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購房限購令升級:未滿20歲單身暫停買房
9月2日,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獲悉,即日在鄭州未滿20週歲的單身市民不得買房;持有本市居住證3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據悉,鄭州市為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止房價過快上漲,按照價格“零增長”目標出台了相關措施。
預售申報:新房源需一次性申報房價
鄭州市要求,新建商品房預售審批時,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必須一次性在預售方案中申報所有住房銷售價格,並按規定到物價部門備案。
新批預售項目,其預售方案中的商品住房價格,高於該項目上一期實際成交價格,或者高於本區域同品質樓盤實際成交價格的,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
對於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按照環比“零增長”的要求重新申報未銷售住房價格。
為此,鄭州市啓動了“商品住房限價系統”,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市場檢測,對不按照申報價格銷售或者銷售價格月環比上漲的,暫停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
購房新政*:*未滿20歲單身暫停購房
自2013年9月1日起,鄭州市規定持有本市居住證3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未滿20週歲的單身人員,暫停其在本市限購區域購房;年滿20週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限購1套住房。
監管**新政:查處力度更嚴厲
鄭州市結合自身市場實際,自2013年9月1日起,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或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完成主體結構工程封頂,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
同時,對於發佈虛假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加大查處懲治力度。 (陳耀文 張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