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衞方自序新書《逍遙法外》 接受南早採訪談憲政建設
10月4日,南方週末網站刊發賀衞方新書隨筆《逍遙法外》,文中法學教授賀衞方闡述了自己為何出版一本個人文學隨筆專談“逍遙法外”。4日,賀衞方還在香港中大露天廣場面對1500名觀眾進行了題為“中國憲政之路”的演講 。在演講中他認為大陸官員至今仍憑一種過時的思想在統治國家,“共產主義教條將無可避免地導致奴役,因為它奪去了人民自由思考和表達的權利”。他稱“中國式憲政落實的方式應該是政府逐漸減少對社會的干預……否則國家未來毫無希望”,賀衞方用“多麼理性、多麼有序、多麼高的政治參與度”盛讚台灣的民主社會,對於香港佔領中環運動,賀衞方認為大陸政府更應該反思。以下是其新書自序和《南華早報》對其進行的專訪全文。
《逍遙法外》自序

南週刊賀衞方新書自序《逍遙法外》
1997年,我在法律出版社出了一本隨筆集《法邊餘墨》,2003年添加若干篇什出了一個增補本。此後十年時間,沒有再出個人隨筆集。常有一些朋友建議,該把這些年來散見於各種期刊和網站上的文字編輯成書,但隨着年齒漸增,愈發慵懶,就一直拖了下來。去年九月,梁由之先生主編《夢想與路徑:1911-2011百年文萃》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在涵芬樓舉辦首發座談會,第一次見面,他就跟我鄭重地提出希望,之後又多次催促,就有了這個集子。
一個法律學者出書,居然用“逍遙法外”做書名,多少有些怪異。實際上,去年更早些時候,另一位出版界朋友也曾熱心張羅出這本書,取什麼名字就費了一番腦筋。朋友的主意是保持一種歷史連續性,或可叫《法邊餘墨二輯》之類。我卻頗想另起爐灶,畢竟收入這裏的文字離法學的距離比《法邊餘墨》要更遠些了。某日,**忽然想到“逍遙法外”這個成語,不禁心中一震。跟周邊友人説起,也都撫掌大笑,認為別具一格。**當然,也有朋友覺得太有些玩世不恭甚至反諷,如西人所謂cynical或ironic之意味。或許正由於書名太扎眼,選題在那家出版社終於還是被否定了。
其實,收入這個集子裏的文字倒沒有多少調侃意味。雖然一直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但我的專業是法律史和法理學,就其特質而言,需要有更廣闊的知識視野,以便對法律現象作出更全面的解説。在《法邊餘墨》的自序裏,我就提到過法律之內和法律之外兩種法學家的説法。我讀德國一位法學家的著作,他也論證過一個學術現象,即比較法學研究深入到一定的層次,就會訴諸語言、宗教、心理、地理等其他因素,於是離教義學意義上的法學就會漸行漸遠。法內與法外兩種偏向的法學研究很難説有高下之別;毋寧説,兩個側面的均衡發展乃是一國法學成熟的重要標誌。
從專業的角度而言,法學通常會給人一種嚴謹甚至枯燥的印象。的確,讀法律教科書,文本特色大多惟嚴謹是尚,排斥文學化的修辭,不免有些拒人於千里之外。於是就有不少學生漸生去意,或者乾脆做了逃兵。不過正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像蒙田、雅各布 格林、卡夫卡、托爾斯泰等法科生,離開了法律專業,卻在文學領域取得驕人成就。不少人會想到馬克思、列寧,出身法學,然而終生追求的目標卻是埋葬法律,致力於構思和建設一個沒有國家和法律的社會。自然,他們排斥法律的原因並不是由於法學的不生動。
