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上訴 對判決事實認定、法律程序存在異議

雷政富不服判決,正式提出上訴,圖為雷政富案庭審現場
雷政富不服判決,正式提出上訴。記者獲悉,今天(7月3日)下午,重慶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的辯護律師正式向重慶一中院遞交上訴狀。上訴狀對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和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異議。
6月28日,重慶一中院判決雷政富受賄罪成立,受賄金額316萬多元。一審判處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判處罰金30萬元。雷政富當庭未表示上訴。
此前庭審的時候,雷政富辯護律師為雷政富做了無罪辯護,認為雷政富沒有受賄,涉案的300萬元屬於企業之間的借貸,雷政富僅僅承擔了中間人的角色。另外一筆10萬,雷政富也予以否認。雷政富僅承認在出國期間收了1萬美元。
6月28日,重慶一中院宣判的時候,雷政富並未當庭表示上訴。雷政富的辯護律師魯磊透露,7月2日,他在重慶市第二看守所與雷政富會面約1小時,雷政富就其涉嫌受賄一案一審的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和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異議,決定上訴。
“雷政富比較冷靜,認為不雅視頻一事給黨、政府、社會、家庭和其個人造成負面影響,他本人願意承擔黨紀政紀處分,但堅持自己行為不構成犯罪。”魯磊説。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員表示,將會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