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二審最新消息:宣判維持原判決結果 律師不滿或繼續申訴
李天一案二審最新消息: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二審今早9點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北京市一院發佈微博通報,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即李某某被判刑10年。此次審理為終審,但李某某的代理律師張起淮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對二審的過程很不滿意,並不排除會繼續申訴。11月19日,李某某在二審的最後陳述中翻供,稱“自己當時去接母親夢鴿的電話,沒有參與強姦”,李某某堅持為自己作無罪辯護,稱“不願意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我沒有做的事情。”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微博消息:因本案部分原審被告人的犯罪記錄依法應予封存,故我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87條的相關規定,未組織人員旁聽本次宣判。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決應當公開進行,但不得采取召開大會等形式。
早上,夢鴿走特殊通道進法庭,未見媒體。李某某的兩位辯護律師張起淮、李肖霖抵達法院時,滿臉自信。

李某某代理律師張起淮(左)和李肖霖(右)抵達法院
李某某案全程回顧
2月17日 案發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5人喝酒後,被帶至湖北大廈一房間內輪姦。
今日(9月26日)上午9時3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開宣判。海淀法院公佈判決要點,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 (兄)、張某某、魏某某(弟)違背婦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五名被告人的行為系輪姦,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懲處。海淀法院認為:李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審判長結合在案證據對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的辯解及辯護意見進行評判。海淀法院表示:對於受害者是否陪酒女、處女的陳述,屬於對個人隱私問題的迴避,不影響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更不能以此認定系被害人的過錯導致本案發生,故對於該辯解和辯護意見,本院不予採納。
2月20日 嫌犯被刑拘
2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證實“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經多方證實,“李某某”確為李雙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李某某與父親李雙江
3月7日 嫌犯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被拘後,李某某等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與受害者所訴內容一致,因此在李天一被刑拘的第9日,也就是3月2日,公安機關將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一案報送檢察機關申請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7月8日 檢方提起公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期間,為完善證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月19日 提審
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輪姦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審,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作為監護人現身法院。據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楊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並稱事後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係。
7月22日第一次庭前會議
7月22日,李某某輪姦案庭前會議在海淀某法庭舉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以及雙方律師悉數來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辯護律師強烈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會議
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於8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再次舉行庭前會,這是自7月22日以來此案進行的第二次庭前會議。被告李某某的主辯律師陳樞堅持對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稱真理有時候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8月28日、29日 開庭審理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輪姦案連審兩天。29日晚庭審完畢後,海淀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告中稱有4名被告作有罪辯護,其中3名被告當庭道歉。同犯張某甚至當庭向法院交10萬元賠償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個性交者。5人中僅李天一方堅持無罪辯護。
9月26日 一審宣判
北京海淀法院定於9月26日上午9點30分,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李某某等5人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婦女,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另外四名被告中,3名未成年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三年,成年人王某被判12年。

夢鴿出席一審宣判現場
10月11日 法院受理上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0月11日下午發佈微博,稱該院決定受理李某某案上訴請求。
10月31日 二審開庭延期
10月30日下午,北京市一中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原定於今日開庭的李某某案,因李家新更換的辯護律師張起淮申請延期審理而改日。同時,李某某家提交了一份新的視頻證據,以駁斥之前認定李某某有罪的證人證言。
11月19日 二審開庭
11月19日,李某某等涉強姦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李某某涉嫌強姦案二審庭審結束前,李某某當庭宣讀了由其本人所寫、長達10分鐘的“最後陳述”,並三次鞠躬。李某某在二審中翻供,稱案發時自己正在房間外接媽媽夢鴿的電話,什麼也沒參與。
11月27日 二審宣判
11月27日早上9點,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某案二審進行宣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