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客困招商陷阱 蘇寧電器成禍殃池魚
回憶起7月17日的事情時,徐楠依然心有餘悸。
“氣勢洶洶的來了二十多人,拿着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搜查令,直奔我們財務室而來。”徐楠説。徐楠是咸陽市金義大廈蘇寧電器的門店經理——事發當時蘇寧正在營業,場面一度陷入混亂。據蘇寧財務人員介紹,法院執法人員要求打開公司保險櫃查看現金,無果後隨即“查賬目、封賬單、抱電腦”。
6月25日,本報刊發《咸陽金義大廈“連環案”調查》,對其招商企業和相關承租人、承租企業因房屋產權糾紛爆發的連環訴訟作了報道——蘇寧的遭遇,正是這場風暴的延續。
借船出海 項目爛尾
2011年,咸陽市工農兵工貿集團有限公司與陝西金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發生糾紛,前者以雙方合同未履行完成為由,要求收回金義大廈一至五層房屋產權,並訴諸法院強制執行。而此時金義公司已將大廈經營權轉包出去,承租人段琳將涉事房屋租給了蘇寧電器、陽光假日、步步高鞋行等企業。
多層轉包關係,造成了金義大廈“連環案”的複雜性;但上溯其源頭,今天的局面似乎是一種必然。
工農兵公司是咸陽市一家主營百貨業務的老牌國有企業,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經營陷入困境。出人意料的是,1999年,工農兵公司決定要在商場原址及陝西省紡織品公司和咸陽七星製衣有限責任公司的地皮上,連片開發建設工農兵商廈。
員工王先生透露,因無力購買地皮,工農兵公司與另兩家企業協商,大廈建成後,將一、二層部分房產權劃歸七星製衣和紡織品公司所有,用以置換所佔地皮——而建設資金的來源,則以招投標承包工程的方式來“借船出海”。
咸陽市紀檢委的一份材料顯示,該項目工程至少將兩家承建企業套住:中建二局與中國廣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墊資500萬元與3000萬元——隨着兩家企業陸續撤離,工農兵大廈陷入爛尾。
招商引資“陷阱”?
2004年,為盤活資本、解決企業困難,咸陽市將“爛尾樓”列為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温州客商江金波、林新義等人由此介入,在西安温州商會的協調下,成立金義公司並開始投資“爛尾樓”項目。
金義先後注資9000萬元用以盤活爛尾樓,並將其更名為金義大廈——其條件是:工農兵以3500萬元的價格將大廈一至五層的產權轉讓給金義。在雙方簽訂的《咸陽工農兵商廈轉讓合同中》,記者看到工農兵公司“承諾轉讓的房產是沒有爭議、沒有瑕疵的”,並稱“轉讓工作可平穩按政策進行”。
此後,金義先後向工農兵支付了近2000萬元房款,但直到2005年7月,工農兵只為其辦理了一到四層部分房產的過户手續。“工農兵公司早就以5層房產作抵押貸款、挪作他用,貸款已成銀行呆賬。”王先生表示,金義公司實際上就是第三艘出海的“借船”。
儘管在2005年,西安仲裁委對金義要求工農兵全部交付房產做出支持的裁定,但工農兵始終沒有履行。金義公司股東盧智蒙不明白的是,一個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怎麼會成為“陷阱”;但讓他更加氣憤的還在後面。
2007年,工農兵公司因資不抵債進入了破產程序;2011年,其破產管理人以金義未履行完合同為由,要求金義交還大廈一到四層的房產證、並申請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做出了支持破產管理人的裁定,當年11月8日,金義大廈1到5層房產回到了工農兵公司手中。
“當時我們給了1到4層的錢,也拿到了這四層的房產證。”盧智蒙説道,“沒有任何補償,一紙裁定就把它們全都拿回去了?”對於金義公司來説,這是一次血本無歸的慘痛經歷。
資金使用存疑
在收回金義大廈相關房產之後,破產管理人越過與金義簽訂承包合同的自然人段琳,以拖欠其房屋租賃款為由,將蘇寧電器在內的大廈承租企業訴訟至咸陽中院——工農兵再次勝訴。
“買賣不破租賃。”段琳表示,“金義與工農兵最初的合作就像結婚,而我們這些承租人、次承租企業就像孩子。難道父母離婚了,孩子就沒有合法身份了?法院的裁定讓人無法理解。”
因為段琳與金義,承租企業與段琳簽訂的合同沒有被“明確”廢止,並且此前承租企業已經繳納了近期的房租給段琳,所以整棟大廈的租賃關係陷入混亂。“租金該給誰”成了近乎無解的難題。
出人意料的是,工農兵破產管理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從未見過工農兵的待安置職工,中建二局與中國廣廈等債權人也沒有得到償還。此前划走蘇寧等企業的資金的具體用途成了一個謎——這讓咸陽中院再次“上門執法”的動力,也顯得撲朔迷離。
據相關材料顯示,2009年9月2日,咸陽中院指定陝西三聯破產清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和陝西華弘破產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工農兵公司破產案件管理人。
“國有企業依法破產,應首先提請國資監管部門,由其組織有關部門、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作為管理人履行相關職責,這是慣例。”咸陽市國資委高鵬建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工農兵公司的破產程序和管理人的指定違規,但不違法。”
“法院要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一切聽從他們安排。”對於記者的種種疑問,破產管理人表示。(記者 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