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山東家中發現火藥配方 鄰居稱冀癱瘓後脾氣暴躁
在冀中星的電腦桌上,一份通訊錄的最後一頁上寫着黑火藥配方,並標註了比例和注意事項;另外一頁上寫着幾個賣氣槍的聯繫方式。警方解除現場封鎖後,早報記者走進了冀中星在山東菏澤老家的卧室。

記者在冀中星家桌上的通訊錄上發現了黑火藥的配方。
關於冀中星如何獲取炸藥、如何前往北京首都機場等情況,截至發稿,當地公安部門仍在調查中。
菏澤市有關部門告訴新華社記者,前天傍晚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引爆火藥的冀中星曾在廣東打工,2005年在開摩托三輪拉客時,與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隊員發生衝突,冀中星受傷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在多方協商下,東莞市公安局曾給予冀中星10萬元費用。
對此,東莞市調查組回應稱,尚無證據證明治安員當時毆打冀中星。而廣東省公安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已責成東莞市公安局對網傳冀中星因在東莞遭遇不公正對待而上訪一事進行徹查,目前調查正在進行中。
20日18時24分,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二層到達大廳B出口外,坐在輪椅上的冀中星引爆了自制爆炸裝置,爆炸導致其本人和1名民警受傷。
鄰居:變殘廢前性格開朗
早報記者來到當事人老家,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大冀莊村。
冀中星的家非常簡陋,有三間堂屋,屋裏僅有一台電視機和一輛三輪車。冀中星住在兩間板房內,板房搭建有三年,房間內有一台電腦。早報記者在他家看到,其電腦主機已經被警方帶走,有兩個手機和一個水杯還放在桌上。他的房間裏有一股濃濃的黴味。
大冀莊村的村醫冀倉榮向早報記者介紹,2008年,冀中星迴到老家後,一直都是他給冀中星治療。冀中星肚臍以下失去了知覺,大小便失禁,大腿上傷口潰爛,那時冀倉榮每天給他輸液治療。
冀倉榮説,癱瘓以後,冀中星脾氣開始古怪,經常與父親爭吵,由於哥哥已經結婚,他們倆生活艱難,家裏沒有廚房,只有一個電鍋。有鄰居證實説,前些日子,村裏電力維修,冀中星的父親冀太榮用磚頭在院子裏支了一口鍋。
“在東莞方面未予賠償之前,他一直欠着醫藥費,三五百元錢。”冀倉榮稱,“雖然不多,但也還不起。冀在得到賠償金(指東莞公安部門給予10萬元)後,就再也沒有拖欠過錢。”
當地村民告訴早報記者,冀中星平時和父親一起生活,由他父親給他清理大小便。他母親已經去世11年。三年前,冀中星可以開着電動三輪車出門,但他很少出門。
因為家貧,母親去世後,冀中星就外出打工,人高大,也能吃苦。由於村裏人出門都是去東莞,他也跟着鄉親一起到東莞,當時東莞工廠收入在2500元左右,他為了多掙錢選擇了開摩托三輪車。當地村民對早報記者稱,“冀中星電腦技術很好,他家多年前就安裝了電腦。”
早報記者獲悉,今年國家信訪局開通網上信訪後,冀中星還向國家信訪局提交了材料,材料後被轉到了廣東。
據冀中星的鄰居介紹,冀中星在出事前,性格開朗,十分懂事。出事後,也常和附近鄰居聊起被打的事情,他一直認為很冤枉,常抱怨家裏沒有人能幫他伸冤,説如果有人説不定能贏了官司。官司失敗後,冀中星常年在家,脾氣暴躁,會在家裏大吼一兩聲。
早報記者致電冀太榮時,他正在派出所。他稱,冀中星經常在家寫上訪材料,他曾經勸過,稱別告了,告了也白告,但冀中星不服氣,兩人還為此爭吵。
鄄城縣宣傳部門的人員告訴早報記者,翼中星的父親被北京來的警方人員帶到鎮派出所接受詢問。

