同,並判令王女士承擔違約金30萬元。
事情經過到底如何?記者今天上午聯繫上王女士的代理人,該代理人表示,雙方達成房屋買賣協議的經過肯定不是陳光標所説的那樣,但現在王女士身體不好,她並不願向媒體介紹情況。
記者瞭解到,針對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的起訴,王女士提起反訴。她在反訴狀中稱,今年3月5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層數為3層,建築面積為284平方米,成交價格1300萬元。合同就付款方式約定,黃埔公司應當在3月25日前交付定金260萬元,並交付購房首付款240萬元,10月份前,再交付尾款800萬元。但是,黃埔公司不但沒有按時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反而要求王女士按合同約定在4月1日前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手續。王女士認為,是黃埔公司先違約不付款,已構成根本性違約。她請求法院判令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6月15日,陳光標肩挑兩捆百元鈔票走上李琳公益慈善基金會的慈善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