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官員回應:器官捐獻資源掌握在紅會手中説法不成立
8日《新京報》報道稱,深圳市紅十字會掌握器官捐獻者資源,一些移植醫院如果希望從紅會獲取這項資源,紅會會以此要求醫院捐款,每例10萬元,以便對捐獻者進行救助。但地方紅會對捐款賬目沒有做到公開,有為自己牟利之嫌。此消息一出,引起軒然大波。
《人民日報》就此問題採訪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業務部副部長高新譜。高新譜表示,資源掌握在紅會手中一説不成立。但中國器官捐獻體系仍需在法律、機構設置方面完善。
深圳市紅十字會也在第一時間對此事作出回應,移植醫院定期向該會捐款用於器官捐獻工作,是雙方經過溝通的,每一例器官捐獻案例完成後深圳市紅十字會均會統計所有費用支出明細,及時向移植醫院進行通報,不存在費用不透明之説,更不存在威脅醫院捐款、每例10萬元之説。

2013年5月7日,南京,一名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在志願捐獻遺體(器官)的橫幅前打電話
以下為《人民日報》報道全文:
器官如何獲取和分配
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的器官移植大國,每年手術病例達到8000餘例。截至7月7日,我國已實現器官捐獻918例,所捐器官移植給了2495名器官衰竭的患者。這些器官來源主要是三個渠道:司法途徑,即死囚捐獻;患者親屬間活體捐獻;公民器官捐獻。近年來,從第一個途徑獲取的器官越來越少,活體捐獻違背了“無損害”倫理原則,主要是通過第三個途徑獲取。
為了讓器官獲取不成為交易,按照國際慣例,2010年,我國開始建立有第三方組織參與管理的器官捐獻體系。這個非營利性的第三方,就是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原衞生部委託紅會負責這方面工作。2012年7月,中編辦正式批覆該機構設立。中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直屬的中央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台建設等相關工作。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或辦公室。各地中心或辦公室建立各自器官協調員隊伍,瞭解潛在器官捐獻者的信息,並報備給各地中心或辦公室。但是,地方的中心或辦公室並不是一個職能機構,而是一個臨時部門,組成人員大多由器官移植醫院提供。地方中心啓動的辦公經費最初由原衞生部撥了100萬元,同時器官移植醫院也積極贊助經費。
那麼,器官協調員如何瞭解到哪裏有潛在器官捐獻者?高新譜介紹,目前全國各地共有器官協調員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屬於紅會工作人員,其他人員都來自各地器官移植醫院。協調員通過各自醫院構築的網絡,發現潛在器官捐獻者的信息,報備給各地中心;同時,告訴給來源上述網絡的OPO(器官獲取組織,一般從屬於器官移植醫院),由OPO通過分配系統進行分配,協調員全程見證。器官移植醫院把等待移植患者信息錄入全國器官捐獻分配和共享系統,形成等待者名單,最終大約有1/5的潛在捐獻者能夠實現器官捐獻。
高新譜介紹,由於管理中心只有監管賬號,不能進行操作、更改。協調員也沒有賬號。只有OPO有賬號,有權分配和共享。所以,資源掌握在紅會手中一説並不成立。
據悉,國家衞生計生委正在會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擬定器官分配管理辦法。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近期將出台協調員管理的相關規定,提高准入門檻,上收准入權,使協調員更好地行使見證、監督的權力。
對捐獻者缺乏人道救助金
器官捐獻者在任何國家都是應該被尊重的,由於其完全的利他行為,國際上認為這羣人應該得到關懷,但多數不贊成從經濟上進行人道救助。但是我們國家的醫療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對捐獻者貧困家庭的人道救助就顯得尤其必要,內容包括捐獻者的喪葬費、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費等等。這一方面因此成為管理中心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
高新譜介紹,在國外,器官捐獻的所需費用都是由移植受者的醫保轉移支付,來源比較穩定,保障捐獻者的權益,比如德國。然而我國對捐獻者的費用,以及對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人道救助金,尚沒有明確的規定。這3年器官捐獻者的費用,主要來源於地方政府以及一些器官移植醫院的自願捐贈。
人道救助金不能僅靠醫院自願捐贈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如何改變人道救助金缺乏的現狀?高新譜認為:“應該有一個較長效的救助辦法。我們已經擬定了辦法的草稿,經過一些程序後擇機發布。”據他介紹,按照該辦法,救助金主要由中央彩票公益金、社會捐贈金組成,救助對象為捐獻成功者及其家屬,其要主動申請,還要經過嚴格審核、科學評估。
器官捐獻體系仍需完善
2010年器官捐獻啓動,至今剛走過4年,去年才批覆設立的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正式運作只有半年時間。
在機構方面,目前只有天津市設立了省級管理中心,絕大多數未設立獨立的管理機構,辦公經費難以籌集;在法律方面,可依據的法律只有2007年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其中對紅會開展這項管理工作,只提出了“依法參與器官捐獻宣傳等工作”。對器官捐獻的獲取、分配與共享等工作,沒有更多的法規來支持。
由於供與需的懸殊過大,每年器官衰竭的病例在30萬左右,而只有不到1萬人獲得器官移植。同時涉及人的生命以及道德倫理問題,使這項公益性的工作不僅專業而複雜,難以一蹴而就。
高新譜介紹,紅會及管理中心將對器官捐獻體系進行完善。具體包括幾項內容:今年年底前爭取所有省份開展器官捐獻工作;推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修訂工作,進一步對紅十字會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進行明確和細化,同時積極推動將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納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實現器官捐獻信息全國聯網等。
目前,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已經按照有關程序完成了信息化研發的招標工作。今年力爭在研究借鑑國外成功模式的基礎上,將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管理系統研發成功並上線。
該信息系統的主要作用是:一要為公眾報名登記提供便捷方式,對報名登記信息進行科學管理;二要為協調員開展捐獻工作提供幫助,實現對捐獻見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三要與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實現對接,解答器官從哪裏來到哪裏去的問題;四是通過對數據的科學統計分析為下一步政策制定提供參考,也為公眾瞭解器官捐獻信息提供途徑。

為避免以權錢獲取器官,衞生部委託研究人員設計了計算機自動分配器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