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解讀軌道交通投資不是“新四萬億”
那些對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充滿上馬衝動的地方,該冷靜一下了。雖然國務院將軌道交通項目的審批權下放給了省級投資主管部門,但在具體項目上,仍然不能隨意而為。
8月16日,經濟觀察報從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獲悉,地方仍需要向國家發改委上報當地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在規劃獲批後,地方還須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批覆的規劃上馬投資項目,不得提前開工和隨意修改規劃方案。
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的官員還對經濟觀察報稱,此前媒體關於6000公里軌道交通規劃、四萬億投資計劃的報道並不屬實。
據介紹,6000公里運營里程只是此前的一個預期目標,而中國軌道交通項目一直處在滾動建設過程中。截止到目前為止,全國已經有2000多公里投入運營,還有相當一部分項目在建,這部分的投資已經完成。而且,歷史上的建設成本也達不到目前每公里六七億元的水平。
上述官員稱,今後,國家發改委還將有序推進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針對軌道交通建設審批權下放後的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投資衝動,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醖釀相關政策以加強監管。
投資現狀
近日,重慶、珠海等地的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相繼獲得當地政府的批准,此外還有多個省市宣佈準備上馬新的軌道交通項目。市場關於“全國6000公里的運營目標、四萬億的投資”的傳言不脛而走,在實體經濟持續低迷的局面下,引來各地對上馬軌道交通項目的遐想。
8月16日,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官員接受經濟觀察報的獨家專訪,對本報澄清説,6000公里運營里程是對2020年的預期目標,關於四萬億的計算也不準確。而近期一些地方批覆的項目,都是此前納入國家批覆規劃的項目,規劃開工年份也都是2013年,只不過隨着投資審批權的下放,移交給了地方政府部門。
自1965年北京開工建設地鐵1號線開始,40多年間,中國對發展軌道交通的態度和審批制度,都幾經變遷。
由於裝備、技術、造價等條件制約,最初中國對軌道交通建設採取非常嚴格的審批制度,期間只有少數城市的項目獲得了批准。這一狀態一直延續到2003年底,國家先後只同意了北京、上海、廣州、天津、深圳、武漢、長春、重慶等8個城市建設軌道交通項目,建設規模也都比較小。
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提出一個城市要發展軌道交通,首先需要上報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建設規劃,具體的項目需要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建設規劃需要報國務院審批,具體項目則由國家發改委審核。此後,中國的軌道交通發展進入快車道。
從2003至2008年的五年間,成都、南京、瀋陽、杭州、西安、蘇州、哈爾濱、無錫、寧波等9個城市建設規劃得到批准。
2009年以來,更多的城市加入了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行列,長沙、鄭州、福州、昆明、大連、東莞、南昌、青島、合肥、南寧、貴陽、廈門、蘭州、常州、太原、石家莊、佛山、烏魯木齊、徐州等19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獲得批覆。
2013年,在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前,國家發改委先後批覆了8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里程約240公里。
今年5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發佈,明確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批准的規劃核准。隨着這一文件的下發,城市軌道交通投資具體項目的核準權由國家發改委下放至省級投資部門。
在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批權限被下放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後,各地先後批覆了6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長約100公里。
截止到目前為止,全國一共36個城市獲准建設軌道交通。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官員説,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審批和投資,一直都是按照規劃滾動發展中,並不存在一下子密集批覆投資項目的情況。
此前,國家發改委曾預測到2020年,中國投入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總里程將達到6000公里。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官員對經濟觀察報説,截止到目前為止,已經有2000多公里投入運營,還有相當一部分在建,這部分的投資已經完成。接下來,國家發改委還將穩步推進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規範地方投資衝動
地方對下放軌道交通項目審批權期待已久。不過,項目核准權的下放並不意味着地方可以隨意投資建設軌道交通項目。地方仍需要向國家發改委上報當地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規劃,並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批覆規劃上馬項目。
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的官員對經濟觀察報説,項目核准權的下放,確實可以給地方發展軌道交通帶來不少便利之處,減少了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利於地方加快前期工作進度。同時也能進一步釋放市場的投資活力,也能夠讓地方政府更好地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條件,來安排項目。
但問題也同時到來。國家發改委擔心,如果規劃實施中監管措施不能同步到位,在地方的投資衝動下,容易出現未批先建、集中開工以及建設方案隨意調整等違規行為。
眼下,不斷下滑的經濟增速和財政收入,讓地方更加急切地上馬大型投資項目。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在內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再度成為地方通過投資拉動經濟的發力點,而投資項目核准權的下放也給地方帶來了機會。
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官員説,“目前各城市政府建設軌道交通的積極性很高,個別地方也存在不顧實際、過度超前的苗頭。”
據悉,國家發改委目前正在按照“審批權力與責任同步下放、調控與監管同步加強”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軌道交通建設項目投資的監管。有關發展軌道交通的政策意見正在起草中,針對地方發展軌道交通將提出一些約束性指標。
國家發改委希望,地方政府在上報軌道交通規劃前,實行公示制度;在規劃獲得批覆後,其中強制性執行的內容在規劃實施中不得隨意變更。
國家發改委將建立全國軌道交通投資項目數據庫,動態監控全國軌道交通項目審批和建設的情況,地方政府需要按時彙總上報信息。根據具體項目審批、信息監測、社會輿論、後評估等情況,對違規審批、違規建設的行為予以制止和查處。
對於地方來説,更為重要的是,國家發改委還將適時開展建設規劃的中期評估和稽察,監督規劃實施情況,而評估和稽察結果作為下輪規劃審批的重要依據。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官員説,“如果有地方不按規劃亂來,就會有相應的懲罰措施”。(經濟觀察報 記者 張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