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管官員因家人不配合拆遷被停職 妻子申請離婚
湖南法治新聞網25日刊載《法制週報》報道《還原綏寧“株連拆遷”事件》。10月28日之前,事件當事人蔣開松還曾是湖南省邵陽市綏寧縣城管局紀檢組長。
今年5月以來,蔣開松和親人們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母親不認這個兒子,伯父想打侄兒,妻子向法院起訴離婚。

蔣開松因未能説服家人拆遷被停職,眾叛親離已經讓他身心俱疲。
更讓蔣開松不能接受的是,10月28日在綏寧縣城市建設推進大會上,他被公開宣佈停職。綏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表示,“(蔣開松)抽調到項目指揮部,協助做騰地工作。”
這一切源於一塊152平米的土地。該土地使用者為蔣定才(蔣開松的祖父,已去世)。今年,根據綏寧縣城城市總體規劃,該塊土地位於已規劃的路網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用地項目範圍內。作為蔣定才的繼承人,蔣開松的母親、伯父、伯母拒絕貨幣補償,要求土地對等安置補償。該塊土地的徵收陷入僵局。
今年5月份以來,勸導親屬拆遷讓地成了城管局紀檢組長蔣開松的工作內容之一。相關部門告訴蔣開松,如果勸導沒有實際效果,他會被停職,但蔣一開始認為這是“不可能,嚇唬人”。沒想到事情還是發生了。
11月2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這個48歲的男人痛哭流涕。
與母親的較量

綏寧縣城管局網站上,蔣開松的職務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1月21日,在綏寧縣城外的一間民房內,記者見到了蔣開松。
在綏寧縣城管局的官方網站上,領導班子及分工介紹欄顯示,蔣開松排名第四。作為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正科級),他的分工是“分管紀檢、督查指揮中心、綠化隊、渣土所工作”。
“我現在不要簽到了,單位可去可不去,班子成員會議也不叫我參加了。”這是蔣的工作現狀。
蔣開松的煩惱,始於今年5月份,一宗152平米的土地徵收。該土地位於綏寧縣長鋪鎮長鋪村一組。11月22日,經過一個正在建設的工地(原罐頭廠片區),爬了一段小山坡,記者來到了這塊土地上。記者看到,土地上種植着一些蔬菜,還蓋有一間簡易木棚。蔣開松的伯父蔣汝模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顯示,該宗土地的使用者為蔣定才(蔣開松的祖父),用途為“居住”,批准使用期限為“長期”。宅基地平面圖寫有“紅線內面積152平米,具有法定使用權”字樣。
綏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回應稱:1989年8月,綏寧縣國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該宗土地登記發證給蔣定才,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1994年10月,蔣定才夫婦相繼去世後,該房屋處於閒置狀態。1998年底,該房屋被積雪壓垮後就沒有重建,一直被用於種植。
根據綏寧縣城城市總體規劃,該宗土地位於已規劃的路網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用地項目範圍內。
今年5月初,綏寧縣土地和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下稱“縣徵補辦”)工作人員找到了蔣開松。
“第一次對方來了三個人,第二次來了兩個人。”據蔣開松回憶,對方要求蔣開松去做母親、伯父和伯母(三人為土地使用者的合法繼承人)的工作。“他們要求我配合組織上做工作。”蔣開松説,工作他會做,但沒有把握可以做好。
**對方給他撂下了一句話:“這個事要做好,否則組織上會採取措施的。”**蔣開松第一次去做母親的工作,他傳達了相關部門的意見,即只能貨幣補償,不能等面積安置宅基地。母親表示不同意。談的次數多了,母親也煩了,直接對他説:“我的事不要你管。”老人對記者坦言,因為這個事,她甚至不想認這個兒子了。
伯父今年76歲,一次他拄着枴杖,用手指着蔣開松説:“開松,現在你父親不在了,我要代他打你!”因為擔心老人身體出狀況,同事拉着蔣開松趕緊溜。在一次勸説中,因為蔣開松的語氣過重,伯父曾被他氣得住進醫院搶救。
5月14日,相關部門要清除該宗土地上的苗木。城管局等多部門協助參與了此次行動。當天,蔣開松也參與了行動,他和同事在一座橋上站成一排,堵住了村民通往小山坡的必經之路。
**蔣開松回憶,當天他也穿着制服,但他沒料到,他將要面對的是他的老母親。**同事們也知道了,在土地上守着苗木的那個老人就是蔣開松的母親。這讓他心裏有一種説不出的滋味。
“我們早上7點就到了橋頭。”蔣開松説,但母親和伯母更早地來到了土地上守護。
5月14日8點左右,蔣開松被安排去做母親的工作。他不但沒能將母親勸退,反捱了一頓罵。
