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嶽:民調公司和中國政府的那些事兒
11月20號,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兼職教授、電視主持人袁嶽做客觀察者網,介紹中國政府如何運用民調,以及他在調查過程中,與政府間的“那些事兒”。
中國政府大量運用民調,對下級進行考評,考察老百姓的滿意度。而很多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在出台一些與民生相關的政策時,也常使用民調。
當今中國的民調機構基本上有三個系統。首先是以我們零點為代表的民調公司,還有政府所做的民調,還有就是進入中國的國際民調機構。但國際民調機構在中國是受安全部門管制的,所有進入中國的民調機構都要承諾不做社會領域的民調,才可以開業。從這個角度來説有關社會領域的民調是受保護的。
一些黨和國家領導人是比較主張加強民調對高官監督的。2008年,中共通過的《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條例》中明確提出一個考核方法,是通過民意調查,如問卷、座談會等方法,瞭解主要黨政領導幹部的表現。以這個條例為依據,從2008年開始,黨內開始做一個非常重要的民調,雖然沒有公開結果,但媒體曾經報道過有這麼一回事。
這個民調調查了我國的縣市的“一把手”,縣裏是縣委書記與縣長,市裏是市委書記與市長,大概有5000多人。調查人數接近8萬,實施單位是國家統計局。我沒看過全面結果,但有一次從相關人員處瞭解到,這個結果實際上是老百姓認可度調查。在內部大家非常敏感,因為實際上每年在全國都會被排一次隊。
新千年,政府委託來了
最早在1986年的時候,民間就有人開始做民調,但是他們都沒有形成規模,因為找不到贊助。1992年,中國首個真正獨立的、公司意義上的民調機構出現,實際是我們零點。這麼多年,國家官方委託的民調,80%以上都是零點。在整個獨立民調領域,零點所佔比例大概超過90%。
2001年以前,大部分的民調都是自己花錢做;2001年以後,開始出現政府採購。而且我們現在和政府的合作,很多已經不僅僅停留在民調領域。
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意味着獨立民調和政府民調還會發展。比如説三中全會定下的方針,總歸都要落實為具體的政策。但一些政府部門可能不知道怎麼做,就要尋求所謂外腦,幫他們提出若干可以做的東西。他們提出後,下面的人又不知道怎麼跟進,我們民調公司則能繼續跟蹤。這就是我們基於調查和研究基礎上的諮詢工作,當然不僅限於政府部門,也有商業諮詢。
我們現在做的這幾個領域,社會影響力是比較大的。比如國際意識,我們目前主要重點監控45個國家,研究那些國家的人怎麼看中國和中國人怎麼看它們。每年外國領導人訪問中國的時候,我們也會調查相關國家。以色列我們已經監控了十幾年。
然後是民生髮展、社會發展研究,包括跟社區、NGO有關的內容。民生髮展總是和社會保障、醫療啊等等相聯繫。還有就是消費文化研究,以及政治參與調查。
回到政府委託問題上來。目前與公共政策相關的公共意見調查實際上約70%是公眾考評,所以一般的委託部門就是紀委、監察局、績效辦或糾風辦,也有一些地方叫督查辦。基本上都是監督部門來做這個工作,而不是政策發起的部門。
目前我們中央部委有預算的部門大概有40個,這裏面運用民調的部門數量大概在10個左右,主要是集中在民生和社會政策方面。
如果以全國來算的話,省級和縣級使用的是比較少的,這和它行政職能的負擔方式有關。
城市,是最活躍的使用者,偏於集中在東部和比較富裕的城市。目前,能夠經常使用民調來管理、監督的,約20個;有過一定量使用經驗的,在100個。我指的是官方委託民調。前十的這些城市,從預算的角度來説,佔前100位城市民調預算總量的70%左右。越是都會型城市,使用得越多。
這些民調的核心內容就是監督政府部門的滿意度。這一點也和先前提出來的、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都以民眾滿意度為主有關係。
政府委託民調的預算與常規化
全國各級政府花在民調上的預算總量大概是2.5億。這個數量看上去不少,但政府做民調時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最初預算往往不足。
按同樣的工作量,跟商業機構相比的話,政府大部分只能付出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錢。但是這三分之一在政府部門看來已經是大錢了。他們搞項目,搞其他的東西,開會什麼的,都有錢,所謂正常項目就是兩三萬的,他們會去幹。唯獨做民調,如果你開出一個二三十萬的項目,他們就會覺得是個特大項目了。在我們看來,如果做一個正常的項目,開價是五六十萬的水平。這在他們看來就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我們開價五六十萬,按照我們的標準是非盈利項目,就是説並沒有錢可掙。
從我們的角度來説,先給它做起來。以前政府裏沒有人找我們做的時候,以非盈利的方式跟它做幾年。
有時,首長想要開創新經驗,所以就有了一個特別批示,產生一筆特別預算。第一年的結果通常在政治上有些爭議性,會在常委會的層面,或者市長辦公會的層面積極討論。最後討論結果通常是這個事情不錯,明年繼續幹。那麼這個預算就常規化了。
