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稱冀中星非故意引爆炸彈”報道失實 《京華時報》致歉
今日,《京華時報》刊登《檢方:冀中星倒手炸彈不慎引爆涉嫌爆炸罪被公訴》,報道中稱檢方説冀中星並沒有故意引爆炸彈,而是在右手轉到左手的時候不慎引爆炸彈。中午,《京華時報》在微博上發表聲明稱報道失實,“冀中星非故意引爆炸彈”系來自冀中星的辯護律師,而非檢方。
以下為《京華時報》聲明:
本報今日A14版刊登的《檢方:冀中星倒手炸彈不慎引爆涉嫌爆炸罪被公訴》一文中“根據現場監控視頻顯示,冀中星並沒有故意引爆炸彈,而是在右手轉到左手的時候不慎引爆炸彈”,該段文字並非來源於檢方,而是來源於冀中星的辯護律師,給廣大讀者造成誤解,在此致歉。特此聲明。

冀中星手舉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