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傑:上海自貿區試水靠法治護航

近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批准設立。對此,《中國企業報》記者帶着若干問題採訪了中倫律師事務所(上海)合夥人張明傑。
張明傑表示,自貿區的設立,最重要的是全面放鬆外匯管制,而目前外資進入中國尚存在三大障礙。同時張明傑也坦言,此次設立上海自貿區最大的亮點就是——批准外資銀行跳過冗長的審批程序,此項行政審批改革成功的經驗或可以複製推廣到全國。
《中國企業報》:選擇上海設立自貿區有什麼樣得天獨厚的條件?把“利率市場化、匯率自由兑換、金融業對外開放和離岸金融中心等”作為自貿區先行先試的重點,您有什麼看法?
張明傑:首先注意上海自貿區的性質,不是一個保税區的升級版,而是中國經濟升級版的“試驗田”。 選擇上海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從商業、金融的繁榮度以及對外開放的活躍度來看,上海是中國最接近成為全球性的商業中心、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而自貿區的設立,將加快實現這一目標。
利率市場化、匯率自由兑換、金融業對外開放和離岸金融中心的概括不夠全面,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全面放鬆外匯管制。從我長期從事外資業務的經驗來看,外資進入中國至少要面對三大障礙:嚴格的外資審批、複雜的外匯管制和税收制度執行中的任意性和不可確定性。如果我國目前繁縟的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和操作流程不做大幅度改革,任何中國城市想進一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都是難乎其難的。
《中國企業報》:按15%的税率徵收所得税,税收創新力度是否足夠大?批准外資銀行跳過冗長的審批程序,直接在自由貿易區設立業務部門,如何評價這種做法?
張明傑:我們要避免一個誤區,不能一提“税收創新”,就條件反射地想到“税收減免”。企業所得税的減免,應當首先考慮在不發達和欠發達的地區予以適用,而不是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我認為,對港口、物流、貿易、地產、金融等方面的產業准入的放寬以及對流轉税方面的改革意義,要遠遠大於企業所得税的減税意義。
批准外資銀行跳過冗長的審批程序,直接在自由貿易區設立業務部門,這麼做提高了效率,對外資肯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我認為這項改革,是這次國務院批准設立自貿區的最大亮點。實際上,是經濟上的行政審批制的改革。比如規模稍大的項目,不僅要經商務部審批,還要經過發改委審批,地方上也是複製此種模式,許多地方宣傳的“一站式”審批都是自欺欺人。長期以來,產業項目的審批權的高度集中助長了權利尋租和壟斷現象,制約了市場經濟的深化。我建議,如果這項實驗成功,完全可以複製到國內經濟上,意義是全方位的。用李克強總理的話説就是:要用開放擴大內需,用開放形成倒逼機制,用開放促進新一輪改革。
《中國企業報》:上海自貿區的發展必須依賴高度法治的環境,您覺得可以從哪幾個點入手?葛蘭素史克等大型外資藥企陷入“行賄門”被工商部門調查,將對跨國公司對華投資信心造成哪些影響?
張明傑:高度的法制水平至少包含三個重要方面——高效率和高水平的立法權、高效率和高水平的爭議解決機制、不可或缺的高水平律師隊伍。在立法權方面,上海自貿區到底有多大的立法權尚不得而知。至於爭議解決機制,上海的法院和國內、國際仲裁機構應當作出快速反應,例如,在區內設立派出機構,如專門的金融法庭、仲裁機構等。爭議解決機構應能夠更迅捷地介入經濟糾紛,例如簡便的訴訟保全、禁止令的許可和執行,同時應當賦予律師更大的取證權。
我國對外資實行“國民待遇原則”,任何不合理地限制外資和歧視外資的行為都是短視行為。因此,在查處企業違法上面,內資和外資應一視同仁。在執法時不應因所有制形式而區別對待。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沒有大量的外資湧入,就難以有經濟的高水平騰飛。(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