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庭審情況開放、及時 外媒稱水準高

薄熙來接受公開審理
8月22日開始,濟南中院對薄熙來案進行公開審理,已經持續到第三天,並採取了網絡微博直播的形式,令外國媒體“大開眼界”。
我國上次審判一名前政治局委員是2008年3月25日在天津開庭審理陳良宇。當時官方只是簡單地發佈了消息,庭審被安排在只能容納30多人的一間法庭,旁聽席還沒有坐滿。旁聽人員主要由中紀委、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官方人士組成,除了攝像、攝影外,庭審現場沒有記者,也沒有家屬到場。庭審至中午12時暫時休庭,下午1時30分繼續開庭,到下午5時,庭審全部結束。
陳良宇第二天被押回秦城監獄。在沉寂多日後,4月11日,天津市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陳良宇有期徒刑18年。直到陳良宇案塵埃落定,一些媒體才陸續爆出陳良宇的受審過程。

陳良宇,漢族,1946年10月生,2006年9月被中共中央免去職務。2007年7月,被罷免了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並被開除了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08年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圖為陳良宇。
2012年8月和9月,官方審判了直接導致薄熙來落馬的薄熙來妻子谷開來和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這兩次庭審的公開程度明顯超過了陳良宇案,官方不僅預告了審理日期,還在審理當天舉行新聞發佈會披露相關內容。

2012年8月20日,合肥市中級法院以薄谷開來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級法院以王立軍犯有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6月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由於當天只有少數媒體進入法庭,後又曝出庭審時間只有3個半小時,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被迅速捲入一場“該案有沒有真正的辯護?”的爭議之中。
有媒體問劉志軍庭審為何只有3個半小時,劉志軍的律師錢列陽回答説:庭審時間之所以壓縮到這麼短,是因為這次適用了新刑訴法規定的“庭前會議”,這是一個庭審之前的程序,在看守所進行,主要解決一些爭議性不大的問題和一些程序問題。而在庭審中,主要就爭議較大的問題進行辯論。
針對劉志軍案,庭前會議主要解決了一些公訴方與被告人都認可的犯罪事實,而在庭審的時候,焦點就放在有爭議的4900萬元受賄金額的認定上。
可能因為庭審時間短,一些人認為是演戲走過場。其實如果沒有庭前會議,這個案子至少需要開庭兩天。如果真的開庭兩天,可能也就不會有這麼多議論了。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