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二審審判25日10時公開宣判
據央視消息,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發佈公告,將在10月25日10時公開宣判上訴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
此前在上訴期限內,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通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網頁截圖
10月9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發佈消息,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9月22日一審宣判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閉庭後,在上訴期限內,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通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10月8日上訴期滿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9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