蔣的妻子陳麗萍在長鋪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工作。當天,上面領導通知陳去參加此次行動。但她一開始沒有去。“後來領導打電話給我,要我過去,説婆婆這麼大年紀了。”陳麗萍顧不上吃早餐,和同事來到了小山坡上做工作。大概在9點的時候,陳終於將婆婆勸了下來。

這塊152平米土地的不遠處正在建設商品房。
“千人大會”上的尷尬
6月18日,綏寧縣相關部門在綏寧縣城綜合運營開發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縣運營辦”)召開了一個會議,主要內容是對蔣定才國有劃撥用地補償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第二天,縣城管局的相關領導找到了蔣開松,傳達了會議精神。“還是要求我去做長輩的思想工作。”蔣開松説,不過這一次,設定了一個最後期限為6月25日。
蔣的妻子陳麗萍也被其領導找去談話。根據要求,談話的結果要以書面的形式彙報。
記者獲得的一份長鋪鎮人民政府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的《關於對陳麗萍同志開展徵地補償思想工作的情況彙報》,文中顯示,6月19日,在長鋪鎮的鎮長辦公室的這次談話的內容提及:
“2013年6月19日至20日,陳麗萍要做老人家的思想工作,使得徵收補償工作順利完成。如無法按時做通工作,縣裏將採取組織措施,如停職停薪、調離工作崗位等。”
從6月25日至9月20日,蔣開松度過了一段平靜的日子。
9月20日,一位縣領導找到了蔣開松,並給他看了一份《邵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九條規定》的文件。這位領導提醒他,務必馬上把老人的工作做好。
《邵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九條規定》第二條規定:嚴禁徵地拆遷漫天要價。行政、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社區工作人員本人及夫妻雙方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不配合重點工程建設,房屋徵拆時拒不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漫天要價,(徵收土地)為本人所有的,一律暫停職務、待崗,配合拆遷;(徵收土地)為其親屬所有的,暫停工作回家幫助做思想工作,七個工作日內未做好的,一律暫停職務,待崗、配合拆遷;徵拆任務完成後可視情況恢復。
蔣開松拿着這份文件找到了伯父。伯父蔣汝模是一名退休的語文教師,他看了這份文件後表示,“我從來沒談過錢,只是要求以地換地,何來漫天要價?”
10月28日,綏寧縣召開了綏寧縣城市建設推進大會。當地媒體以《加快推進城市建設,打造綏寧縣城新形象》為題作了報道。
蔣開松則稱此次大會為“千人大會”,原因是參加會議的人數在千人左右,會議在該縣屬規模較大的。
當天,城管局安排蔣開松等大約5人去參加會議。
在會議開始的時候,蔣開松就有了不祥的預感。
大會的其中一個議程是通報優化環境典型案例。蔣開松被當作反面典型案例進行通報,目的是“警示教育廣大幹部羣眾”。
一名縣領導宣讀了城管局紀檢組長蔣開松違反《邵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九條規定》的通報。
通報稱:縣城路網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於2012年5月實施以來……縣城管局紀檢組長蔣開松為該宗地其中一繼承人肖湘雲的長子,為此縣有關領導要求蔣開松做母親及其他親屬的工作,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實際成效。根據《邵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九條規定》第二條,報經縣委決定10月28日起,對蔣開松同志暫停職務,配合運營辦做好工作。在此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我當時麻木了,那種感覺説不出來,有尷尬,有無可奈何。”蔣開松説。旁邊有人和他説話,他只回答:“沒辦法。”
“千人大會”後的第二天,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來到城管局又進行了通報。
“(蔣開松)從28日開始停止執行職務,這個不是處分,停止職務這段時間,安排他到城市運營辦協助做好拆遷工作,直到把這塊地搞好為止。”
蔣開松問,對他停職,是否有書面的決定?得到的答覆是“沒有”。
他又問,對他的停職,是否就是因為他母親的事?他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因為沒有書面文件,蔣開松覺得縣裏這樣做“有點馬虎”。對方告訴他:“你就去做拆遷工作就好了,今天做好了明天就可以立即恢復(職務)。這個你放心。”
“咱們離婚吧”
