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稱不必揪住唐慧的私德不放
唐慧與永州市勞教委的糾紛終於落下帷幕。永州勞教委共賠償唐慧2641.15元。對唐慧要求對方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的訴求,法院則未予支持。《福建日報》7月19日刊文稱“不必揪住唐慧的私德不放”。全文如下:
“上訪媽媽”唐慧訴湖南永州勞教委終審勝訴後,表示打算帶女兒去美國治病,其最大心願就是把女兒的病治好。有網友質疑,錢從哪兒來的?護照什麼時候辦的?
其實,此前就有質疑唐慧疏於管教孩子、綁架輿論、騙取同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聲音。可是,道德存在缺陷的人,同樣可以為自己飽受傷害的女兒討回公道。唐慧的女兒才11歲,孩子受到了嚴重傷害,母親喊冤,是正常之舉。試想,如果唐慧初次報案時,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司法機關審判不是久拖不決,某些公安民警沒替犯罪分子通風報信、製造假立功的證明材料,唐慧何至於一次次去上訪,又何至於被勞教?
這其中,唐慧可能發揮了“農民的智慧”,利用上訪綁架了輿論與地方政府。但是,推倒了第一塊多米諾骨牌的正是最初的司法不彰。這才令地方政府揹負了維穩壓力與財政壓力,讓永州勞教委捲入輿論的漩渦。我們更應關注司法及勞教制度暴露出的問題,而不是揪住公民的私德不放。

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