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釘子房”四周被挖空成“孤島” 記者探訪釘子樓生活
連日來,記者探訪了青島市區四處“釘子房”,同樣是被釘在了繁華都市,但原因又是各不相同。記者對話其中一對在房中居住了十年的夫妻,聽他們內心的堅守、抗爭與糾結。《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房屋徵收過程中的眾多細則進行了明確規定。每次房屋徵收都是被徵收人與徵收人之間的博弈,而記者採訪專家意見,想要達成共識需要雙方都要守住準則,而這個準則就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12月24日,青島城陽區山水嘉園小區附近、黑龍江路路邊上一處工地裏的釘子房就像一座孤島一樣。
新修的嶗山路走到沙子口,被一處房子從中劈開,一樓當道萬車繞行。在城市化進程中,舊城舊村改造、道路施工等工程都會涉及到拆遷,這原本是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的良機,可因為涉及補償、安置等問題,會有那麼一兩處房子被遺留下來,就是我們常説的“釘子房”。
楊家羣麗景苑小區:一大片空地中,一處孤房
楊家羣麗景苑小區算是本市的一個知名小區,小區建得雖然不錯,但多年來房產證一直難辦理,另外,小區內的幾處釘子房多年一直沒能拆除。

楊家羣麗景苑小區裏,舊房與新樓共存。
12月20日,記者來到該小區。還未走進小區,站在馬路天橋下就能看到小區裏有一處舊的兩層小樓,與小區的整體環境很不相符。走進小區裏,除了這處保存完好的舊樓以外,在小區內記者還找到了三四處舊房沒有拆除。房子多已不再住人,只有在小區一大片空地旁的房子裏仍住着一對老夫妻。
足有一個小型足球場般大小的一處空地,有一半左右的地方被利用了起來,上面停放着幾輛私家車,當了停車場。而緊鄰着房子的一小片區域也被開墾出來,種上了菜。為了抵抗冬天的低温,還搭了兩個塑料小棚子。相鄰的房子並沒有完全拆除,還剩一些廢棄的木樑、石頭與孤房連在一起。
記者走到房子的正面,門牌號是楊家羣村190號,上面貼着“某某服裝”等字樣。走進房子,兩條小狗一個勁狂吠,宣告着“生人莫近”的訊息。房主老張聽到動靜走了出來,他跟記者説,從2003年舊村拆遷改造,因為自己提出的條件一直沒有滿足,沒在拆遷協議上簽字,房子就留了下來,轉眼他們老兩口又住了十年。
嘉定路與人民一路:圍牆隔開繁華小區與危舊小房
嘉定路與人民一路交會處,有一個新建的居民小區——保利裏院裏。小區很現代,建得也非常漂亮,二三十層的居民樓很是氣派,而小區的綠化做得也非常好。雖然是冬天,但小區裏的冬青等植物還顯得生機勃勃。

嘉定路附近,一“釘子房”被圈了起來。
可就在小區入口的旁邊,一道圍牆圈起來的一處破舊的房子卻與小區顯得格格不入。這處房子一看就很有年頭了,外牆都已經破敗,而透過木門,看到裏面堆放也比較凌亂。
據小區的居民介紹,該小區是從原先一個玻璃廠改造而來的,當時可能是因為對於補償協議沒有談攏,這處房子就留了下來。現在房子裏住着一位老人,老人的孩子有時候偶爾也能見到。
院子裏養了一條大狗,記者多次敲門,裏面一直沒有人應答。而聽到動靜後,小區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過來説,當時小區建設之前,在房屋徵收時與該房主多次進行過協商,但是在補償方面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但是不可能所有的要求都會被滿足,所以房子最後就沒拆。”因為房子跟新小區確實有些格格不入,部分業主也提意見,該工作人員説,他們就建了一道圍牆將房子圈了起來,而因為房子裏住着老人,電也給重新接上了。
國棉六廠前後區域:殘缺不全的房子,開口要2億
在國棉六廠前後兩大片區域內,原先的老房子現在基本都已經拆除了,留出大片的空地,荒草在空地上雜生。因為政府正在大力推進安置房建設,這塊區域的大規模開發暫未開始,所以這裏顯得有些荒涼。而這一大片空地上,緊鄰路邊仍站立着一處殘缺不全的房子,顯得很是扎眼。周邊的人們已經沒有人知道,這處房子為什麼留在這裏,沒有完全拆除。

李滄國棉六廠拆遷工地,開口要2億。
房子原先應該是網點房,門頭上還留有殘缺的一些廣告語,因為房子已經七零八落,原先的樣子已看不太清,而人肯定是沒法住了。記者跟旁邊板房邊的工人、周邊居民打聽,為什麼房子沒拆?他們都搖搖頭説,不清楚。
這裏屬於鐵路青島北站建設所涉及的拆遷區域。而這裏有着青島原先最大的棚户區,涉及到7000餘户居民。記者隨後聯繫到了該區域房屋徵收的負責方,負責人介紹説,因為涉及的户數眾多、而且居民原先的居住條件普遍很差,所以在拆遷之初遭遇的阻力是非常大的。但是因為政府給予了優厚的補償政策並且進行了耐心的説服工作,其他房子都已經拆遷完畢,唯獨剩了這處房子沒有拆。“就這麼一處網點房,房主索要2億元的補償金,對於這種獅子大開口,我們肯定不能答應。”該負責人説,雖然強拆的手續都已經辦完,對房子強拆也沒有問題,但為了不造成惡性事件,房子最終被留了下來。
