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過半省份取消“O”牌特權車
9月起,吉林、安徽兩省分別把懸掛“吉O”和“皖O”號牌的機動車,視為假牌或無牌車輛。至此,在全國各個省區市中,取消“O”牌的省份已經超過半數。
“O”牌,是指公安車輛專用的、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等“特殊權利”的“O”號車牌。一直以來,數量龐大、難以約束的特權車給城市交通管理沒少“添堵”。特權車牌取消後,公車特權能否得以有效遏制?“隱形”公車將如何監督?公車改革近20個年頭,有哪些問題亟待從制度上規範和根治?

9月起,吉林、安徽兩省分別把懸掛“吉O”和“皖O”號牌的機動車,視為假牌或無牌車輛。
過半省份取消“O”牌車
繼上海、北京、天津、重慶、浙江、陝西等地後,本月起,吉、皖兩省也取消全部“O”牌公車,換成普通民用號。全國取消“O”牌的省份超過半數。
開車沒“道”、過路沒“燈”、衝關越卡、亂放亂停……不少羣眾反映,一些懸掛“O”牌的車輛逆行、闖燈和壓線,時有發生,至於搶道、佔道更屢見不鮮。
吉林省此次取消公安專段號牌共涉及9000多輛車,更換為普通民用號。該省公安廳副廳長劉福軍説,目前“O”牌車號牌串掛、不遵守交通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仍存在,引起羣眾對特權車的普遍反感,為此吉林省出重拳,徹底取消“O”牌特權車。
記者瞭解到,“O”牌車始於上世紀90年代,是公安機關非專用警車使用牌。一些交警在採訪中透露,因具有道路優先通行等特權,到後來使用“O”牌車的不只是“自己人”,還有“領導”和部分企事業“兄弟單位”。
2009年呼和浩特市取消特權牌時,全部700副“O”牌中,公安650副,其餘被關係單位瓜分,還有的流入個人之手;去年3月,遼寧省政府糾風辦當街篩查了65輛“O”牌車,其中45輛保時捷、豐田霸道等豪車都是套牌和假牌。
“取消特權車牌是轉作風和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裏的具體實施,符合公眾期待。”黑龍江省社科院研究員趙瑞政説,一些地方相繼取消“O”牌,利於規範和改善交通,也將重塑黨政機關形象,改善黨羣關係。
受訪羣眾認為,取消特權牌,是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接了地氣,還尊重民意。還有一些幹部表示,“一路綠燈”的特權思想不應該存在,“O”牌退出是對公車特權的一種約束,領導幹部應該與羣眾“一個樣”。
“隱性”特權車猶存
各地紛紛取消“O”牌,遏制部分公車“橫衝直撞”的衝動,那麼取消特殊牌後,特權車是否銷聲匿跡?記者調查發現,“O”牌車只是特權車的一種形式,此外還有很多或顯性、或隱性的特權車存在。
一是“張狂型”。今年8月,湖南省交警部門曝光當月違法車,其中違法數十次、上百次的公車大量存在,最多累計違法280次,緊隨其後的也有238次。交警部門表示,該省雖已取消特權牌,但公車一直難以管理。此前曾去函或電話通知,但一些單位遲遲不來接受處理,也無具體解釋,最終無奈曝光。
二是“潛伏型”。一方面,存在黨委政府領導使用的小牌號、特殊號段車等“變種”,雖然老百姓看不出來,實則行特權之實;另一方面,取消特權牌的公車,換成民用牌後“隱身”於滾滾城市車流中,難以分辨,社會監督無從下手。
“公車特權長期存在的根源不在車牌、號段,而是隱藏於背後的特權思想。部分領導幹部覺得有權、有關係,總想高民一等,不按規則行車,甚至違法後依舊傲慢,對相關處罰不理睬。”重慶市社科院研究員孫元明説。
記者採訪發現,對一些違規公車的處置還存在執行不到位情況。一些地區的交警上崗“第一堂課”,就是牢記主要領導車牌號,並被要求在執法中“網開一面”。同時,那些換成普通牌的公車,由於大部分是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使用,出現違規時,當駕駛者亮出身份,交警同樣面臨難於執法的尷尬。
“最關鍵的是,現在公車使用的外部監督渠道還沒打通,導致監督無力。”多名專家表示,國內公車使用一直以政府內部監督為主,這種“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監督方式很容易流於形式。
特權思想背後作祟
取消車牌易,取消特權思想難。一位被取消特權牌的人士坦言:“改用普通牌照後,很長時間都不習慣,時常會不自覺超速闖燈、違章變道,更難熬的還是心癮,覺得開特殊牌照車牛氣,有面子。”
2004年上海開始在全國較早全面取消“O”牌,至今已近10年。這項本該早推廣的改革卻在各地動作遲緩,至今還有近一半省份未取消,背後無疑是特權思想作祟帶來的層層阻力。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呼籲,當前國內公車亂象的重要原因是公車氾濫,面對全國眾多公車,有效監督、遏制私用濫用難度十分大。真正要改變,只有從根子大幅削減公車數量,才是“釜底抽薪”之舉。
葉青表示,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公車數量屈指可數,特定的公務活動才能使用。“在韓國首爾、中國香港等地,由於公車數量少,基本不存在監督難問題,車一上道所有人都知道是公車,自然不敢私用濫用。”
隨着近年來公眾監督興起,一些公車違規、特權問題往往通過羣眾舉報曝光。“公車使用的內部監督透明性差,公眾參與度低,作用不明顯。”華東師範大學教授餘南平認為,治理特權車亟須形成穩定、常態的外部監督機制,羣眾監督才是最好的監督。
專家建議,在減少公車數量基礎上,尤其要發揮羣眾監督作用,才能真正管住特權思想和特權車。“可以給公車標明政府公務專用字樣,或在車身噴上明顯顏色,包括公示單位、舉報電話等。”趙瑞政説,譬如公車停在酒店、KTV、高檔洗浴等非工場所,老百姓一眼就能識別,一旦公車私用將無處遁形。

此前,上海、湖北、陝西、浙江等地也相繼取消“O”牌特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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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較早取消“O”字頭牌照的城市,湖北省自2003年起停止辦理“鄂O”號牌,除保留部分警用辦公車輛外,其餘“鄂O”號牌均換髮地方牌照。
上海公安系統、政法單位及社會相關單位則於2004年起停止使用公安滬“O”專段號牌,改用普通民用或滬警號牌,使用普通民用號牌時不再設專段區域。此後,北京、重慶等地均採取類似措施。
2010年1月1日起,浙江省也全面停止使用浙“O”號牌。2010年9月1日起,河南省將“豫O”牌照全部換成民牌,規定再遇到“豫O”牌照車,交警可以直接扣車、扣牌。是年9月1日,陝西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明確,從當天起至12月初,全省所有使用陝“O”號牌的機動車一律更換為普通民用號牌。青海也於2010年全面停止使用“青O”公安專段民用號牌,將“青O”號牌公開向社會發放,有效解決當前“青O”公安專段民用號牌車輛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