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頭條介紹50年前曾獲毛澤東稱讚的“楓橋經驗”
guancha
《人民日報》今天頭版頭條介紹50年前浙江諸暨“楓橋經驗”。《人民日報》稱,50年前,楓橋鎮幹部羣眾在社會主義教育中創造的“依靠和發動羣眾,堅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澤東同志肯定。今天,在社會轉型矛盾多發的新形勢下,“楓橋經驗”仍然有着深刻的現實意義。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和浙江省委將聯合召開紀念毛澤東批示“楓橋經驗”50週年大會。《新京報》為此刊發題為“‘楓橋經驗’再升温:有矛盾在當地解決”的報道,從多方位解釋“楓橋經驗”如何被用來化解當地矛盾。

繪有“調解”字樣的警車開進諸暨市楓橋鎮郭店村,調解員現場調解
以下為《人民日報》報道節選:
50年前,浙江諸暨楓橋鎮幹部羣眾在社會主義教育中創造的“依靠和發動羣眾,堅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澤東同志的肯定。從此,“楓橋經驗”走向全國,花開神州。
今天,在體制轉軌、社會轉型、利益多元、矛盾凸顯的新形勢下,羣眾工作的主客體都發生了深刻變化,羣眾工作對象及其利益訴求更加多樣,許多“單位人”變為“社會人”,羣眾“隱私”理念和權利意識增強,一些黨員幹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不願、不會、不敢做羣眾工作的問題。
發動羣眾、依靠羣眾、服務羣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看家本領。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繼承和創新羣眾工作,為建設平安中國、實現中國夢凝聚強大力量,是擺在全體黨員幹部面前的新考卷。

6月14日下午,楓橋派出所副所長吳嘉軍帶志願者在維修樂山村低保户楊鐵明的住房。攝影/田雨
以下為《新京報》報道全文: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和浙江省委聯合召開紀念毛澤東批示“楓橋經驗”50週年大會。
楓橋,浙江諸暨的一個小鎮。如今,發源於這個小鎮的一條經驗,已經被全國學習了半個世紀。這條經驗治理社會的方式,與習近平倡導的“走羣眾路線”一脈相承。
專家認為,當前多方利益訴求和社會矛盾複雜,社會治理問題日益突出,“楓橋經驗”,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思路。
浙江省諸暨市正在強制拆除城鄉所有違建,這項工作引發諸暨上下震動。
作為全國有名的富裕地區,諸暨集中大量民營企業,小廠房、小企業很多,違法佔地和違建不少,一次性拆除,各方牴觸情緒很大。
拆違已持續半年,10月臨近截至尾聲,沒有引發矛盾激化,也沒有重大羣體性事件,沒有上訪。
當地官員將此歸結為“楓橋經驗”的功勞。
拆違建,先拆領導的
“楓橋經驗”的核心是依靠和發動羣眾,矛盾不上交
從年初開始,諸暨全市包括市區和農村所有“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一律拆除,每10天啓動一輪新任務,各責任主體每10天必須拆除100平方米,以此推進,直到全部拆完。
諸暨市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陳善平説,當地在強制拆除開展之前,就啓動了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走訪民意。
由政法委、綜治委監督,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走訪,羣眾反映比較強烈的要求被作為工作要點。
比如有些拆違中,對確實影響生產,住房困難的居民,按照政策,落實土地或房屋。
工作啓動後,第一步先拆領導幹部佔用土地違建,其次是黨員和普通幹部的違建,第三步拆除企業的違建,最後拆老百姓的。
這與拆遷不透明,不徹底,選擇性執法有很大不同,老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先有紀委介入督辦,前面三類人違建先拆,百姓就沒有太大怨言。
陳善平説,“我們只要依靠楓橋經驗開展工作,老百姓不會不滿意。”
楓橋經驗源於上世紀60年代。諸暨市楓橋鎮是其發源地。
1963年2月,中央決定在全國開展社會主義教育活動。楓橋的幹部羣眾發現,與其把“四類人”抓起來,交上去,不如説理,讓他們在當地接受改造。
最後,楓橋鎮沒有抓人,讓他們在基層接受教育。這與其他地方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毛澤東對此肯定説“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
隨後,公安部派調查組到楓橋總結經驗,形成了報告。當年11月20日,毛澤東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全國”。
“楓橋經驗”的核心是“依靠和發動羣眾,矛盾不上交”。
調解要靠“老孃舅”
成立調解總會和專項調解中心,成員基本為民間人士,工資納入財政
現在通訊發達,人們遇到問題,很容易發微博。要想“矛盾不上交”,並不容易。
記者調查發現,為此,當地整合20項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分解到各級管理部門。
這些項目包括“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公共服務一體化”、“矛盾糾紛調解體系”、“輿情研判導控服務平台”、“基層信訪三診工作法”等。
