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不對華徵光伏反補貼税 競爭失利原因在自身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歐盟委員會7日對於對華光伏產品反補貼調查作出初裁。歐委會的公告稱,歐盟不對產自中國的太陽能產品採取臨時性反補貼措施。德國《明星》週刊8日援引一名歐委會官員的話稱,鑑於歐中新近在光伏產品反傾銷爭端中達成價格承諾協議,即使歐委會的調查結果確證中方有補貼行為,歐盟也不會採取制裁措施。因為有了價格承諾協議,歐洲業界應該不會再因廉價競爭而受損。
歐盟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始於2012年11月8日。反傾銷調查初裁比本次反補貼調查初裁早兩個月,歐盟於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徵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税。經過兩個月的密集磋商,中歐雙方就反傾銷案達成“價格承諾”協議,並於8月6日,即本週二開始執行。根據協議,90餘家中國光伏企業同意為出口至歐盟的光伏產品設置最低限價,這些企業對歐出口額佔中國對歐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的70%,這些企業無需繳納懲罰性關税,沒有參加協議的企業則需要向歐盟繳納47.6%的反傾銷税。這一“價格承諾”談判結果已涵蓋反補貼案,同時歐方事實上對“雙反”案做了併案處理。歐委會將在今年12月5日一併公佈反傾銷與反補貼調查的終裁結果。
儘管暫時免徵反補貼關税,歐委會的公告也稱,歐盟對產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及相關部件產品反補貼調查仍將繼續。彭博社評論説,歐盟在與中國企業達成反傾銷案的“價格承諾”協議後,堅持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這表明歐委會努力實現一種政治平衡。不過,德國之聲評論説,德國及歐盟的光伏產業與中國同行競爭失利的最終原因還在自身,努力在技術上保持領先地位,才是生存下去的關鍵。德國《明星》週刊稱,歐盟暫不徵反補貼税,是歐盟和中國太陽能爭端出現緩和的標誌。德國《焦點》週刊8日説,德國經濟部長菲利普·羅斯勒認為,歐中已達成協議,沒有必要再徵收“反補貼”税。歐中只有解決這個問題,才能避免貿易壁壘。不過,發起這場歐盟光伏爭端的德國太陽能世界集團首席執行官弗蘭克·阿斯貝克批評歐盟進行了太多妥協和讓步。阿斯貝克説:“我們正在與熊貓接吻。”
而對於仍有不少中國企業沒有參加價格協議,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總裁特別助理兼法務總監樊振華8日對《環球時報》表示,不同企業面臨的情況不同,這取決於企業在歐盟市場上的銷量大小,以及商業模式直接還是複雜。因為價格承諾協議是一個“限量加限價”的方案,個別企業的銷售量會受到限制,但是利潤水平會比未實施限價銷售時有所提升。對於那些以前在歐盟市場沒有銷售的企業來説,如能通過價格承諾協議向歐盟市場出貨,其在歐盟市場所獲利潤將實現零的突破。但是因為限量的原因,以前銷售量大的企業的銷售量恐怕會有一定減少。企業需根據限價限量的要求調整自己的市場和銷售策略。對於那些沒有把歐盟當成重要市場的企業來説,有沒有價格承諾協議可能都沒有實質影響。有些企業已經將主要產能轉出中國,可能還有企業一直都沒有把歐盟作為重要市場或未進入歐盟市場。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有關人士8日對《環球時報》表示,有些企業曾明確向商會表示不參加價格協議,多為中小規模企業。有些企業此前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所以沒有積極參與談判協商。行業內規模較大的企業從一開始就非常關注此案件,密切與商會配合,及時判斷是否加入價格承諾。他認為,目前的裁決基本可以保住中國企業在歐洲市場合理的份額,這個結果肯定比徵税的結果要好。對整個產業更深層次和更長遠的影響還需要執行協議一段時間以後再進行評估。(環球時報駐比利時特派記者:孫天仁;環球時報駐德國特約記者:青木;環球時報記者:段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