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鋼善後光大事件:九月底前給市場一個交代
8月29日上午,證監會主席肖鋼主持召開了一場針對光大證券“烏龍”事件後續處置及加強監管的討論會議,國務院相關負責人、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各單位和相關負責人出席參加。
討論會第一部分為光大證券“烏龍”事件情況介紹及原因分析,主要是光大證券策略交易系統未經充分測試、市價委託訂單風控功能缺失、信息系統及內控管理混亂。
討論會工作報告由證監會市場部主任王建軍擬定,主要內容首先是佈置近期工作,明確部門分工,共十一項:
1、由證監會稽查局、處罰委、投保局負責處理光大證券後續工作;
2、由機構部、基金部、期貨部負責證券期貨行業專項檢查;
3、由證監會市場部負責跨市場監管協調工作;
4、由徵信辦負責信息安全管理;
5、由證監會機構部、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前端控制”方案,控制券商自營、租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
6、由證監會市場部負責、中國登記結算公司配合,明確結算風險和QFII等結算違約處罰;
7、明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監控指標,如市場指數價量異常指標、交易金額異常指標等;
8、增強交易所對異常交易的處置能力,“技術故障”範圍要外延,研究自律監管措施,如盤中暫停賬户當日交易;
9、建立統一系統性的市場監測機制;
10、完善機構監管;
11、開展新型交易模式的行業培訓。
報告中提到的中長期研究工作共六項:
1、證監會市場部負責研究程序化交易監管制度,如賬户特別標識、軟件商納入監管、自動化交易專用通道;
2、法律部進行投資者保護立法研究,投資者保護基金擴大使用範圍;
3、上交所研究“熔斷機制”、錯單取消機制、買入規模前端控制等;
4、上交所研究異常交易披露問題5、市場部研究全面DVP結算(券款對付,是指證券和資金同步交收、互為條件的一種結算方式);
6、機構部研究流動性風險控制、應急處置,協調央行提供流動性救助。
國務院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要求證監會從光大事件中吸取經驗教訓,“打一仗進一步”,並舉一反三,控制市場風險底線。
肖鋼表示,證券期貨行業及監管系統要處理好五個關係:
1、中國特色與國外先進制度的關係;
2、維護市場穩定運行和市場效率的關係;
3、監管部門與市場主體的關係(歸位盡責,應該券商做好的風險管理,不能因為有了前端監控就不做,應該交易所做好的前端監控,不能因為市場部做了就不做);
4、信息技術系統與市場化法制化的關係;
5、市場監管與市場創新的關係(支持創新,但有的創新跑到監管前面了)。
會議並未提及光大證券事件處罰結果及投資者賠償事宜。但肖鋼表示,在九月底前,給市場一個交代。(來源: 財經國家新聞網湯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