城陽山水嘉園小區:釘子房,更像是一處“孤島”
在走訪過程中,最讓記者震驚的是城陽區山水嘉園小區附近、黑龍江路路邊上一處工地裏的釘子房。房子正處於工地的中央位置附近,而整個工地裏,四五輛大貨車停在裏面,整個工地裏有被它們車輪來回碾出來的圈,正好將房子包圍了起來。工地已經下挖足有四五米的深度,而遺留的這處四間老瓦房孤零零在那裏,被推到了這樣的高度,遠遠看去就像是一個小的孤島。


青島城陽區山水嘉園小區附近、黑龍江路路邊上一處工地裏的釘子房就像一座孤島一樣。
進入房子的路已經沒有了,四周的泥土都被挖掘機等工具給挖走了。而房子也已經沒有人居住。整個工地周邊也都在開發建設中,全部是住宅樓,有高層、有多層,有的已經建設好,而且居民已經入住;有的主體已經完工,正在進行最後的施工。記者前往小區裏想打聽一下房子的情況,但這處釘子房就像是“敏感詞”,一聽説詢問關於它的事情,大家都搖頭表示不知情。
對話堅持10年的釘子樓夫妻
水、電,城市發展到今天,這兩樣原本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可對於楊家羣村190號的老張兩口子來説,卻是他們退休後每天生活裏必須要解決的兩項內容。“從十年前拆遷開始,家裏的水電就全都停了,剛開始去人家家裏打一些水,一天兩天可以,時間長了肯定不行,現在都是買水吃。用電更是麻煩,孩子給弄了一個電瓶,白天拿出去充電,晚上回來照明,其他電器都用不了。”這還不是最讓老張擔心的,他指着自己的房子説,鄰居的房子拆除以後,時間長了,殘餘的部分跟自家房子連接處的牆體已經出現裂縫,如果坍塌的話有可能把自己的牆壁也給拽倒。
缺水、沒電,用老張自己的話説,他們老兩口現在就像活在上世紀40年代一樣。那當時房屋徵收時為什麼不同意呢?忍受十年的煎熬又是為了什麼?説起過去的十年,老張有一肚子的話要説。他説,自己是個殘疾人,很早就幹不了重體力活了,從16歲開始,他跟着師傅學徒當裁縫,後來一直在即墨路小商品批發市場那邊跟人家做衣服。在上世紀80年代初的時候,他和妻子就到工商部門註冊了一個服裝店,當時註冊的營業面積就是一層的160多平方米。這個在家裏辦的夫妻服裝店也成了一家人唯一的收入來源。
2003年的時候,當時楊家羣村啓動拆遷改造,老張説,村裏的改造是改善村民的居住環境,作為村裏的一份子,他和妻子都支持拆遷。“當時主要的問題是因為網點房,我們家裏做服裝生意,回遷時我們還想要個網點房,好繼續做生意,可對方一直不同意給。”老張説,改造前自己有房子可以做生意,改造以後如果不同意給,那生意就沒法做了,“後來經過多次協商,當時也同意給過一個‘網點房’,可根本就不是正規的網點,而且位置很偏,很少有人能過去。”
想要網點房的要求沒有被滿足,老張説他就不同意拆遷,而自己房子也就被遺留了下來。“後來也有些不明人員上門滋事,逼迫趕緊拆,可不給網點房我們就是不同意。”
在孤房裏生活了十年,記者看到裏面還堆放着許多木柴,都一塊塊劈好堆放着,冬天取暖也完全靠自家生個爐子。看着周邊高聳的樓房,原先的老鄰居早已都住進了新房,再看看自己的條件,老張內心深處也盼着能早日改造。“我這個房子上下兩層一共200多平方米,換新房至少能換兩套,我們和孩子可以一家一套。”堅持了十年,雖然現實條件艱苦,但老張和老伴仍不願降低自己的要求。雖然老兩口都已經退休,現在服裝的生意已經不做了,但他們還是想要一處網點房,而且拆遷補償的價格不能按照十年前的標準,得參照現在的房價進行補償。
文明拆遷,需要雙方共同守法
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法律條例的不斷完善,特別是一房一價等政策細則的出台,讓房屋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的合理要求越來越多地被照顧到。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目前的房屋徵收過程中,還是有一些“問題”存在。而正是因為這些問題,讓各地仍會有暴力拆遷或者抗拆的事件發生,也留下了像釘子户這樣的遺留問題。
記者在對話釘子户時,其實他們內心也並不是反對拆遷,而是因為自己認為的合理要求沒被滿足,所以才抗爭不拆。而作為徵收人,是如何看待房屋徵收過程中的“釘子户”呢?記者採訪了負責鐵路青島北站安置項目房屋徵收的劉主任,他跟記者説,首先他要肯定的是,為了公共利益的拆遷改造,不管是政府還是開發商,只要按照規定辦事,給予被徵收居民應有的補償條件,絕大多數居民都會配合拆遷。但是隨着人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尤其是現在國家對於暴力拆遷等行為的嚴查,現在有極個別的人有了一種想法,房屋徵收時就要鬧,越鬧得到的利益會越多。
“政府之所以出台一房一價的評估政策,為的就是根據每家房子的情況,給予最合理的補償。但這補償必須是合法合理的,不合理的要求肯定不能滿足。”劉主任説,像在房屋徵收過程中同一單元樓的上下兩套房子,房屋的面積卻能差出10平方米,這憑空多出來的10平方米肯定是不能補償的,“有的甚至連自己蓋的違法房都要算面積,如果給他們補償,對於其他住户來説,那就是不公平的。”
