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税司司長:上海自貿區實行15%企業所得税暫不成熟
在27日公佈的自貿區總體方案沒有提到15%的企業所得税優惠,而是“註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税。”對此,財政部關税司司長王偉在今天召開的上海自貿區情況説明會上表示,上海自貿區實行15%企業所得税暫不成熟。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王偉説,自貿區總體方案明確,上海自貿區的一個原則就是,經驗可複製、可推廣。目前,企業所得税按15%徵收,不具備在全國可複製、可推廣的可能性。自貿區税制改革要符合國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税制公平、統一、規範的原則。從目前來看,在試驗區內實行15%的企業所得税還不成熟。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稱上海自貿區正在研究制定鼓勵類產業投資目錄,處在目錄內的企業,所得税按15%優惠。其他企業所得税率一律按25%徵收。

上海市委書記韓正為自貿區揭牌

財政部關税司司長王偉在自貿區説明會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