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嶽刊文稱賣淫嫖娼是個人不可侵犯的權利 網友直斥荒謬
自天使投資人薛蠻子涉嫌嫖娼被拘後,各路“洗地黨”層出不窮,先有李銀河稱“薛蠻子嫖娼或是行為藝術”,昨又有專欄作家連嶽稱“賣淫嫖娼是個人不可侵犯的主權。”

天使投資人薛蠻子擁抱蒼井空
昨日,原《南方週末》記者,現專欄作家連嶽發表評論文章《笑貧不笑娼是正常的》,其文言之鑿鑿:“一個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賣淫嫖娼是一個人不可侵犯的主權”,“剝奪一個人賣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讓此人陷於永遠貧窮。比如,一個貧窮地區的漂亮姑娘,沒有家庭資源,沒受過好教育,沒有一技之長,她在自願的情形下賣淫,幾年時間裏賺了一大筆錢,讓一家人脱離貧困。這哪有什麼不對?”
此文一出,舉眾譁然。
一級作家沈善增直斥道:“這種言論堂而皇之地以真名發表,不怕被人嗤笑,還能説言論不自由嗎?”
上海商報副總編輯陳季冰也看不下去了:“話不能這麼説。”
網友@noob_爽稱,文章裏“一個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所以就可以賣淫嫖娼”的觀點我不贊同,因為按照這個邏輯,我是身體的主人,我想幹什麼就可以幹什麼。
也有網友調侃道:“薛蠻子為幫助貧困婦女脱貧真是不遺餘力啊!而且一次可以幫助多人。”、“為了做天使投資,薛蠻子常常窘迫到自己連嫖資都付不出來。正是這份執着,讓老薛擁有了中國天使投資第一人的美譽,更是被圈內好友戲稱為嫖娼界的馬丁路德金。”
更有網友直接反問:“連嶽先生,你有女兒嗎。如果有一天你女兒從事如此職業,你是否鼓勵?”
以下為全文:
很多人寫文章、發議論時,為了抨擊世風日下,很愛用一句話: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
貧窮可不可笑?有些不可笑。一個人天生殘疾,失去勞動能力;或者人們被剝奪了自由和財產權,不許他們外出找工作,沒收他們祖先的遺產,又徵收繁重的税負。那麼,沒有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會笑這些條件導致的貧窮。
也有很大一部分貧窮是因為懶惰和寄生,這種“貧”就有點可笑了。雖然我認為這也是生活方式的一種,笑的人有點多管閒事,但這笑畢竟屬於正常的反應。
“娼”可不可笑?神勇的公安人員前幾天當場擒獲了一位嫖娼的網絡紅人,一時間成為談資。《環球時報》的胡錫進先生髮表評論,認為不能完全排除官方是在通過抓嫖娼“整”人。連與官方友好互動(或索性就是官方)的胡錫進都這麼説,可以説是政府之心,路人皆知。
世界範圍的事,太大,且不説它。在中國的輿論裏,一沾賣淫嫖娼,此人逼格急降十檔幾乎是必然的。也就是説,“娼”應該無條件取笑。
涉及色情業話題時,最能欣賞到普遍存在的某種性格分裂。一方面,中國色情業發達,購銷兩旺,官方也沒動真格去打擊(這點要表揚一下);另一方面,又無盡地污名色情業,需要整人的時候,衝擊一下色情場合,總是有收穫的。客觀説,這是人類共有的虛偽,色情業是人類歷史最悠久的產業之一,其業者卻至今不可能獲得多少尊重,在中國甚至是違法人員。
一個有自由的國家,一個公民有權利的國家,一個尊重財產權的國家,一個想繁榮的國家,一個人與人互相尊重的國家,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一個好國家,色情業必然應該合法化。成年人有賣淫嫖娼的自由,在進行性交易時,不用擔心任何人的打擾。
只要你承認,一個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我認為你一定會承認,不然你就是在支持奴隸制——那麼,賣淫嫖娼就是一個人不可侵犯的主權,十分正當,不容侵犯。一個人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去當清潔工,去當建築工人,去當建築師,去烤麪包,去寫文章,甚至擠破頭去當公務員,為什麼不能去賣淫?
剝奪一個人賣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讓此人陷於永遠貧窮。比如,一個貧窮地區的漂亮姑娘,沒有家庭資源,沒受過好教育,沒有一技之長,她在自願的情形下賣淫,幾年時間裏賺了一大筆錢,讓一家人脱離貧困。這哪有什麼不對?
或許有人又會説,這位貧困地區的姑娘,可以依靠國家的福利或者慈善組織的捐贈。就算這種天真的説法成立,福利與慈善都是來源於他人的税收與捐贈,接受者本質上相當於乞討者,她不受嗟來之食,卻願意通過工作(賣淫)賺錢改變命運。後一種選擇,難道不是充滿了自強自立的道德光輝嗎?
“娼”不可笑,禁娼才可笑。禁娼還埋下了公權力肆意敲詐的伏筆,既可以通過賣淫嫖娼違法定點打擊不順從的人,也可以對從業者收取保護費。
笑貧不笑娼,雖然有些刻薄,但價值觀是正常的,活在那個時代不要害怕;笑娼不笑貧,倒真是虛偽而殘忍,活在那個時代是不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