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一場“打謠”博弈戰
9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出通報,對“抽屜新熱榜”、“鮮果聯播”、“ZAKER新聞閲讀”、“3G門户新聞”、“一五一十部落”、“蜜蜂新聞”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違規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移動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這一舉措,是在治理網絡謠言大環境下的又一出擊。如何看待網絡空間中傳播的信息?如何應對在網絡空間中傳播的不實信息?如何界定和處理相關的行為?這些問題考驗着中國新一屆政府的執政能力。對網絡謠言的治理,也在一輪又一輪複雜的博弈中,堅定地前行。自2013年8月至今,初步的博弈已經透露出很多值得持續關注的微妙信息。
首先,簡單回顧下這一輪博弈的簡要過程。2013年8月,以網絡推手為職業,藉助發佈不實信息謀取利益的“秦火火”被捕,標誌着一輪治理網絡謠言行動的全面展開。其後,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嘗試為治理網絡謠言劃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邊界,其中就包括了兩個後續引爆討論的數字:“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9月26日,在經歷了包括“初中生因傳謠被捕”等事件之後,全國律協、最高法、最高檢的律師、法官、檢察官共同就如何理解司法解釋對謠言的治理展開了討論,央視播出了此次討論的部分內容;9月30日前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出通報,對“鮮果聯播”、“3G門户新聞”、“一五一十部落”、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違規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移動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在這輪博弈中,涉及的行為體至少包括三大類型:基於各種不同的需要治理謠言的各級政府;與網絡謠言存在千絲萬縷聯繫的積極網民;數量龐大同時心情複雜的普通網民。在這三大類型裏,又有不少細分類型。

網絡推手立二拆四、秦火火被抓,打響網絡打謠戰。
以政府來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層政府對網絡、網絡輿論、網絡謠言三者的認知和治理取向也並不完全相同。
中央政府從意識形態、執政基礎、執政環境的視角入手,期待清理本質上屬於和平演變顛覆性信息的政治類謠言,清除損耗社會資本妨礙和諧互信環境的驚悚類謠言,治理以偏概全以放大激化矛盾的煽動類謠言,但同時也期待發揮網絡輿論的積極作用,鼓勵理性、有序的網絡政治參與,提供下情上達的通暢渠道,堅決打擊以個人、部門、行業利益綁架國家安全、政權合法性或者其他核心國家利益的行為。但在執行過程中,部分自認為長期受到網絡輿論輿論壓制的部門,以“矯枉過正”為擋箭牌,有意無意地在懶政的慣性帶動下,做了很多只要有正常理性思考和基本政治擔當的人就不會去做的傻事,顯而易見的動機是,相比中央政府對網絡空間積極作用的認識,少數基層部門的個體,看到的是網絡空間直接壓縮了官員尋租腐敗的空間。各種千奇百怪的現象在執行中出現,自然也就不足為奇。
以積極網民來説,有在早年個人經歷影響下矢志不渝地用新媒體實踐政治理念,堅定或不堅定的推進中國政治變革的;有在現實市場經濟中小有或者大有斬獲,期待用網絡提升個人政治聲望乃至改變現實權力架構,進而保障自身財產安全的;有在現實生活中雖解決温飽但仍屬默默無聞的nobody,亟待通過網絡提升個人社會地位乃至直接改善經濟收入的;有在現實生活中錯失諸多機遇,期待在網絡空間鯉魚跳龍門,從張屠户變身李秀才的;更有在現實和網絡之間遊走自如,發帖、嗆聲、賣茶、賣書、賣玉、賣棗、賣T恤都不誤的。
普通網民的心情和他們在網絡空間的地位一樣複雜、微妙:一如股票市場的散户,明明就是數量、資源、力量最龐大的一羣,但分散處於原子狀態的普通網民,在現實空間中就像一堆馬鈴薯,袋子一鬆開就散落一地,龐大數量中的每個單獨個體都是那麼的不起眼;在網絡空間中更像是若干超級大羣的沙丁魚,跟隨着某種看似確定的方向,看似自由其實是基本漫無目的的遊着,宣泄無力感、挫折感、壓抑感,尋求自身存在的證據,尋找展示自身力量的機會,為線下看上去無比苦逼但又沒有盡頭的生活尋找一抹亮色而努力,是他們看待所有信息,包括謠言在內,那滿腔難以描述的心情。
當行為體的情況如此複雜多樣時,就註定了網絡謠言的治理必然只能是一場小步快跑且時常要上上下下前前後後左左右右調整的複雜博弈。是的,就是這樣一場博弈,其整個發展歷程複雜到如斯地步,以至於看起來好像紅白機時代電視遊戲《魂鬥羅》的內置秘籍一樣。當然僅僅是看起來相似,因為這種博弈不是遊戲,沒有任何內置的秘籍。唯一能夠依靠的,就是有保障的充分表達環境,以及相對敏鋭的信息感知觸角,在明確推出了第一輪有可操作性標準之後,根據執行的情況,頻繁地快速修訂。修訂的目的,是在堅持原有目標的情況下,讓其執行標準更加清晰,消除和擠壓任何惡意解釋、惡意執行的空間。
需要説明的是,儘管各種行為體的情況如斯複雜,好在今天中國社會的底線,仍然存在某些顯著的共識,比如,對謠言的低容忍度,各種範圍的調查數據顯示,即使是那些傳遞、轉發謠言的人羣裏,能夠分辨謠言真假的,仍然是多數;轉發謠言更多的是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表達不滿和訴求,並不代表他們真的認同謠言;即使是謠言的製作和發佈者,也同樣知道要高舉“謠言倒逼真相”的擋箭牌來為自己的行為增加保險係數。
就這點來説,如果主力推進治理謠言的政府方面能夠把握到博弈的內在規律,而不是繼續“矯枉過正”慣性下的“放亂管死”循環,則網絡謠言的治理會成為推進中國深化改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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