中國近代引入法學以降,頗有幾位法律人演出了另類半路出家的人生悲喜劇。例如伍廷芳,本是有史以來第一個獲得英國出庭律師(Barrister)資格的中國人,清廷任命為修訂法律大臣,為清末法律現代化做過很大貢獻。但他在晚年卻雅好靈學,甚至出版了《靈學日記》、《鬼友夜談錄》等著作。吳經熊應該算是民國時代最具思想深度的法哲學家了,他二十多歲發表的英文法學論文甚至受到美國最偉大的法官霍姆斯、卡多佐以及著名法學家龐德的交口稱讚。不過,從四十多歲之後,他的法學興致就逐漸淡化,讓位於天主教、唐詩等。更晚近的如吳恩裕,1950年代就疏離本行法學和政治學,轉而研究《紅樓夢》與曹雪芹,成為頗有成就的紅學家,在那個絕大多數法學家都無從發聲的時代裏,也是一個異數。
當然,吳恩裕的棄法從文有點像是沈從文的不從文而從文物,是特殊政治與社會環境壓迫的結果。法學家的專業成績與一國的法治狀態息息相關。走上法治軌道的地方,學術研究與法治建設之間就存在着良性互動;法治實踐呼喚理論的指引和解説,法律學術也不斷地在回應實務需求的過程中獲得靈感與動力。但是,**如果法治不上路,或者乾脆搞運動治國,社會治理排斥法治邏輯,強權即公理,法學研究者的際遇就可想而知,可能是懷才不遇,更多的是受到冷遇或更可怕的遭遇。**比較而言,在一個動盪不安的時代裏,以學科分,法學應當屬於最不幸的學科。古羅馬諺語曰“槍炮作響法無聲”,生逢亂世,以法學為職業的人們就只好尋求法外的空間了。
説起來,我們這一代法律人還算幸運,畢竟三十多年來,“依法治國”——無論人們對其含義的理解多麼紛繁多樣——已經成為一個基本共識,法學領域寫作與出版也不無繁榮之象。我的這些遊離於法學之外的文字結集出版,恐怕就沒有必要“為賦新詞強説愁”,攀附古人所説的那種“怨恨而歌”、“憂憤而作”了。寫到這裏,不禁感到“逍遙法外”這個書名真是再合宜不過。
2013年5月9日五道口新居
翻頁看《南華早報》採訪賀衞方,談“中國憲政之路”
南早專訪賀衞方:憲政讓國家政權更有力量 賀衞方4日赴港演講,題為“中國憲政之路”,期間他接受了《南華早報》記者專訪。在訪問中賀衞方提出,憲政對政府權力的限制和對公民權利的維護,看上去像是削弱了黨的權力,但實際上將幫助其更好地統治這個國家。官員們也未能理解,社會穩定、市場經濟和對腐敗的遏制都與法治直接相關。

10月4日,賀衞方在香港中大露天廣場演講,到場聽眾約1500人。
在此專訪及演講期間,賀衞方也對憲政在中國的巨大作用、中央高層對憲政的理解、中國式憲政如何落實、佔領中環等做出回應。
憲政將幫助政府更好地統治國家
在被問及如何理解憲政在中國的作用時,他説,遵守憲法將幫助政府更好地管理這個國家,但很多高層領導並沒有看到這一點。
他遺憾地指出,官員們對憲政的理解與學者對憲政的理解存在巨大差異。官員們似乎還並不理解什麼才是真正的憲政。還想通過犧牲民眾利益來維持社會穩定。憲政對政府權力的限制和對公民權利的維護,看上去像是削弱了黨的權力,但實際上將幫助其更好地統治這個國家。官員們也未能理解,社會穩定、市場經濟和對腐敗的遏制都與法治直接相關。沒有媒體自由、司法獨立,就不能解決這些問題。
在回答憲政與當前中國政府的管理模式是否存在衝突時,他回答,政府官員們至今依賴一種過時的思維在統治這個國家,並且很難轉換到新的管理思維上。政府應該把過去的歷史錯誤真實地告訴人民,從錯誤中吸取教訓經驗。共產主義教條將無可避免地導致奴役,因為它奪去了人民自由思考和表達的權利。這些問題至今懸而未決。
對活動家的打擊令許多人失望
他對當下憲政在中國的發展並不樂觀,稱壓制人民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利可能導致暴力衝突,甚至革命。我當然不希望看到中國走向革命,而希望能通過更和平的方式改革。但有時候和平的方式很難完全達到你想要那樣。
