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誼:主流經濟學在邏輯上就無懈可擊嗎?
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觀察者網發起組織了一場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茅於軾教授在回答陳平教授對主流經濟學的質疑時,提出了一個十分新穎的説法:邏輯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不僅是挑戰“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的主流論斷,也是在挑戰科學哲學關於“可證偽性”這一普遍接受的標準。作為學術討論,當然無可非議,但面對如此重大的問題,我們卻沒有看到茅於軾教授文章中具有充分的謹慎態度和嚴謹論證。退一步説,即使我們承認茅教授的論斷是正確的,也要預設主流經濟學在邏輯上完全自洽,可是,主流經濟學真的在邏輯上無懈可擊嗎?
**以一般均衡為例。**主流經濟學理論認為均衡實現的前提是需求曲線從左上方向右下方傾斜;同時,供給曲線從左下方向右上方傾斜。這樣一來,相對而行的供需曲線終究會在某一個點相交,而這個相交點,即供給量等於需求量的點,就是主流經濟學所標榜的均衡點。我們拋開供需曲線是否符合現實的問題——因為這不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重點,只討論這一論斷的邏輯一致性。

供求曲線的均衡,紅線表示需求,藍線表示供給,縱座標為價格,橫座標為需求數量
先看需求曲線,需求曲線假定當價格降低時,需求量會相應增加,並且這一曲線具有無限延展性,即只要價格降得足夠低,需求就會無限增長。**可是這個描述與主流經濟學的另一個重要假定——邊際效用假定——相矛盾。**邊際效用假定告訴我們,效用隨消費量的增加而減少,在達到某一個臨界點之後,就會成為負數。這意味着消費達到一定數量後,需求會終止,而不是無限增加。在這裏,我們看到了兩個相互矛盾的表述。一個是需求會隨着價格的降低而無限增加,另一個是需求會隨着效用的減少而終止,那麼,到底哪一個假定正確呢?還是都不正確?
再看供給曲線。供給曲線假定隨價格升高,供給也會隨之增加。供給曲線描述的是產品價格,並沒有告訴我們成本價格如何變動,如果成本曲線超越產品價格曲線,供給還會增加嗎?主流經濟學用假定其他條件不變的方法來回避這一困境。但問題在於,假定成本不變,在價格高於成本的情況下,按照利潤最大化原則,即使價格不變,廠商也會無限增加供給。也就是説,廠商增加供給並不會以價格上升作為先決條件。如果增加供給,要以價格升高作為前提,那就説明廠商並不是按照最大化原則來行事的。這又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表述。

邊際效用曲線,藍色表示邊際效用,紅色表示總效用,過某臨界點後,邊際效用變為負值,總效用下降
我們知道,在經濟學教科書中,如果有哪一個原理可以稱之為經濟學核心的話,那麼一定非最大化原則莫屬了。最大化原則在主流經濟學中,不僅是交易當事人個人行為的準則,同時也是市場供求關係的依據和實現均衡的前提,可以這麼説,如果最大化原則不成立,整個新古典經濟學的大廈就失去了根基。但通過深入地分析我們會發現,將最大化原則普遍化會導致一系列的悖論產生。
我們先來看短期最大化引起的悖論。新古典經濟學假定短期內產品價格p和要素價格w1、w2都保持不變,生產要素x2的數量也不變,只有要素x1的數量是可變的。這時,利潤最大化的問題就演變成如何使生產要素x1的邊際產品價值與價格w1相等。但是,按照新古典的需求假定,需求是價格的函數,當價格上升時,需求會下降;當價格下降時,需求會上升;而當價格停留在某一點不變時,需求也應該不變。這是由收益最大化原則決定的需求模式。可是在短期利潤最大化中,經濟學家又假定在w1不變的情況下,x1可以任意地變化。這等於説,需求不受價格的影響。而如果需求不受價格的影響,則等同於説,最大化原則不起作用。
現在我們再來看長期生產過程中的利潤最大化引起的悖論。在長時期中,產品價格和要素價格都是可變的,同時產量和生產要素的量也是可變的。這時,利潤最大化與生產要素的價格和產品的價格緊密聯繫。假定A生產者和B生產者相互以對方的產品為生產要素,為了實現最大化,A生產者以最低的價格買入B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又以最高的價格賣出自己的產品給B生產者。從A生產者的角度來説,確實是實現了利潤的最大化;但對B生產者來説,卻是利潤(如果還有的話)的最小化。
同樣的事情放在資本市場上就更加清楚。資本市場中的最大化,要求投資者在最低價買入(相當於要素價格),並在最高價賣出(相當於產品價格)。先不管這是否可以實現,假定有人真能做到這一點,則他在最低價買入時,一定要有哪個倒黴蛋在最低點賣給他。如果他又能在最高點賣出,則必須有個傻瓜在那裏接住他的拋盤。也就是説,資本市場上一個投資者的收益最大化的實現,至少要有兩個投資者的虧損最大化為前提。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即利潤的最大化的實現要以它的反面——虧損最大化為前提。它即使能實現(當然不可能)也只是一個特例,而不是普遍原則。
理性原則是最大化原則的先決條件,而完全信息和未來可預期又是理性原則的充分必要條件。不管這些假定是否具有現實性,他們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主流經濟學一方面承認各種投資類別在收益上的差異,如利息、利潤和地租,同時又假定未來收益可以預期。我們知道,不同投資類別的不同收益率,正是基於不確定性的存在和由此產生的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如果未來收益可以預期,理性經濟人的正確決策肯定是進行收益最高的直接投資,那些收益低的間接投資,如借貸及土地出租等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建立在風險偏好基礎上的理性選擇(不同投資收益)與未來收益可預期是兩個自相矛盾的假定,它們不可能同時成立。
主流經濟學的邏輯悖論可以説俯拾即是,我們在這裏不可能一一例舉,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閲拙著:《互利:經濟的邏輯》一書。經濟學的內在邏輯矛盾,從根本上説,歸因於其個體本位的方法論傳統。**這種方法論的特徵是以個體的經濟人為基本分析單元,將個人追逐私利的動機作為經濟行為的原生動力。經濟學從這種個人自利的行為進一步推導出整個市場的行為,比如供求法則和市場均衡。**但是,商品經濟的本質是交換,而要完成交換,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生產者,兩種不同的商品,以及兩種不同商品的價格。這就需要建立一種二元的分析範式,以及由這種分析範式產生的新的理論架構。主流經濟學以單個廠商作為行為主體,分析單個產品的供求,這種分析方法,明顯與商品經濟的現實不符。出現一系列的邏輯悖論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即使我們接受茅於軾教授衡量真理的標準,主流經濟學也與真理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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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永誼先生簡歷
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世界經濟系碩士。後師從經濟學家朱紹文攻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西方經濟思想史。
先期就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參加中國外貿經濟體制改革、中國2000年國際經濟環境等重大課題研究,並獲國家重大課題研究一等獎。發表過“中國外貿經濟效益研究”、“社會經濟領域的測不準效應”、“人類重新尋找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等文章。
出版《曠日持久的論戰:經濟學的方法論之爭》,《互利:經濟的邏輯》,《互利:政治的智慧》等專著。曾任深圳國際經營戰略研究中心證券諮詢部主任、深圳新蘭德證券投資培訓中心主任、深圳巨瀾投資分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深圳全天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光大證券證券投資分析師,現為獨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