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稱將調查與秦火火達成互轉微博協議的某些大V
據《北京日報》21日消息,因為屢次製造謠言,網絡推手“秦火火”(真名秦志暉)、“立二拆四”(真名楊秀宇)和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其他2名成員已被北京警方抓獲。據悉,他們的造謠微博被很多網絡大V轉發,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辦案民警透露,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們和某些人達成了協議,互相幫轉微博。下一步,警方將對此進行具體調查。
據辦案民警介紹,秦、楊等人組成網絡推手團隊,夥同少數所謂的“意見領袖”,組織網絡“水軍”長期在網上興風作浪、炮製虛假新聞、故意歪曲事實,製造事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並以刪除帖文、聯繫查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嚴重擾亂了網絡秩序。秦志暉、楊秀宇二人對所做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二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秦火火和薛蠻子、杜子建
資料顯示,秦火火來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任職於著名的網絡水軍公司華藝百創公司,其創辦人是杜子建,此人是薛蠻子的親密戰友,2010年薛蠻子則直接注資控制了華藝百創公司。
同年3月,楊秀宇在北京創辦了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從網上公佈的地址看,爾瑪互動和華藝百創離得並不遠,僅2.8公里。不過,記者實地調查後發現,爾瑪互動在網絡上公佈的地址不實,可能早已搬走,至於搬到什麼地方則不得而知。

兩家公司網絡上公佈的地址離得很近,但爾瑪互動(A)不知現在何處
2010年,秦火火加入爾瑪中國,但在該公司也只待了一年。
為了擴大知名度、影響力,秦志暉、楊秀宇及其公司員工組成網絡推手團隊,夥同他人,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等網絡平台,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絡事件、惡意詆譭公眾人物,以此達到公司謀利目的;同時,公司還一直以非法刪帖替人消災、聯繫查詢IP地址等方式非法謀利。秦火火承認,他製造並傳播的謠言多達3000餘條。
辦案民警表示,有跡象顯示,網上有人與秦火火互粉,互相頂對方,其行為有一定的組織性。似乎有人在提醒他,近期要關注什麼。
秦火火被捕後,華藝百創的創始人杜子建在微博上發文,大喊冤枉。杜子建稱,自己做人做事都有底線,秦火火是2005年在他公司任職,但是十幾天之後,“發現此人人格有問題,就當即開除,再無聯繫。”他的微博隨後被老榕、薛蠻子等轉發。

該微博被薛蠻子、老榕轉發
謠言何以被輕信 大V推波助瀾
如此“低端”的謠言,為何那麼多人相信和轉發?一個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秦火火”,是靠什麼忽悠網民的?
網友發現,“秦火火”對鐵道部發難不止是編天價賠償這一件事。他還曾“劍指”當時的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您的大女兒王曉英是鐵道部財務局主任,大女婿李閣奎是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二女兒王曉霞是北京市計生局處長,二女婿郭亮是北京市中心醫院副院長,小兒子王曉飛是鐵道部質檢科科長,兒媳張寧是市婦聯主任,情況都沒錯吧?”
但有細心的網友指出,這則消息漏洞百出,有關鐵道部司局及科站的描述都不對;北京市更沒有什麼交通局、計生局,只有交通委、交管局、計生委;北京市婦聯只有主席,根本沒有婦聯主任;雖然有些城市有“某某市中心醫院”,但偏偏北京並沒有“北京市中心醫院”。
雖然信息完全驢唇不對馬嘴,但“秦火火”等人編造的謠言和以往網絡謠言中要素不全、語焉不詳的特點截然相反,他們抓住了網民的心理,詳細説出單位、職務和具體人名,讓網民第一感覺這事靠譜。
預審民警告訴記者,“秦火火”等人由於長期做網絡推廣,深諳網絡傳播之道,他們每次都用強烈的質問口吻向被造謠對象發難,氣勢很盛,讓人覺得他的話很可能是真的。
記者還發現,這些造謠微博被很多網絡大V轉發,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另外,民警告訴記者,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們和某些人達成了協議,互相幫轉微博。下一步,警方將對此進行具體調查。
顯然,發佈謠言還是會有心虛的表現。記者發現,不管“秦火火”以哪個賬號發佈謠言,在達到一定的轉發量後都會很快刪除信息,但信息在頻頻轉發過程中早已在互聯網上留下難以完全消除的痕跡,以致這些謠言經常會隔上一段時間後捲土重來,而且官方闢謠的信息有時無法覆蓋到謠言當時傳播的範圍,或是網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象,不再相信闢謠。
故意造謠該當何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介紹,尋釁滋事罪一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嚴重者可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經營罪一般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15年。
阮齊林介紹,此前出現了一些網絡傳謠事件,比較常見的罪名是侮辱罪、誹謗罪、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等。
無意中傳播了謠言的事可能很多網友都會遇到,那麼是否觸犯法律有沒有嚴格界限?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分析,現在網絡上信息很多,如果網友只是討論、評論,那是公民的權利。但是專門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損害公共利益者,則涉嫌造謠。網民上網時不能以虛假信息故意引導,更不能為了取樂、謀取利益或博人眼球而散播不實信息。
秦火火是誰

