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對斯諾登以間諜罪等提出正式刑事起訴 已要求香港將其逮捕
美國政府已對揭露美國情報機構“監聽門”的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提起刑事訴訟。同時,美國已要求香港逮捕斯諾登。據美國媒體報道,斯諾登此前已承認泄露美國政府稜鏡監聽項目。
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美國司法部官員稱,**美國聯邦檢方已對泄露美國監控計劃的斯諾登提出刑事訴訟,指控他刺探、偷竊和引渡政府財產。**而據另一名官員透露,**美國已要求香港引渡斯諾登。**據媒體報道,斯諾登目前藏匿於香港。
起訴文件6月14日就已密封,**罪名包括盜竊政府財產、未經授權泄露國防信息和故意泄露機密情報等。**訴訟接管法庭位於弗吉尼亞東區,該庭曾審理多起涉及國家安全的訴訟,該區也是斯諾登前僱主博思艾倫諮詢公司總部的所在地。

美國政府以間諜罪等起訴斯諾登
美國聯邦檢方通過提起訴訟,在法律層面向香港方面提出請求。檢方目前有60天時間提起訴訟並將斯諾登從香港引渡出來。
斯諾登可以在香港的法院反對美國政府提出的引渡要求。
不過,**美國和香港方面的引渡協議受到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則約束。**而此次間諜事件正是一起政治犯罪。
一名冰島商人週四表示,如果冰島政府同意提供庇護,屆時他將用已經準備好的私人飛機去接斯諾登到冰島。
冰島政府週五拒絕回應是否會向斯諾登提供庇護。
香港:任何國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根據香港法律辦事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1日回應斯諾登事件時表示,任何國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據香港法律辦事,不會容許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的處理。
袁國強當日出席“檢控周2013”開幕儀式後會見傳媒。他説,明白香港社會或傳媒對這事件非常關心,可以和大家交代的是,任何國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要根據香港法律制度下的相關法例。
袁國強説,本次斯諾登事件,如果機制啓動後,正如其他任何移交要求的處理方法一樣,即依照香港法律制度框架下所有的法律要求辦事。

15日,香港美國領事館前的遊行示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