他認為中國式憲政落實的方式應該是政府應該逐漸減少對社會的干預,從減少對法庭的干預開始。黨跟政府的分界也應更為明晰。對勞工組織及社會機構放權,不再壟斷社會資源並允許更多新聞自由。高層領導需要知道一個正常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應該往這上面靠,否則國家未來毫無希望。
在被問及如何理解富國強兵和人民權力間的矛盾時,賀衞方強調,“富國強兵並不是説讓我們的政府在我們面前可以無所不為地干預我們的生活、減少我們的自由”。往往越尊重本國權利的政府,越能夠獲得人民的衷心擁戴,同時對外的時候非常強有力。
為什麼漢奸特別多
賀衞方説:“**我常常想我們國家過去為什麼漢奸特別多,**我覺得這可能是跟本國的政府經常讓人民憤怒、不滿,不讓國家人民對政府進行抗爭的國家,人民就會想沒準換一個會好一點。所以國家強大、富國強兵到底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如果沒有對人民權利的高度尊重,對人民權利的無微不至的保障,沒有把正義送到人民家門口的這種努力,我相信這樣的政府,人民不會熱愛。而當自己的人民都不熱愛,都不尊重自己的政府的時候,這個國家不可能有力量”。
他再強調,憲政有時候常常感覺對政府權力進行了嚴厲的限制,看上去似乎在弱化政府,但其實只有擁抱憲政的政府才擁有對人民的高度動員能力。
在被問及殺死城管的小販夏俊峯日前被判處死刑的事情時,他説,作為內地幾個少數堅決反對死刑的學者。 “這個要講起來很長,但有一點:越是容易出錯的政權,越應該廢除死刑”。他相信內地民眾對廢除死刑也越來越寬容了。香港也已廢除死刑多年,但港人走在路上也不會惴惴不安。
賀衞方也對佔領中環發表了看法。他説,要一個學法律出身的人,明確地支持通過違反某種法律的方式去實現訴求總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但在人類歷史上,有許多時候,人們通過違法的方式和平地提出訴求,這種和平的方式確實違反了法律,但卻最終促進了法律的發展。
他説:“我站在一個大陸來的人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覺得大陸政府更應該反思。為什麼會讓香港,包括法學教授,最後不得不發起這樣的抗議活動?為什麼説傳統的抗議活動都已失效了?”
不要讓新加坡式的民主重演
賀衞方期望大陸政府對這種民主的訴求報以極大的支持,“恨不得香港政府早點普選,並且設計出合理的制度,不要讓新加坡式的民主重演,(新加坡)看上去多黨制,實際上還是一黨制。我們(如果)能讓香港人民在前面走、探索,看在六七百萬人的社會中進行民主試驗,這過程中間出現了哪些問題,哪些值得我們學習,大陸也可以把香港看着做一個很好的標尺,去推動大陸的民主試驗發展。”
他説:“香港的許多民眾認為大陸就是抵制民主的,反民主的,形成這樣一種印象,我覺得是最讓人感到遺憾的。”
對於大陸人民,賀衞方説:“我們都應該想方設法地影響我們的政府,在香港問題上採取一種更加積極的對策。**讓香港早日實現真正的民主。台灣作為中國人的民主社會就做得非常好。我認為,在過去30年的時間裏,沒有一個地方的民主轉型像台灣那麼成功過。多麼理性、多麼有序、多麼高的政治參與度,那些認為中國人無法搞民主的人士完全沒有道理的。**況且香港還有很好的制度背景——健全的司法制度,發生了糾紛可以通過司法解決問題,司法在一定程度上什至可以逐漸賦予香港法院constitutional review(違憲審查)的權力,對基本法的含義由香港本地法院作出解釋,而不是由中央的立法機關做出解釋。這將逐漸使得香港民主非常健全地發展。”
(綜合南方週末、南華早報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