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輿論反對派”對薛案的反應太偏執
作者:环球时报
對成了連環嫖娼醜聞主角的薛蠻子,互聯網上仍有一些人在為他辯護。這些人指責官方媒體對薛嫖娼的細節報道過多,認為這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同是這些人,薛剛被拘留時質疑警方“編造”或“隱瞞”事實,要求“知情”。現在警方把詳情端出來,他們又認為這構成對薛的“進一步迫害”。
薛蠻子案和李天一涉嫌強姦案同時成為時下輿論焦點。李天一是未成年人,法律規定這類案件不公開審理,但輿論對它窮追不捨。薛蠻子是成年公眾人物,他的“隱私”本應是媒體報道自由度最高的,但一些人卻反對公開他的嫖娼案細節。這的確有些錯亂。
李天一案觸動的社會情緒更為複雜,而薛案卻要簡單得多。極力區分薛蠻子“私德”和“公德”,認為拘留他就是打擊“言論自由”的人完全在從政治考慮出發,他們將薛蠻子嫖娼非法和警方抓他合法這一最基本事實拋到了一邊。
現實一再顯示,對這種偏執的聲音,主流社會是無法説服、化解的。這些聲音已在相當程度上“陣營化”,成為事實上的“輿論反對派”。這個陣營同社會主流路線採取了“輿論鬥爭”的態度,他們現在努力爭取的是從事這種“輿論鬥爭”無條件的合法化,確保自己無論走多遠都是安全的。
客觀而言,輿論只要保持開放性,它的多元化就無可避免。這對中國是新事物。國家這些年對輿論多元化總體上持積極和寬容的態度,但它的邊界應在哪裏,全社會並不太清楚。令人遺憾的是,“輿論反對派”極力追求多元化的無限性,政治反對派的合法出現幾乎是他們拋出的這個硬幣的另一面。
我們想説,輿論多元化的方向決不能與中國憲法相牴觸,成為反對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合法網上行動。“輿論反對派”對此須有清醒認識,切不可抱不切實際的幻想。
喜歡錶達意見的人應當對互聯網上的自由氛圍倍加珍惜。在中國的政治大形勢下,輿論多元化該走多遠需要摸索,但它無疑要保持對國家改革開放的建設性,而不是變成破壞力量。如果“輿論反對派”帶着“改天換地”的決心猛跑,他們遭遇強大抵制力就是必然的。
“輿論反對派”顯然有些高估自己的力量,對“輿論鬥爭”的前景過於樂觀。他們似乎以為社會上的正常不滿和牢騷都可以是他們建立“反對政治”的可靠資源,但這是誤判。政府與今日中國社會的真實聯繫度遠遠高於只活躍在網上的“輿論反對派”。
“輿論反對派”需要向理性迴歸。像這次薛蠻子嫖娼被抓,是非十分清楚,一些人仍與警方的合法合理行動唱對台戲,他們應當發現自己在這件事上同西方妖魔化中國的輿論形成了同一種聲音,無論這是不是“巧合”,他們都有必要對此深思。
輿論多元化還需有一個技術性邊界,就是它導致的社會對抗程度必須是這個國家和社會能夠承受的,它製造的是活力,而不是迫在眉睫的、或者長久而深刻的危險。憲法決定了中國不可能成為奉行西方式政治制度的國家,中西社會的共同之處在增加,但也有些無法逾越的差異,這裏有深刻的歷史傳統和文化因素。這是全社會都需要面對和理解的基本問題。
薛蠻子嫖娼是治安案件,一些人實在不該把此案也當成對抗中國現行法制秩序的一個陣地。這既是中國的理,也應是他們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