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三個子女均屬非婚生育 媒體追問如何上的户口
張藝謀、陳婷兩人生育的三個子女均屬非婚生育,兩人違法生育的事實已被查實。昨晚,無錫市濱湖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佈了這一消息。此前,無錫市計生委和濱湖區計生局有關人士表示:“若張藝謀超生被查實,我們將嚴格按政策法規重處。這一點,請大家放心。”
據負責調查張藝謀“超生”事件的無錫市濱湖區人口計生局介紹,張藝謀(户籍地廣西南寧西鄉塘區)與陳婷(户籍地江蘇無錫濱湖區)生育的三個子女(分別於2001、2004、2006年在北京出生),均未取得計生部門批准生育的證件。張、陳兩人於2011年9月領取了結婚證。兩人及其子女均長期不在無錫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規定,張藝謀與陳婷生育的三個孩子均屬非婚生育。
在上述情況被公佈的約24小時前,張藝謀通過“藝謀工作室”官方微博首度正面回應“超生”事件:確與妻子陳婷育有兩子一女,願意接受調查,並依照國家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濱湖區人口計生局對張藝謀的積極態度表示歡迎,稱“相信這將推進該案的查處”。“希望當事人繼續積極配合,如實申報相關年份的真實收入,從而依法查處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查處結果。”濱湖區人口計生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指出,他們將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開展告知權利並聽取陳述和申辯、上級備案、作出決定、送達決定書、執行決定書等相關工作。

張藝謀(圖中)與陳婷(圖右)
回顧
今年5月初,張藝謀被曝“至少有7個孩子或面臨1.6億超生罰款”的消息在網上熱傳。江蘇無錫計生部門在輿論風潮中表示,已就此事開展調查,但相關負責人隨後稱,張藝謀本人及家人都不在無錫,核查取證工作難度比較大。
5月中旬,知名微博博主“長春國貿”發文稱,始終沉默應對超生事件的張藝謀近日被人拍到身在美國逛街選鞋,看起來心情並未受到國內傳聞影響。5月28日,張藝謀接受作家方希採訪,在被問及為何不回應傳聞時,張回答稱“別人一潑髒水我就洗,這一年到頭改天天洗澡玩了?我也奇怪這七個娃咋來的?”
11月19日,距超生事件曝光已半年之久,無錫市計生委受訪時表示,他們千方百計聯繫張藝謀和陳婷,曾派出工作小組趕赴北京去找張藝謀並通過相關單位向張、陳二人發函十多次,但未果,始終沒找着人。這一回應又激起輿論風潮,甚至有媒體在頭版刊發“尋人啓事”幫助計生部門尋找張藝謀。
輿論熱議下,張藝謀才終於開始動作。11月29日晚,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通報稱,張藝謀、陳婷的代理人已到達無錫接受調查,處理結果得出後將向社會公佈。
12月1日晚間,張藝謀首次通過其“藝謀工作室”官方微博承認超生事件。張藝謀在回應中稱,自己與妻子陳婷的確育有兩子一女,願意接受調查,並依照國家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焦點
1、張將面臨何種處罰?
張藝謀所稱的“處罰”與計生部門所稱的“查處”,其結果均是指張藝謀和妻子陳婷要為他們在中國的違法生育行為,繳納社會撫養費。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男女雙方應當分別按照違法生育事實繳納社會撫養費。
2、該繳納多少社會撫養費?
現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所謂“基本標準”,城鎮居民是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徵的基本標準;農村居民則是孩子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的年人均純收入。
此外,第四十四條還有一款附加規定,“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結合無錫計生部門的通報,張藝謀和陳婷的三個非婚生子女分別於2001、2004、2006年出生,如果三個孩子都在無錫隨母落户,可以推算的是,張藝謀陳婷夫婦,首先應按照2000年無錫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至兩倍,分別為第一個孩子繳納社會撫養費;再按照2003、2005年無錫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至八倍,分別為第二、第三個孩子繳納社會撫養費。
如果張藝謀如實申報自己在2000、2003、2005年的實際收入,超出當年無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兩倍以上的,超出部分再繳納一至兩倍的社會撫養費。
5月中旬,曾有媒體“給張藝謀超生算筆賬”,稱“28萬起罰最高不超過1.6億”。
另一當地媒體近日則給出了更為詳細的計算結果:“以張藝謀目前承認的超生情況,如果他和妻子陳婷不符合‘雙獨’等合法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條件,即屬於超規多生育兩個以上孩子的情況。張藝謀夫妻雙方,應以35663元為基準,各自繳納八倍,共計16倍的社會撫養費,即570608元。如果張藝謀和妻子陳婷符合依法生育二孩的條件,則應以35663元為基準,夫妻雙方各徵繳4倍的社會撫養費,即285304元。”
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對張藝謀的態度表示歡迎,希望張藝謀能按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如實申報相關年份的真實收入,用作計算罰款金額之用。相關負責人2日介紹説,如無疑義將按照相關規定收取社會撫養費;如有疑義將嚴格接受社會監督,待取得有效證據後追加相關費用。
3、三子女如何上的户口?
據媒體報道,張藝謀和陳婷的三個子女在2012年都已上了户口。如果該報道屬實,結合最近無錫計生部門“還在查處”的表態,很可能張藝謀和陳婷在為三個孩子上户口時並未接受過計生部門的處罰,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也未獲得計生部門開具的非婚生育證明及行政處罰單。而上述兩樣,是各地公安部門在為非婚生子女進行入户登記時要查驗的基本證明材料。
新京報記者查詢多地公安部門官網,以及從公安、計生系統內部人士得知,新生兒入户的前提條件,確實須出示孩子的準生證或計生部門的罰單及證明。相關人士指出,從公平角度來看,如果普通公民的非婚生育子女需要受罰(繳納社會撫養費)才能上户口,張藝謀的孩子也應該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如果張藝謀的非婚生育子女在未依法接受處罰前就已經擁有了户口,有關人士認為,應該問一問當地公安局的户政部門,對新生兒入户的辦理標準是否一致?對張藝謀的孩子是否“網開一面”、“特事特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