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石油管道爆炸最新消息:安監總局局長連發15問 9責任人被控制
青島爆炸最新消息:青島石油管道爆炸事故昨日被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爆炸造成的死亡人數已經達到了55人,仍有9人失蹤。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昨日接受央視採訪時對爆炸事故連發15問,質問為什麼泄露以後不通知羣眾。青島警方昨日已控制9名事故責任人。

青島石油管道爆炸責任事故現場圖片
25日上午,國務院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在青島召開。
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指出,這次事故損失慘重,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是,輸油管道與城市排水管網規劃佈置不合理;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對輸油管道疏於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後的應急處置不當,未按規定採取設置警戒區、封閉道路、通知疏散人員等預防性措施。這是一起十分嚴重的責任事故。
楊棟樑在昨天接受央視採訪時連發15問:**為什麼會發生泄露?泄露的原因是什麼?直接原因是什麼?管理上的原因又是什麼?為什麼泄露的原油會進入市政排水涵道?是規劃的問題還是設計的問題?是技術上的問題還是管理上的問題?是企業的問題還是政府的問題?都必須要查清楚。為什麼泄露以後沒有采取安全防範措施?為什麼不警戒?為什麼不封路?為什麼不疏散羣眾?為什麼不通知羣眾?為什麼引起爆炸?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麼?**這都要查明原因。
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宣傳部官方微博消息,昨晚警方已控制11·22東黃輸油管線泄漏爆炸責任事故中石化相關人員7人,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人員2人。
事故覆盤:管道改線被環評拖延 街上瀰漫油味政府不知情
2時40分 管道泄漏
或因防腐層嚴重老化?
22日凌晨2時40分,中石化青島開發區的東黃輸油管道破裂、原油泄漏。
凌晨3點,有市民看到閃爍着黃燈的車輛疾馳而過,穿着“中石化”衣服的人在街上穿行。
中石化23日披露的消息稱,這條爆炸的東黃輸油管道,於1986年7月建成投產。資料顯示,原設計管道起自東營,途經壽光、濰坊、高密等市縣,終到黃島油庫,管道長度248.5公里,管徑711毫米,年輸油能力1000萬噸。
由於東黃輸油管道已經服役二十餘年,據中石化管道儲運管理公司濰坊處的信息,在兩次腐蝕性調查中,發現管道“防腐層已嚴重老化,管道狀況令人堪憂”,亟須大修。
2011年,東黃輸油管道進入整改議程。但當年9月一份環評公告顯示,整改面臨很大困難:由於建築物離部分管道較近,無法進行管道防腐層大修。環評公告還顯示改造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對東黃複線多處管道進行改線,其中包括黃島區的黃島油庫出線段改線15-16公里。
但這一整改計劃並未落實,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一位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東黃複線改線工程部分標段的環評工作還在進行當中,至今未能正式動工。
今年2月底,東黃輸油管道開始大修,主要包括管道防腐層的更換、電火花檢漏、無損檢測等。截至今年4月,東黃輸油管道已完成8公里大修。在此次原油泄漏並引發爆炸前,該線路是否已經完成大修,目前尚不清楚。
今年10月,中石化舉行了一場全國性安全大檢查,此條管道也在檢查之列。這次檢查規模巨大,共查出問題8091個。但記者多方求證也沒有得到回應,東黃輸油管道是否也查出問題,並進行整改。

青島石油管道爆炸責任事故現場圖片
3時15分 關閉閥門
原油滲入民用管道極易爆炸
據中石化通報,原油泄漏半個多小時後,3點15分,黃島油庫關閉輸油閥門。但此時,齋堂島街約1000平方米路面已被原油污染。更重要的是:冒溢原油進入了雨水管線。中石化新聞發言人稱,原油從輸油管道流入市政排水暗渠,流了12分鐘。
原本應該與建築及其他管線保持距離的石油管道,在齋堂島街一帶不僅緊鄰建築,而且與其他管交錯而行。
在齋堂島街和秦皇島路交叉口,東西走向輸油管道已完全爆裂,破損的輸油管道穿過下水道暗渠,十字交叉而行,漂着黑色油污的水流從管道下面流過。不僅如此,還有近十條各種線路或緊挨石油管道,或與之交叉而行。
