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建部門回應“鬆綁限購”:沒有對政策進行微調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温州對限購政策進行微調。温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已在温州市區擁有一套住房,可以再購買一套市區住房,名下無房的可以購買兩套。温州“鬆綁限購”的新聞在網上迅速引起熱議,15日,新華網記者致電温州市住建部門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温州不存在調整限購政策的行為。
“我市房產限購政策一直以來都在國務院規定的限購政策框架內嚴格執行,目前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市區購房不再有時間節點的限制。” 温州市住建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新華網記者説。
據瞭解, 2011年3月,温州出台的“限購令”規定本地户籍家庭及納税或社保滿一年的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住房,並規定2011年3月14日後購買房屋的家庭,不管名下有幾套房,也無論買後是否賣掉,都不能再購買房屋。
温州市住建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温州市區户籍家庭名下少於兩套房子可以再購買住房,但已有兩套及以上的家庭就不能再購買。
“温州現行的限購政策可以從三方面來理解,一是限購對象只針對國有土地住房。二是温州其他縣(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也可以到市區購房。三是凡温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都可以擁有兩套房子,如果現在已經有了一套,還可以再買一套。”此負責人對記者説。
此負責人表示, 這個政策主要不是為了刺激房市,而是對現有購房政策的完善。“這個對限購是沒有任何影響的,是在國務院規定的限購政策框架內的對現有政策的完善,並不是對限購的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