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閒置問題日益突出 荒廢工業區背後的政績衝動
近年來土地閒置問題日益突出。據國土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國閒置土地3.55萬公頃。54%的土地閒置系政府原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閒置的佔46%。“相當數量的土地被故意囤積或倒賣,開發商通過炒作房價、地價賺取暴利。”一位企業家説,很多地方政府參與倒賣土地,他們公司所在的這個工業園區便是如此。
高新區雖肩負科技創新、輻射和帶動區域經濟的重任,但是由於前期規劃、政府扶持政策、政府補貼等原因,導致高新區內“空心化”。一是在招商過程中遇阻,高新區內大部分處於閒置狀態,並沒有過多企業入駐;另一種是一些非高新企業為享受“補貼”進駐高新區內,使高新區內魚龍混雜。
全國工業園區興建浪潮的背後,是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結果。為完成政績考核,各個地方相互攀比,不計代價招商引資,形成惡性競爭,導致工業園區重複建設、同質化嚴重。工業園區遍地開花也折射出一些地方領導決策失誤,不顧地方產業資源、地理條件、基礎設施的實際,一味認定工業化才是地區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等出問題後,最後政府和企業不歡而散。
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原因很多,除了用地標準控制不嚴,還有閒置土地因利益驅使監管不力。按照《閒置土地管理辦法》規定,出讓後未動工滿一年的建設用地可被視為閒置,並可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的20%徵閒置費;而國有建設用地閒置滿兩年則可無償收回使用權。對此,國土部門處罰開發商還説得過去,但沒聽説對地方政府有處罰的,這顯然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作祟。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大多抱着“重審批、輕監管”的消極心理,特別是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當前,很多園區是政府借錢來修建,沒有產生任何經濟效益,最終還要攤撥到老百姓身上。很多時候為了修建工業園區,地方財政變得相當窘迫,行政經費無法劃撥,公務員工資發放延遲,到最後又反過來影響政府的工作效率。如此惡性循環,土地長期“偷閒”的現象在一些城市屢見不鮮。
在閒置土地的清查中,儘管《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了閒置土地的認定、處置方式和處置程序等,但很多項目突擊過關,往往只罰款了事,實施難一直是困擾處理閒置土地的攔路虎,變相降低了違法成本。
土地閒置的一個危害是,導致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質疑。無論是在項目規劃之初,還是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以至於最後工業園區建成又被荒廢,肯定會有不少羣眾的質疑聲。但是政府在決策中並沒有實際重視這些意見,到最後出現問題無法解決,政府在羣眾中的公信力肯定會進一步下降。
其實在規劃工業園區時,既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又要體現出超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應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充分考慮園區所在地域的特點和基礎水平、自然資源、發展速度等因素,力爭使工業園區和中心城區實現最大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