現場救援的中石化工程師也證實,輸油管道是從地下水道中間穿過的。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表示,這次事故很明顯是埋在地下輸送化學品的工業管網和民用的管網發生了衝突,如果只是輸油管道,一旦發生泄漏,因為其特殊設計,可以很快截斷其中一段,並迅速讓泄漏氣體在暴露空間中揮發,不太容易產生爆炸。
但這次事故中,輸油管道的原油滲入了安全係數沒有那麼高的民用管道,後者為一個封閉的空間,“就像煤礦中充滿了瓦斯一樣,一遇明火極易爆炸。”彭應登説。
而市政管道中的火源很難控制。中國石油管道公司專家組成員汪岡偉稱,“汽車排氣管冒火星,工人維修濺起的火花,都可能引發爆炸。”
中國石油和石油化工設備工業協會首席顧問趙志明也指出,輸油管道里除了原油,還會有一些氣體,這些氣體是易燃易爆的。單是關閉閥門了事,説明相關人員在經驗上有欠缺,處理方式不當。
一位石油行業的安全應急事故處理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一旦發生原油或任何化工泄漏事件,首先採取的最重要應急措施之一就是防止泄漏物質進入下水道,因為泄漏物質一旦進入下水道,事態就會變得難以控制。
5點 街上瀰漫柴油味
市政府始終不知情
早晨5點鐘,漏油點附近的整條街上已經瀰漫了“柴油般的怪氣味”。
5點20分左右,中石化管道儲運管理公司濰坊輸油處副處長邢玉慶接到運銷調度科電話,説青島黃島區有原油泄漏,相關科室已經趕往現場,青島輸油站站長在指揮。邢玉慶認為,“這意味着應急預案已經啓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下稱《管道保護法》),發生管道事故,管道企業應立即啓動本企業管道事故應急預案。
按照2011年《中國石化應急管理規定》,當發生(中石化)直屬企業級等突發事件時,各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中石化辦公廳總值班室、安全環保局和其他分管部門報告,並隨時報送最新進展情況。
23日,青島海事局副局長董海巖稱,海事部門接到報告是在事故發生幾個小時之後,已耽誤了最佳的清污時間。24日,青島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寧稱,環保部門是事發當日上午8點才獲知中石化泄漏事故的。
而青島市政府知道的最晚,23日,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郭繼山稱,市政府是在爆燃事故發生後才知道漏油事故,在此之前他們對漏油並不知情。
中石化22日的通報中顯示:約3點15分“開發區立即組織處置”漏油事件,並於7點30分在入海口處設置了兩道圍油欄。
邢玉慶稱,當日將近早上6點時,青島輸油站站長又致電他稱,海面上已經開始見油。地方安檢和環保部門的人員已經在現場。
企業是何時向當地政府部門通報的情況?青島市政府是否在爆炸前毫不知情?究竟應該由誰通知市政府?目前無人回應。
郭繼山對媒體承認,中石化在漏油後已通知了黃島區政府及區一級消防、交警等部門,但沒有通知市政府。
一名中石化內部人士則向採訪的媒體反問:“我們已經通知(黃島)區政府了,為何區政府不去通知市政府?”
根據《管道保護法》,發生管道事故,管道企業應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這意味着,中石化應該通知的是區級政府相關部門。
10:30 爆炸發生
附近居民未獲通報
隨着天光大亮,黃島的市民們像往常一樣出門上班,或是送孩子前往學校。
8點半前後,邢玉慶趕到漏油現場,十幾個施工人員正在搶修,一旁公路上還有社會車輛往來穿行。
邢玉慶説,他覺得交通秩序有點亂,需要實行交通管制,就讓公司公安科長打110報警,希望增加警力。
《中國石化應急管理規定》中,工作原則第一條即是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員工、公眾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
《管道保護法》更明確規定:發生管道事故,管道企業應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減輕事故危害。
但附近的行人和居民,沒人接到撤離的通知。他們在搶修人員和政府部門人員身旁穿行而過。有市民看到,在已經漏油的管道下,閃爍出電氣焊的火花。
昨日,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指出,這是十分嚴重的責任事故:泄漏後的應急處置不當,未按規定採取設置警戒區、封閉道路、通知疏散人員等預防性措施。
10時30分許,黃島秦皇島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輸油管道搶修作業現場,相繼發生爆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