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分析紀檢雙重領導制:中央將掌省級紀委書記提名權、任命權
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後,“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寫進會議公報,此後中紀委又連續釋放“完善紀檢雙重領導體制”的信號,這再度引起輿論對於未來紀檢體制改革方向與步驟的討論,主要新聞網站都在頭條或要聞位置突出處理。據《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分析人士消息稱,以往幾年的任職情況表明,一定程度上中央掌握了省級紀委書記的提名權和任命權,打破了過去由地方黨委提名本地紀委書記的慣例。據中紀委監察部特邀檢察員任建明德解讀,這次可能會出台一些規定,限制黨委部分領導以不適當方式干預反腐敗工作,防止出現“屁股指揮腦袋”現象。

11月14日,中紀委監察部召開會議傳達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強調,要深化和完善紀檢雙重領導體制。
中紀委“全覆蓋”:向中央黨務部門派駐紀檢機構
中央紀委將向組織、宣傳、統戰等中央一級黨務部門派駐紀檢機構,同時改進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11月13日,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後第一天,中央紀委常委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並結合紀檢工作實際,就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出部署。
引人注目的是,會議公佈的信息稱:中央紀委“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研究制定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見,注重制度設計的細節”。
同時,“制定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指導意見。與時俱進地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具體化“紀檢雙重領導制”
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是指中國共產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紀檢工作領導體制,大致經歷過“三個階段”的演變過程:第一階段“與同級黨委大致平行”,即紀委對黨的代表大會負責,這主要是在1949年之前;第二階段,“黨委單一領導體制”,時間大致在1949年至1982年之間;第三階段,為“雙重領導體制”,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這一原則延續至今。
湖南省紀委一位官員介紹,《黨章》對於“紀檢工作雙重領導制”的規定是原則性的,缺乏配套的制度予以具體細化,比如究竟是什麼事項,是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什麼事項,是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
這位官員稱,就他的工作體會而言,這些年,在紀檢人事問題上,是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而業務工作中,則由中央紀委為主,“比如省紀委的常委人選,由同級黨委提名,並基本可以決定,當然還需要報中央紀委批准;而反腐工作的重點,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八項規定,這就是由中央紀委直接部署下來”。
實際上,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頒佈實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也規定,“黨的地方和部門紀委、黨組紀檢組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也是“雙重領導制”的一種體現。
有接近中央紀委的人士則對本報記者稱**,在人事問題上,如最重要的省級紀委書記的產生,“雙重領導制”的模糊性體現得比較突出。**
如在2006年,省級黨委換屆,15個調整的紀委書記,有10個是來自外地或中央紀委。2011年年底至2012年6月,進行換屆的29個省級黨委中,由中央“空降”或異地遷任的省級紀委書記,有16人。
該人士表示,這表明一定程度上中央掌握了省級紀委書記的提名權和任命權,打破了過去由地方黨委提名本地紀委書記的慣例。而此次中央紀委提出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就是要將過去一些不成文的規定,予以成文;將過去職權劃分不是很明確的地方,進行明確。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
中紀委監察部檢察員解讀紀檢“雙重領導制”:防止“屁股指揮腦袋”
2013年11月13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做客新華網訪談室,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與反腐倡廉。圖為任建明解答主持人問題。新華網
“我覺得這是一個變革的積極信號,是一個重要的開始。”對於官方近日釋出的中共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話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教授如是評價。
專家指出,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通常是指中共地方各級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一直以來,輿論對於地方紀委接受同級黨委領導的“同體監督”收效看法不一,有關“紀檢機構垂直管理、異體監督”的呼聲不時見諸報端。
“目前紀委在監督體制上,存在同級監督不力或監督過軟的問題,特別是對黨委一把手的監督。”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向馬懷德和任建明都是研究反腐的權威專家,不僅曾多次參加中紀委座談會,在去年底的座談會上還曾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諫言,提出反腐敗法律制度創新等舉措以推動反腐敗進程。
馬懷德也認為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説,這種體制變革,對於改變中國反腐倡廉形勢,特別是對查處腐敗案件,具有積極意義。
