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首次觸及隱性收入 國企薪酬摸底啓動

日前,國資委啓動了國企職工薪酬調查,首次將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納入其中。專家認為,這個調查觸及到了社會上反映比較強烈的焦點,將有利於推進國企分配製度的改革。
國資委首次觸及隱性收入
有助於摸清“體外循環”
近日,國資委網站發佈《關於做好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國資委決定於8月15日—10月31日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開展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
關於國企職工薪酬及福利問題,一直是比較突出的社會焦點。從2007年開始,國資委下發通知,要求調查2004—2006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增長情況、與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對比分析等有關情況。此後,國資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對國有企業薪酬情況進行調查。但是多年來調查的結果未曾對外公佈過。
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調查內容增加了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部分事項。新增的“工資外收入情況”一項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方面等內容。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競爭力部部長許保利認為,所謂的工資外收入,至少是指沒有納入國資委對國企工資總額統計及規範管理的部分。此次調查首次要求國企填報這部分收入內容,體現了國資委對國企薪酬加強精確管控的決心,也有助於摸清長期存在於國企的第三產業等“體外循環”的額外收入情況以及行業效益、企業效益與職工薪酬之間的關係。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觀察員李錦認為,之所以在調查內容中增項,主要是為了落實國務院年初公佈《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的精神,通過深化改革收入分配體制,將推進國企收入分配的公平、公開和制度化,加強對國有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督管理。調查結果將為國資委出台國企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供決策參考。
打破收入體系失衡
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長期以來,國企的薪酬問題頗受爭議,在眾多“不平衡”的收入體系中,國企與當地社會平均薪酬水平之間的差距、國企高管與普通職工薪酬之間的差距、不同國企之間薪酬水平的差距是國企收入體系中最顯著的三大“失衡”問題。這些癥結交織在一起,使得國企薪酬問題一直廣受詬病。
近日,有業內人士對中石油、中石化、中國聯通、中國國航、中國國旅、寶鋼、招商銀行、一汽轎車、大唐發電和華僑城10家上市央企進行了職工薪酬的粗略計算。根據已發佈的2012年財務報告,10家上市公司去年的平均職工薪酬為16.6萬元,高管平均薪酬為66.7萬元。其中,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社會保險、福利、住房公積金等。高管包括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公佈的《中國薪酬發展報告》顯示,“十一五”期間,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多家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萬元,而基層工作崗位薪酬增幅卻並不明顯。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指出,近年來,通過多方面措施,我國行業薪酬差距由4.88倍縮小到4.48倍,企業高管薪酬與社會平均工資的差距也有所縮小,但電力、電信、油氣等行業與其他行業的薪酬差距仍然很大,與百姓的期盼仍有較大落差。
李錦認為,國企在國民經濟中扮演重要角色,做好國企資金的管控,加強對國企薪酬的監督,對打破國企體系失衡、建設陽光國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也彰顯了國家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決心。
建立公開化、陽光化、
制度化的國企薪酬機制
歸結起來,國企薪酬問題的解決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多做努力:
首先,要建立公開化的國企薪酬機制。長期以來,一些領域或行業的“隱性收入”大量存在,很多國企職工的收入過高,都是源於大量遊離於監管和税收體系外的“隱性收入”。
顯然,要解決這些“灰色收入”的問題,就必須建立公開化的國企薪酬機制。
其次,要建立陽光化的國企薪酬機制。現行的國企薪酬制度存在着很多不足,薪酬蛋糕分割缺乏有效的科學依據。很多大型國企一邊為企業哭窮,不斷向國家伸手要補助,而一手卻拿着高薪酬,其合理性存疑。
根據北京師範大學發佈的《2011中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數報告》,2007—2010年,中石油對外公佈的管理層人均薪酬分別是96.29萬元、89.23萬元、86.18萬元和110.22萬元。而在這樣的“重賞”下,業績卻並不驕人,企業的實際營業利潤率各年分別為8.90%、7.46%、-7.38%和2.50%。
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委員會會長趙友山指出,石化雙雄下游銷售的利潤已經完全填補了其強調的煉化板塊虧損,煉廠壓低價格也是刻意而為。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給發改委施壓提高油價,一方面又可以擺出虧損姿態向國家申請補貼。從整體運營情況來看,石油公司卻賺得盆滿缽滿。
再次,要準確、精細地建立制度化的國企薪酬機制。“薪酬與業績增長反向變化”、“同行業薪酬不均”等問題一直是國企薪酬中較為突顯的存在。
以S上石化(600688)歸屬母公司為例,根據S上石化2012年的年報披露,2011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由盈利轉為虧損15.284億元,化工業務的營業利潤虧損8.640億元。但是,業績的急劇下滑似乎並未影響這家公司高管“漲薪”。
因此,未來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使得國企職工的薪酬與經濟效益掛鈎,與其業績掛鈎,並且業績要與責任掛鈎。
當前國企改革明顯滯後於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國資委作為央企、國企的主管單位,應在有效行使監督管理方面加以改進,特別是在央企、國企的成本收益匹配管理方面應更有作為。國資委再查薪酬,應有助於進一步完善與加快國企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為增強國企人力資源活力和生產經營動力營造良好的分配環境。(趙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