受到牽連的還不僅僅是蔣開松。蔣的妻子陳麗萍也幾近崩潰。
陳麗萍在長鋪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工作,本職工作是做農業技術推廣。但她不時接到命令,要求去做婆婆的思想工作。
“我以前認為,停職不可能,但‘千人大會’後,我就怕了。”陳今年45歲,今年5月,縣徵補辦工作人員找到她談話。她被告知,如果沒有效果,將可能會被調到鄉下去。
陳麗萍坦承,“千人大會”後的一段時間,她吃不好、睡不好,擔心哪一天真被調到鄉下去。
10月28日後,陳麗萍的孃家人找到了她,勸她離婚,“離了婚,縣裏就不會找你了。”
陳麗萍拉着蔣開松去民政局離婚,但未果。蔣開松説:“要去你一個人去。”
11月11日,陳麗萍拿着《離婚訴狀》來到了當地法院。《離婚訴狀》寫道:“原、被告結婚20多年來,夫妻恩愛,感情極好”,但因為“株連拆遷,使我精神已崩潰,我怕再次株連到我,而不得不強忍傷痛,揮淚與自己深愛的丈夫蔣開松提出離婚。”
11月13日,陳麗萍接到法院的電話,被告知該離婚案不能受理,“他們説從未接過這樣的離婚案,不敢判,不知道怎麼判決。”
民政局辦不了,法院也不判離。11月15日,陳麗萍直接拿着《離婚訴狀》來到了城管局。她要蔣開松一起去民政局離婚。蔣開松不去。兩人大吵了一架。
實名舉報後
蔣開松認為,當地政府對他的做法是“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他曾拿着“喊冤”材料到湖南省會找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有人告訴了他長沙教師譚雙喜的遭遇。
11月13日,蔣開松以《綏寧再現“株連”政策:不配合拆遷就停職》為題,在網絡上公開了他的遭遇。
“在發帖之前,沒考慮太多,就是要維權,感覺太冤了。”蔣稱。
在網帖中,他寫道:“作為一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工作人員,我既沒有違反黨紀、政紀,也沒有違反國法。試問:綏寧縣委、縣政府憑什麼對我做出停職處理?”
11月16日,綏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回應了此事。其稱:“為了不影響項目的實施,縣優化經濟環境辦公室多次找發帖人(蔣開松)談話,要求協助做好家人工作。考慮到工作的複雜性和艱鉅性,縣優化經濟環境辦公室報經縣委同意,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暫停發帖人本單位的紀檢組長工作,抽調到項目指揮部,協助做騰地工作,屬於一般工作崗位異動。我們仍將繼續耐心細緻地做好發帖人工作,依法收回該宗土地使用權,力爭能夠達成補償協議。”
11月18日,蔣開松再次發佈帖子《再論綏寧縣政府株連拆遷:權大還是法大?》,並公佈了自己的名字和電話。他百思不得其解,為何自己要受到“株連”?

蔣開松多次在網上發帖維權,在這張帖子末尾他還公佈了姓名和聯繫方式。
11月25日,記者就蔣開松反映的問題,聯繫了綏寧縣宣傳部。針對蔣開松所説的“停職”一事,一位負責外宣的向姓工作人員稱,“事情是真的。”不過他並不知道詳情,隨後介紹記者去找一名王姓工作人員。王姓工作人員對記者説,針對記者諮詢的問題,綏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已經在網絡上作了回覆,相關情況以官方的回覆為準。
記者注意到,2011年6月,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並加強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查辦“株連式”拆遷等強制徵地拆遷行為。
早在2010年5月,國辦就下發緊急通知,採取株連式拆遷或突擊拆遷違法強拆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
針對“株連式”拆遷,《人民日報》的人民微評評論稱:株連式拆遷,太缺德。株連式拆遷,是通過綁架親情的醜陋方式逼人就範,屬於變相強拆,既缺德下作,又目無法紀,已成觸發眾怒的惡權毒瘤。
蔣開松被停職後,當地一名要求匿名的公職人員評論稱:“很沒有安全感。”
一個背景是,去年7月,綏寧縣下發了一個文件,決定在縣城規劃區內,禁止私人建房,這樣的目的是:實現由“造房”向“造城”轉變。蔣開松是《邵陽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九條規定》發佈後,綏寧第一個因此而受到停職的公職人員。
就在記者採訪期間,蔣開松的母親和伯父,收到了綏寧縣國土資源局送來的《擬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知書》。
11月22日,記者離開小山坡時,這裏旁邊的原罐頭廠片區正在施工興建商品房,機器聲轟鳴。而當初這裏徵收時,正是以“綏寧縣城路網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名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