也有些部門,領導想嘗試,第一年我們先做了,但是他第二年調走了,這事兒就不做了。西部這種偶然性比較多,在東部就比較穩定,與某個部門的合作容易常規化。
我跟西部某市有一些合作,該市市長認為調查很重要,我們就開始跟他合作。後來有一段時間,據説他有希望當書記,結果後來沒戲了,省裏面宣傳部長來當了市委書記,就傳言説市長要離開。一聽説市長要離開,下面的相關部門就説,這活不幹了。過了一段時間,又説市長不走了,然後相關部門就説我們繼續談。所以很有意思,半年之內同一個人能對你講三次完全不同的話。這個現象在西部比較嚴重。
對於很多地方,偶然也很重要。因為你希望他有體會,才能有商量的餘地,之後再爭取制度化和常規化。
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大都會周邊的城市,是向它看齊的,他們學新經驗都到那裏去學。所以大都會幹點什麼,他們也乾點什麼。區別在於,大都會幹完了以後,它會不斷地提升,不斷地優化。周邊地區幹完之後,就老想着下回再幹一點什麼新的。所以周邊城市老學新鮮玩意兒,但是制度化不夠。這就是都會和非都會地區的區別。
如何與政府部門合作
政府在一般情況下,只給出大的框架和目標。百分之七八十的案例中,完全由我們來設計內容,他們會修改並提出意見。也有一種情況,如果之前他們做過類似調查,會把前面的東西拿出來,説出對這個不滿的地方,再商量改進。
第三種情況,比如我們碰到學者型的官員,他有一套東西,很細很具體,這樣反而不理想。因為他的東西在我們看來,有些部分可能不太對,就會爭論,最後妥協一下,儘量把他的東西表達在裏面,然後我們把另外的東西加進去,但是調查內容太多,訪問的效率會降低。
更大的問題是如何讓政府認可我們的工作,接受我們的結果。
我們最早做政府相關的研究,其實是評估世界銀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開發署援助中國的項目到底怎麼樣。當時這些組織堅持要用國際研究機構評估,中國政府則拒絕國際專家進行評估。最後自然得找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第三方,正是我們。
後來發現什麼問題呢?世界銀行請的國際專家,尤其是做邊遠地區的評估,做不好。做不好的一個原因是什麼?是受不了那兒的廁所!不管你再有愛心,跑到援助的農村,就是一泡屎的功夫——上個廁所上得天昏地暗,你就不想幹了,就回到縣招待所,繼續坐聽彙報,跟原來政府給它的彙報是一樣的。所以最後發現,找我們做最靠譜。
所以我們學習毛主席翻山越嶺。當時做邊遠農村地區婦女新法計生項目評估,要翻好多座山,過好多道河。然後就搞清楚了,本來承諾用在每個婦女身上470多塊錢的宣傳費用,最後算下來就11塊錢。其他錢上哪兒去了?最後變成車了。全國婦聯買一輛,省婦聯買一輛,市婦聯買一輛,縣婦聯買一輛,到最後沒錢了。
第一,我們要告訴她們,“就是被你們買車花掉了”。第二,我們也幫她們説話,買車還是必要的,畢竟實在太偏遠了。但是,“你今年買車,明年還買車嗎?”她們説:“不買了,現在知道你們是真評估了。”第二年,活幹得不錯。
還有一次,我們到某市評估殘疾兒童社區康復項目,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資助的。項目的主旨是兒童放在社區裏就可以康復。結果我們看了半天,不過是某市有個孤兒院。但孤兒院那叫機構康復,不是社區康復。地方官員就想請我吃大閘蟹,我説吃了也沒用,我們都是科學評估的,一吃大閘蟹就不科學了。我可以把錢還給你,但你就是沒搞社區康復。市長原來吹牛説,要讓80%的市民知道這個項目,結果調查下來只有14%。地方官員説,他們這個評估還真評啊,第二年就數據上升了。
還有一次,我們給中央部委做評估,結果下面表現都不錯,就是部委直屬的一個部門不行。部長開始的時候跟我們下面一個項目經理説,改一改數據,調幾倍,太難看了,這個部門不好就等於是他在任上沒搞好。項目經理説,不行,公司説了,誰要調數字,誰就被開除。部長説:“你們公司太牛了,把你們老闆電話給我。”
然後他就給我打電話,要把數字調一調。我説:“對不起哦,本公司概不調數。”他説:“你要考慮一下啊,我們是長期客户,大客户。”我説:“這種客户我們不做。我們五條高壓線之一,不能改數字。所有人都知道,改數字你就完蛋。”
後來部長説,部長組要開個會,決定是否和我們合作。我説開吧,應該開一開。開完之後,部長給我打一個電話,表示部長組一致決定繼續合作,而且是三年。我説:“其實我對你們很有信心,才會那麼跟你説話。”現在,我跟那部長都還是好朋友。
以前是什麼情形呢?系統內部最後的報告是亂寫的。來做評估就是喝一頓酒嘛,酒完了以後,你把報告給我,改一個頭,就變成我的報告交上去了嘛。這樣你糊弄我,我糊弄你,酒一喝,就完了。
目前仍有很多政策在制定前並沒有做獨立的民調,有的開了些座談會、研討會,但往往有個基本特點:體制內。就像我們以前在機關裏面怎麼寫報告呢?監獄這一塊的建議實際上是讓監獄去提的,反映了本位的基本思路,然後再為了平衡添點東西進去,説到底還是寫作班子寫文章的事。
我曾問某領導,報告裏寫“廣大羣眾一致認為”,但沒問過哪個羣眾啊。他就説:“羣眾不用問的,我們一直這麼寫的,從來不用問。你怎麼事情這麼多呢?”他們假定為羣眾好,給他們點權益,這還有什麼好問的,肯定説好啊,比過去權益有保障了,哪有説不好的?很多人都是這套思路,認為自己在為羣眾做好事。就像媽為孩子想事兒的時候,那還有問題啊?“媽還會害你啊?”