劉主任説,想要文明拆遷需要房屋徵收過程中雙方都要守法。徵收人要依法徵收房屋,保障被徵收人應得的利益。被徵收人提出的是合理訴求,要維護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非以鬧、抗拆等方式來試圖謀求過分要求。
12月23日,記者採訪了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李雲峯律師,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等是他的專長,談到房屋徵收時,李雲峯説,隨着《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今年5月份正式施行,對於房屋徵收流程以及補償的措施進行了更加細分的規定。“首先要明確的是,為了公共利益的拆遷改造,個人是無權佔着房子不拆的。”李律師説,但是房屋徵收時,徵收人也必須給予被徵收人等價補償。等價不是説被徵收人房子價值100萬補償100萬就可以,因為房屋徵收遭遇經營損失、過渡期租房等都要計算在內,這個補償的標準不能低,才能促進房屋徵收的順利完成。
青島房屋徵收與補償一般都按什麼標準來?
隨着島城舊城改造力度加大,房屋拆遷後的徵收與補償辦法備受關注。《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據瞭解,該《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實施房屋徵收、補償的情況。根據條例,如果舊城區改建中,超過50%的被徵收人認為補償方案不合法,需重新召開聽證會。此外,與現行條例相比,新條例明確了“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並對公攤面積比例作了具體説明。對房屋徵收遇到的“房小地大”情況,規定對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價值進行評估。
為全面貫徹實施《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6月份,市政府下發了《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要求,市城鄉建設委是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行政主管部門。徵收市區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金5%的獎勵,可按照“徵一購一”的原則購買住房,不受住房限購政策限制。被徵收人重新購買住房的,可享受相關税收優惠政策。
被徵收房屋符合條件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按分類標準執行:商場類建築(大型百貨商場、超市等)、商鋪類建築(門面房、商鋪等)、旅館類建築、餐飲類建築、娛樂類建築等。選擇房屋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和協議約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選擇貨幣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2個月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
商務類建築(金融、證券、商業寫字樓等)。選擇房屋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和協議約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選擇貨幣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2個月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
工業類建築(廠房、倉庫等)、辦公類建築(行政辦公樓等)和公共類建築(圖書館、博物館等)。選擇房屋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和協議約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選擇貨幣補償的,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2個月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