其實,現行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亦引起高層重視。**今年8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觀察家敏感地覺察到,這一表述,不同於此前“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説法,關於紀檢體制改革的討論也持續升温。
“中國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目前已有廣泛共識,此時正式提出“雙重領導”的制度設計,是一個重要開始。”作為一名長期關注反腐問題的學者,任建明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對此表示歡迎和期待。
在任建明看來,中共高層提出完善紀檢雙重領導體制,並指出“注重制度設計的細節”是一大進步,“彰顯中央直面問題的態度,如果諱莫如深的話,就沒有改變的可能。”
“紀檢體制的改革,其實不只是紀檢系統的問題,而涉及到中共這個執政黨的治理結構問題。敏感性很高,難度很大。”任建明説,這不僅將對反腐敗工作產生影響,對整個政治體制改革都將產生影響。
談及如何“深化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任建明認為,因為黨章相關表述較為宏觀,所以這次可能會出台一些規定,限制黨委部分領導以不適當方式干預反腐敗工作,防止出現“屁股指揮腦袋”現象。
馬懷德則表示,“雙重領導”主要涉及人、財、物三方面,尤其是人,所謂的雙重領導、垂直領導或者同級領導,主要是負責人的任命和選拔,即對誰負責,這是最關鍵問題。
巡視工作全覆蓋
對於派駐機構的事項,在黨的十六大前夕,中央紀委開始實施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直轄”的試點。
2002年10月底,中央紀委按照“調整職能、理順關係、總結經驗、有序推進”的要求,在當時的衞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進行派駐機構的試點工作;2003年8月,又在國家發改委等5個部門開展了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擴大試點工作。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頒佈實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明確規定“紀委對派駐紀檢組實行統一管理”。隨後,中央紀委開始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
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原來由中央紀委和駐在部門黨組雙重領導改為由中央紀委直接領導,派駐機構的工作直接對中央紀委負責,重要情況和問題可以直接向中央紀委請示、報告,派駐機構也可以直接決定立案調查駐在部門有關幹部的重要案件,派駐機構幹部的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則由中央紀委直接負責。
在2005年前後,當時的中央紀委共對外派駐機構56個,後經過數次政府機構改革,派駐機構也進行了新增或撤併。
2013年11月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外發布其派駐機構及與其合署辦公的內設機構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名單。通過這一名單,可知截至2013年10月14日(名單統計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外派駐的紀檢組,為51個。
這51個紀檢組分佈在:“兩高”,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47個“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機構、直屬特設機構”。
上述接近中央紀委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在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雖然沒有中央紀委監察部的派駐機構,但均有各自的紀檢員,中直機關也設有專門的紀工委。
此次中央紀委常委會提出“制定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指導意見”,預示着中央紀委將向這些部門派駐專門的紀檢機構。此前的2013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也提出要“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
應該指出的是,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審計署,除對地方派出特派員辦公室外,亦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出了25個審計局,其中包括“宣傳審計局”。
上述接近中央紀委的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表示,實際上目前中央部門就有98個,內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32個,央企113家,還有31所副部級高校,以及若干其他事業單位,以上總數可達到300家左右,“**以目前每年20個巡視組的規模,需要十幾年的時間,才能巡視完一遍;**各省市自己的巡視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顯然,這不能滿足‘全覆蓋’的要求,所以提出要改進巡視制度。但具體做法,還有待細節的公佈。”
中紀委監察部對外派出的51個紀檢組所在機構名單
國家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社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住建部、水利部、交通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衞計委、人民銀行、外交部、公安部、審計署、僑辦、海關總署、國税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廣電總局、體育總局、藥監總局、安監總局、林業局、糧食局、旅遊局、國防科工局、鐵路局、煙草專賣局、氣象局、地震局、知識產權局、海洋局、統計局、民航局、國資委、新華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1個黨的機構,即黨的機關報人民日報社;1家央企,即國家電網。
綜合《21世紀經濟報道》、中新網、人民網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