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職人員首次財產公開 特首崔世安有3套房3車位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終審法院昨日在其網站進行了史無前例的公職人員財產公開,囊括自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立法議員、司法官及各局級官員等已申報的財產,但不包括不動產的價值、配偶財產等數據。
由於僅公佈不動產數目、公司股份,因此房產成為了財產公開數據庫的焦點所在。**申報數據顯示,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個車位。**主要官員中審計長何永安房產最多,共7套;最“窮”是海關關長徐禮恆,報稱無房產。

澳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身家昨起網上曝光 (《澳門日報》數據圖片)
根據澳門《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特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司法官員、行政會成員、辦公室主任,包括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務法人在內的公共行政部門的局長及副局長,又或等同局長及副局長職位的據位人,以及該等公共行政部門的領導、行政管理、管理及監察機關的主席及成員;公營企業、公共資本企業或公共資本佔多數出資額的企業,以及公產的特許企業的行政管理機關及監察機關的據位人,須向終審法院提交財產及利益申報。
上報的數據包括不動產(包括農用房地產和城市房地產)、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在合夥或公司的股份、出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在非營利組織中的成員身份等。其中房產無需公佈具體地點、價格,只需公佈數目、性質、用途説明;商業方面則需公開出資比例、公司成立時註冊資本及在公司中擔任的職位。
從昨天開始,已有包括馬家、崔家等澳門傳統大家族後代中公職人員在內的大約400人公開了財產。其中司法官約85人、立法會議員33人;其餘約有近300人屬行政界公職人士,包括特首與主要官員10人、辦公室主任12人、副局級以上部門官員以及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務法人等(類似內地“事業單位”)約310人、公營企業、公共資本企業或公共資本佔多數出資額的企業等負責人約55人。上述合計505人次,但其中有部分人士交叉在各界擔任職務,如行政會成員兼議員、特首兼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等數個職務,故總共有約400人公開了財產。
在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裏,行政長官崔世安總共申報擁有3套房、3個車位等6項不動產,包括一個分層樓宇中的單位,作居住用途;一幢兩層高的房屋,作租賃用途;其中一間房屋在內地作居住用途,佔業權50%;而另外三個車位則用作私人車輛停泊。在非營利組織中的成員身份中,崔世安申報了澳大校監、理工學院諮詢委員會主席、科大榮譽校監、仁協之友聯誼會榮譽贊助人、紅十字會贊助人、暨大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基推會名譽會長、澳門青聯榮譽贊助人、華大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童軍總會第九屆領袖。崔世安並無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在合夥或公司的股、股份、出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

從網上可閲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申報的六個不動產。(來源:《澳門日報》)
在主要官員中,審計長何永安房產最多、4個車位,是澳門政府主要官員中房產數量最多的。其6套住宅房產中4套用於出租、3個車位用於出租,另有一套商鋪用於出租。
公職人員中的“首富”是“賭王”何鴻燊四太、議員梁安琪,她有52套物業。梁安琪佔有“澳博”10%的出資,而“澳博”總市值逾千億港幣。議員陳明金則成為“樓王”,他申報了407項物業。
雖然房產是許多政客必不可少的財產,但是從澳門終審法院公佈的情況看也有例外。海關關長徐禮恆作為主要官員,其公開表幾乎是空白,房產、公司股份各欄並未填寫,僅任媽閣水陸演戲會名譽會長、澳門三水同鄉會榮譽會長這兩個社會職務;特區法改局長朱琳琳在不動產欄目上也主動填上了“沒有”二字。
由於財產數據由申報者自行填寫,因此申報官員各人的數據也詳述不一。在此前身陷“墓地門”濫權案的特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所申報的不動產詳盡列明購入時間,在申報者中屬罕見;也有官員資料極為簡單,只填上“居住”、“車位”等資料。另外,也有個別官員並曾申報財產,如文化局長吳衞鳴的申報數據顯示即為“未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