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回應捲入“泛鑫”事件:從未開展過合作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1日訊 近日,泛鑫美女高管攜款潛逃事件引起業內軒然大波,隨着此事的發酵,越來越多的受害者開始討要説法。有媒體報道稱興業銀行卷入該事件,客户簽署的泛鑫自制的理財協議中在“所屬銀行”一欄中出現了興業銀行的名字,興業銀行亦被懷疑牽連其中。對此,興業銀行則回應稱從未與泛鑫開展過任何合作業務。
此前有媒體報道,一位到泛鑫樓下討説法的陳女士表示,此前購買的定期存款單到期,前往興業銀行金沙江支行辦理續存,但理財經理拿出了泛鑫的一份固定收益理財協議,陳女士一看收益較高,便欣然同意簽署協議。直至泛鑫案發後,陳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購買的是一份保險。據悉,或許受到高額返佣誘惑,銀行客户經理會對其個人理財客户推薦泛鑫的理財產品,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簽訂泛鑫“自制”的理財協議。而在為期一年左右的理財產品背後則“隱藏”着一份長期保單,泛鑫將期交保單轉變為躉交的方式,迅速提升公司規模,從而向保險公司索要更多的高額渠道佣金。
對此,興業銀行金沙江支行理財部人員解釋稱泛鑫並未與興業銀行簽訂任何“總對總”的合作協議,這是他們一名理財客户經理的個人行為,支行在其售賣過程中並不知情。而一知情人士則透露,興業並沒有介入營銷,只是作為賬户扣款行而已,銀行作為賬户扣款行則非常普遍。
此外,上海銀監局對此事的口徑也可以洗清興業銀行的嫌疑,據銀行初步排查,在滬商業銀行嚴格執行了監管部門有關理財產品代銷業務的監管要求和規定,各銀行均未與泛鑫公司這類中介機構建立代理銷售關係,目前也未發現通過銀行櫃面銷售泛鑫理財產品,未發現有銀行員工私售該產品;但在排查中發現,有極個別銀行客户經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財產品的行為,有關銀行正在進一步核實,並按其銷售人員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之中。
針對上述事件,興業銀行總行回應稱,從未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展過任何業務合作;未發現其員工存在私自銷售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產品行為;未發現客户在興業銀行網點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簽訂相關理財協議。此外,針對媒體報道的在理財協議中“所屬銀行”一欄中出現“興業銀行”的名字,興業銀行解釋説,是客户本人用於繳款的銀行卡開户銀行為興業銀行。最後,興業銀行還承諾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展開調查,依法維護客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