電腦桌旁是冀中星平日使用的輪椅。
家屬:不知冀中星去向
早報記者來到北京積水潭醫院,對於冀中星前晚在該院手術一事,醫護人員諱莫如深。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務人員對早報記者稱,“(冀中星)左手腕以下截肢,右手沒事。他已經從我們醫院走了。”
至於冀中星被帶到了何處,醫護人員均表示不知情。有醫務人員對早報記者稱,“此事公安部門已經介入,院方不便回答。”
“警方並沒有聯繫我,我是通過新聞才知道的。”冀中星身在包頭的哥哥冀中吉告訴早報記者。
冀中吉表示,最後一次見到弟弟是今年6月麥收結束後。“當時我要把兩個孩子帶到包頭,弟弟有點不捨,叮囑我要照顧好孩子。”
冀太榮告訴早報記者,19日晚,冀中星還在家裏,20日一早他發現兒子離家,馬上撥打了其手機,“兒子在電話中説凌晨4點多鐘時有事外出”,但沒説明因何事外出,往哪裏去。
當地村民也告訴早報記者,前幾天還在村裏看到過冀中星。
東莞:不能證明被打殘
“根據厚街公安分局解釋,因整個案件過程沒有其他路人及羣眾圍觀,至今仍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的情況,故該案仍在調查中,如獲查實,將依法處置。”東莞市調查組通報稱。
東莞市調查組通報稱,“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至3時,冀中星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當時載着乘客龔濤)行駛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附近,與在路上巡邏的治安隊員陳漢華、陳梅莊發生碰撞,陳梅莊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傷,陳漢華被摩托車撞上,與冀中星及乘客龔濤三人倒地,並相繼受傷。”
通報稱,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就自己與厚街鎮新塘村委會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向東莞市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法院認為其舉證不足,事實不符,判其敗訴。冀中星上訴後,東莞市中院終審維持原判。隨後,冀中星上訪。
東莞調查組稱,冀中星有三個階段的投訴記錄:一、冀中星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屬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殘,要求處理。二、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信訪。2009年9月,中央政法委將冀中星的信訪訴求轉交我市政法委辦理,市委政法委將該案轉市公安局調處。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後,對東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謝。三、冀中星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反映問題。國家信訪局分別於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將該案轉送我市信訪部門,均要求9月29日前將結果復省信訪局。
其中,在第二階段,通報指出,“考慮到冀中星家庭困難,經市公安局協調,市公安局工作組聯合山東當地公安機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到冀中星的家中進行走訪,並出於人道主義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
“(冀中星)當場簽訂了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因為此事而到有關部門進行上訪。”20日晚,東莞市信訪維穩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發佈的《關於網傳冀中星在東莞致傷情況的報告》中稱。

2006年5月的冀中星
鄄城:冀中星被毆打致癱
冀中星多年前曾在博客(已被關閉)中寫道:2005年6月28日2時許,他騎摩托車搭一乘客去東莞市厚街新塘,途中遇警察巡邏查車,隨後,治安隊員衝上來用鋼管打其頭部,暴力毆打致其多處重傷,尤其是腰1椎體暴裂性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以後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與冀中星博客內容一致的,是鄄城縣發佈的通報:“冀中星曾在東莞市打工,以開‘摩的’為業,2005年6月拉客在經過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冀中星多次向東莞市政府上訪,均未得到明確答覆及相關賠償。”
鄄城縣在通報中還稱:“富春鄉黨委、政府得知此事件後,組織人員到其家中慰問並瞭解情況,看到其家庭確實困難,為其購置了木板牀、被褥及輪椅,並給了救濟款,又分別為冀中星和其父辦理了低保,為冀中星安排了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同時,富春鄉還派出專人趕赴東莞,瞭解情況並協助調查,後經多方協商,2010年4月6日,東莞市公安局給予了10萬元補償。為此,冀中星父子還到鄉政府送了錦旗,表示感謝。冀中星對縣、鄉未提出過任何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