所以真的做這些工作的時候,就要有一些規矩。它不只是一個方法的問題,還要有正確的立場和觀點。
民調讓政府大跌眼鏡之後
有時我們確實會與政府遇到比較大的“衝突”,老百姓的公共評價和專業評價不一樣。比方説有的人在公安系統裏面是先進典型,而且一連當了好多年,結果在我們評價裏,倒數第一,這個他自然接受不了。大部分時候,委託部門也搞不清楚是咋回事,也不懂得如何説服,要由我們去説。
原因是,一些政府部門會定內部指標,時間長了之後,官員為內部指標幹了很多事,可以做系統內部的先進。但是普通公眾的評價方法和這個不一樣。現在比以前更科學,參加評價的羣眾在這一年裏是接受過你服務的,是和你打過交道的人,不是一個普通老百姓,這個調查相當於客户滿意度。
我們甚至在某市嘗試讓監獄罪犯評價監獄局,然後發現,現在關着的囚犯是不説壞話的,已經刑滿釋放的人會説,然後把這些意見綜合起來,還是有很多觸目驚心的要求。
被考評的官員要明白,政府部門的要求和老百姓的要求可能是不一樣的,而我們調查機構也要平衡這兩個要求。
舉個城管的例子,其實大多數地方的城管都不容易幹好,而某市城管在系統內部一直是先進,結果我們一評卻是倒數的,他們當然很不服氣,我們就來分析原因。
為什麼很多人對城管反感呢?城管基本上都是普通工農子弟啊,原來都是“好青年”,為什麼做了城管就在別人眼裏變成“壞人”了呢?後來我發現最大的問題是培訓。城管上崗怎麼培訓呢?三天,第一天講一些大道理,第二天講本市建設的偉大成就,第三天講本市城管取得了多大的成就,第四天上崗。他們懵懵懂懂地就上崗了,咋辦呢?只好跟在老城管後面,老城管踹一腳就跟着踹一腳,老城管罵兩句就跟着罵兩句。
這不能怪城管本身,因為他們不知道怎麼幹這個活。我們後來給他們訓練,把城管執法的79個環節,現在是怎麼幹的,應該是怎麼幹的,做個對比。例如,城管是沒有權力扭送小販的,要把小販帶離現場,中指必須在褲縫,然後像扶你大爺一樣離開現場。
再比如,佔道經營,城管過去把桔子一下子扔進小卡車。本來市民對佔道經營不滿,現在對城管也不滿,好好的桔子,為什麼要扔呢?所以,要先停好卡車,把後擋板放下來,再搭個梯子,兩個人將東西抬上去,整齊放好,貼上封條;然後開條子告訴你,這些東西是新鮮的東西,多長時間內領取我們擔保可以領回去,在這之後,只能處理了,處理完責任自負。人家一看,挺好的,挺像回事情。
這個培訓第一次做完之後,第二天上崗就有了點“正規部隊”的感覺。有十幾個地方不到位的,繼續看一下,三回就到位了,最後進入當地行政部門的前五位去了。
我們甚至還給他們弄了一個很有趣的方法,讓城管在培訓後,當一個星期小販,讓這個社區的小販當一個星期城管。城管幹了一個星期之後覺得管理方式是不對,小販點設置不合理,要多設置幾個點,多接近居民才能把東西賣出去。小販一個星期之後也體諒城管,追小販真不是人乾的事,一個星期瘦了好幾斤。雙方都有很多感悟,所以之後更互相體諒一點,長時間的矛盾就解決了。
這説明幹細幹好可以解決問題,關鍵是我們現在有些意識形態化的管理方法不行。從反映民意的角度來説,我們做的這個不是民意調查,而是體會管理過程中用什麼方式可以做得更好。這顯然不是傳統的民意調查可以做到的,這類我們叫行動研究,在行動中研究,在研究中再行動,過段時間就到位了。到現在為止,城管仍然是該市政府機構的先進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