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最新消息:龔愛愛案二審維持原判 入獄三年
房姐最新消息:陝西榆林中院今天上午10時公開宣判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裁定為終審裁定。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龔愛愛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房姐龔愛愛一審現場畫面
龔愛愛一審獲刑三年 庭審中未提及房產問題
9月24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户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龔愛愛在庭上稱,自己並不知道持有多個户口是違法的,這種現象在社會上是存在的。她一直認為户口是公安機關辦理的,就是真的。而北京户口是2005年買房時售樓方宣傳的,自己並沒有主動要求或另外給錢辦理。
龔愛愛還表示,户口本和身份證都是公安機關辦理的,不是自己偽造買賣的,自己不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在庭審中,辯方曾稱,陝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系民營企業,龔愛愛既非國家工作人員,也非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對於這一意見,法庭予以採納。
9月29日上午,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後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中院遞交上訴狀,該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10月28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稱,該院將於10月31日上午10時在靖邊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審判庭對這一案件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在9月24日的庭審中,引發輿論關注的房產問題並未提及。對此,警方專案組透露,在調查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的過程中,對龔愛愛購置房產情況做了瞭解,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 3.9億餘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
專案組介紹,其資金主要來源於參與煤炭經營收入、房屋租金、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專案組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於龔愛愛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合同詐騙的舉報,未發現其他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