秦火火(左)和薛蠻子(右)
“秦火火”原名秦志暉,他2002年高中畢業後輾轉廣東、北京、湖南多地打工,換過好幾次工作後又來到北京,在公司裏做文案工作,給一些論壇等活動寫宣傳稿。不知是不是工作的關係,“秦火火”對於“出名”異常執着。
2010年,秦志暉來到了爾瑪公司工作,同年創建了自己的第一個微博賬户“中國秦火火”。但他的微博沒有像他期望的那樣紅紅火火,反而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也沒什麼粉絲。為博眼球,2011年五六月間,“秦火火”居然身穿一件白色襯衣,擠上了擁擠的北京地鐵1號線、5號線,舉着一張紙,到處展示給陌生人看:“中國秦火火,新浪微博求關注,求粉絲。”口中還一直振振有詞,直到面前的人答應他“回去就關注”,才微笑離開。這段視頻至今仍能在互聯網上搜到,他也因此在網上得了個外號——“求粉哥”。
直到2011年的7月,“秦火火”終於踏上了他成名的第一站。但這一步,狠狠踩在了死傷者家屬和公眾的悲傷上。
預審民警張輝告訴記者,“7·23”動車事故發生後,“秦火火”發佈微博稱:“@中國秦火火:剛得到消息,鐵道部已向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茜茜協議賠償三千萬歐元(摺合人民幣接近兩億),據悉,這是鐵道部參照歐洲法律中有關人身意外傷害條款後,不得不同意此賠償協議。若此賠償協議屬實,將開創中國對外個人意外最高賠償紀錄。”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條微博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認定“同命不同價”。後來,鐵道部回應,此事純屬謠言,並再次重申,對事故中遇難的外籍旅客,將與中國籍遇難旅客實行同一賠償救助標準。
事到如今,“秦火火”承認,“‘7·23’動車事故的炒作,沒有調查研究,是我做錯了,該承擔責任,腦子一熱就發了,這個微博是我自己創作的,後來鐵道部聲明説是假的,沒有賠這麼多錢。”
但就是這條謠言,卻讓“秦火火”真的火了一把,一組數據深深觸動了他,至今他仍能脱口而出——微博發出後的短短兩個小時裏,就被轉發1.24萬餘次,他的粉絲數也終於迅猛增加1500多人。雖然兩小時後,這條微博就被闢謠,“中國秦火火”的賬號也因此被封,但“秦火火”還是嚐到了甜頭,“常規手段”不再滿足其迅速增長粉絲的需求,被他利用來造謠的名人和熱點事件越來越多,從攻擊張海迪、雷鋒,到辱罵司馬南等人,一些網友開始稱其為“謠翻中國”。
兩年的時間裏,他的微博賬號封一個,就會重開一個,前前後後,他共註冊了“中國秦火火”、“中華秦火火”、“瀟湘秦火火”、“華夏秦火火”、“炎黃秦火火”、“川中秦火火”、“吳中秦火火”、“姑蘇蘇秦火火”等12個微博名。12個微博賬號,在網上發佈和轉發謠言多達3000多次。碰上熱點事件,“秦火火”説他總是搶先發聲,但後面的“澄清我不關注”。
在民警剛剛找到他進行初步調查時,“秦火火”居然滿臉笑意,似乎不認為編造謠言有多大的罪過。他解釋自己這些行為用得最多的就是,“想製造熱鬧,多賺點粉絲嘛。”
為了不損失原來的粉絲數量,他每次要發佈新的轟動性謠言前,都會提前通知粉絲,最近賬號可能被封,會啓用新的賬號,並公佈名字,方便粉絲關注。
一些網絡推手公司的從業人員坦言,粉絲多,影響力才大,這樣的微博才有利用價值。利用這樣的微博可以推動很多商業活動,還能幫一些人出名,當然了,網絡推手也可以藉機賺錢。
“秦火火”更是被一些外媒在報道中稱為“網絡鬥士”、“網絡英雄”。
不過,“秦火火”還説,他曾在最後一條微博裏説過,以後不再發這類微博了。民警問及他原因,他答道:“以前的事兒確實有點過分,我也想給孩子積點陰德,別讓孩子以後被鄙視,説他老爸不上道兒。”
綜合北京日報、京華時報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