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留美期間生二胎被華南理工開除 學校稱按照法律確屬超生
華南理工大學留美歸國副教授蔡智奇的兩個孩子一個在美國出生、一個在美國懷上,但被學校認為是超生二胎而被開除。蔡智奇欲起訴學校,但校方表示蔡智奇的確違反了計劃生育相關法律規定。

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蔡智奇
留美副教授生二胎被開除
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蔡智奇因生二胎被校方開除,這一事件近日在網上引發熱議。
蔡智奇是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2007年,蔡智奇赴美從事博士後研究,妻子前往陪讀,當年12月兩人生育一女。2009年,蔡智奇的妻子又懷上了第二胎。當年9月,蔡智奇回國任教時,其妻已懷孕6個月,並於次年產下一子。
2012年11月,蔡智奇因涉嫌超生被舉報至當地計生部門。今年5月31日,華南理工大學計生委通知蔡智奇:提供符合計生政策的書面材料;調出華南理工大學;自動辭職。如不能在三項中選擇一項,學校將對其進行處罰。由於未獲蔡智奇回應,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將其開除。
對於處分決定,華南理工大學解釋説,蔡智奇副教授違反“穗計生函【2006】26號和粵人口計生委辦函【2006】35號精神”,並指出他的第一個孩子應被視為中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諮詢有關國籍認定問題的覆函》(公境處〔1997〕839號)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有關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未在外國定居,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即使因出生而取得外國國籍,原則上不予承認,對其仍按中國公民管理”。
校方認為,蔡智奇夫婦在美國生育的第一個小孩自2009年回中國內地至今,一直隨父母在中國內地定居,且在華南理工大學附屬幼兒園就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和第五條,其第一個小孩應為中國國籍,應按中國公民管理。
不符合留學人員豁免規定
蔡智奇對於自己被開除的結果感覺冤得慌,決定起訴學校。
蔡智奇説:“據我所知,華南理工大學因為計劃生育開除,目前來説我是第一例,沒有被開除應該有很多例,包括校黨委副書記餘其俊在內,也有很多人給我寫匿名信,包括餘其俊曾經也對我講過,他自己是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兒子是在留學日本期間生的。”
蔡智奇的代理律師還辯稱,蔡智奇生育二胎的行為並不違規。他的律師陸妙卿援引2002年國家計生委印發的《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其中稱,“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不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後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後不予處理。”
陸妙卿説:“蔡老師本身是留學人員,留學人員國家計生委是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的,他應該適用留學人員的管理規定,而不是一般的,這兩種情況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過針對“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的條款,華南理工大學在接受採訪時做出了進一步的解釋,稱必須夫妻雙方均為留學人員才能適用。蔡智奇夫婦雖然在國外居住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但他的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所以不滿足該規定中不予處理的前提條件。
華南理工大學表示,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學校的人事處、計生辦等部門多次發函諮詢上級計生部門,得到的答覆都是蔡智奇夫婦是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由於他本人拒絕接受校方的建議,也就是調職或者是自動離職,華南理工只得給予其開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