為了讓矛盾不激化,諸暨市建立“楓橋式矛盾糾紛調解體系”,這個體系的核心是“依靠羣眾、發動羣眾”。
諸暨市委、市政府成立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調解指導中心和調解總會。調解指導中心掛靠在司法局,負責對全市的調解機構培訓、考核、發放資金等;調解總會則是民間組織,協調工作。
在這兩個機構下,各鎮每個村成立一個調解委員會,調委會成員都是當地德高望重、有威信的人士,俗稱“老孃舅”。工作不白乾,每調解成功一個事件,獎勵50元到200元。
陳善平告訴記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矛盾突出的羣體事件,調解總會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舉行聽證會。
醫療、工商、交通事故等矛盾比較集中的領域,分別成立了6個調解中心,它們均為第三方組織,成員也基本都是民間人士。
陳善平説,如果遇到醫療糾紛,當事人可能會比較牴觸衞生局介入,但是對第三方調解中心,就更容易接受。
調解員的報酬有的按月領固定工資,有的按調解成功的案例獎勵,資金納入市、鎮兩級財政。
楓橋鎮的楊茂夫退休前曾擔任過副鎮長、鄉黨委書記,退休後一直做調解員。
他説,每個村十户推選一位信息員,每月有事沒事,都要向村調委會報告社情民意。平時鄰里之間的糾紛、小矛盾依靠信息員化解,“事情在萌芽時期,一次罵人,一次打人就介入”。
有些調解員已形成品牌,諸如“老楊”、“老朱”、“江大姐”等,他們在當地名聲很大。
處理羣體事件不派大批警察
當地意識到,民眾法律意識增強,簡單粗暴方式已不合時宜
今年3月,楓橋鎮鍾瑛村,一人騎摩托車將村裏一男子撞傷致死,因為賠償款談不攏,死者家屬組織幾車人,準備去鬧喪。村裏平安專管員駱志軍聽聞後,遂通知鎮派出所。
鎮派出所副所長吳嘉軍,帶上調解員“老楊”,兩個民警及村組幹部到鍾瑛村口,將他們攔下。經勸阻,當事人願意坐下接受調解。
如果按照原來執法思路,可能會調集警力趕赴現場,而通過平安專管員、調解員,只有五六個人就化解了矛盾。
這是楓橋派出所開創的新模式:建立從派出所到羣眾家門口的聯絡線,全鎮分為三個警務站,共12名民警,28個村建立警務點,由村內選舉的平安專管員負責。
這些平安專管員裝備帶有定位功能的手機,每個人在哪,警務站均一目瞭然。平安專管員負責收集信息,上報轄區內的不安全因素,所上報的信息也列入考核。
當地政法部門意識到,民眾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簡單粗暴的管理方法已經不合時宜,用法治思維,在法治的框架內,解決社會矛盾。
對調解員來説,調解不是沒有原則的“和稀泥”,必須依法調解。
在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牛太升看來,應該讓更多的社會管理經驗,特別是羣眾自治的經驗法律化、制度化,由經驗上升為制度,從而形成公開持久的規範。
法制化,老經驗換新顏
高層重視依靠羣眾化解社會治理難題,解決社會矛盾
“楓橋經驗”一直被中央高層重視。但當前矛盾,已與50年前明顯不同。
袁振龍是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長,也是“創新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建‘大綜治’格局”課題負責人。
他認為,改革開放30多年,相比經濟發展程度,社會管理相對滯後。我國將長期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如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社會分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影響大局。
在他看來,解決這些問題,就要向創新社會管理要答案。這也是社會管理選擇“綜合治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中央黨校教授向春玲曾受邀前往中南海,和中辦有關負責人探討社會管理創新的思路與對策。她説,近年來,徵地拆遷、司法公正、勞資糾紛、醫患關係等多方面問題,也是中央如此重視社會管理的催化劑。
對目前社會治理中的難題,高層也很關注。
習近平很重視“楓橋經驗”。他從福建調任浙江工作後不久,即赴楓橋調研。習近平認為,走羣眾路線,這是我黨的傳家寶。在改革開放新時期,雖然面臨的形勢任務都發生變化,但“楓橋經驗”沒有過時,必須堅持羣眾路線不動搖,依靠發動羣眾,建設平安社會,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
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決定建設“平安浙江”,當地相繼創造了綜治工作中心、綜治進民企、“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民主懇談、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等工作,“楓橋經驗”也被賦予新的內涵。
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幹部提出,依靠羣眾的“楓橋經驗”與依法辦事相輔相成,很多民間的問題,在法律的框架下通過“楓橋經驗”能夠得到化解。
諸暨市司法局通過對調解員的培訓,也提高了調解員的法律意識,在依法的前提下去調解,化解矛盾。
上述政法委幹部説,“這樣才不至於走偏。”
(新京報記者王姝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