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面臨鉅額索賠 律師呼籲成立賠付基金
*編者按:*繼證監會處罰光大證券之後,昨天廣州一股民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法院判令兩者共同賠償損失7萬元。這起侵權訴訟或是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後國內首批股民起訴維權案件之一。
對於民事賠償,證監會已表明立場:建議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接下來,將有大批在“烏龍指”事件中受損的投資者起訴光大證券。律師呼籲,督促光大證券成立賠付基金。
廣州股民狀告光大證券和上交所
廣州媒體報道,昨天已有一位股民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了訴狀,起訴光大證券和上交所,要求法院判令兩者共同賠償損失7萬元。廣州市番禺區法院的工作人員已收下材料,正進行立案審查。
郭先生起訴説,8月16日上午,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發生後,引發上證綜指等大盤指數和多隻權重股短時間大幅波動。該異常交易事發後,上交所沒有采取臨時停市措施。當天上午,光大證券董事會秘書又向媒體否認“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元烏龍指”的傳聞。這種情況下,他誤以為存在重大利好消息,便在當天下午開市後,迅速高位買進數只股票。
直到當天下午2時許,光大證券才發佈公告稱出現問題。而郭先生高位買進的股票在當天收市時已全部回落至低位,直至他將股票賣出,共損失7萬元。
面臨近30億元索賠 律師細説索賠條件
隨着證監會對光大證券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事實的認定,接下來,將有大批在“烏龍指”事件中受損的投資者起訴光大證券。對於投資者關注的索賠問題,證監會表示,投資者可向光大證券提出民事索賠,賠償問題將由司法機關確定。
而光大證券內幕交易遭受損失的投資者不在少數。有機構統計顯示,A股市場8月16日當天有超過45萬户投資者追漲買入股票,其中機構投資者有1600多户。還有機構稱,光大或將面臨近30億元的民事索賠。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建議,股民維權應等待處罰決定書正式生效之後。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認為符合索賠條件投資者應為:2013年8月16日11時05分後到2013年8月17日之間曾買賣過、並在2013年8月19日起賣出或繼續持有:(1)上證50指數、上證180指數、滬深30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項下的權重股票(具體另表);(2)50ETF基金、180ETF基金;(3)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且存在虧損或推定虧損的投資者。投資者應向律師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卡複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基金/期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2013年8月16日11時05分後第一次買賣至今,交易時間應打印出買賣的具體分鐘)、聯繫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
業內呼籲督促光大成立賠付基金
上週五,證監會發言人透露,支持證券公司探索及時補償投資者的有效機制,但前提是需要券商主動提出有關方案。9月2日,光大公司公告重複了證監會給予公司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同時發佈的《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辭職的公告》。但市場普遍期待的光大公告能對投資者提出賠償方案,卻沒有提及。
張遠忠律師建議,監管部門沒有追究光大證券的刑事責任,但應該用刑事處理給光大證券施加一些壓力,督促其成立證券賠付基金。宋一欣認為,在此次事件中,中國證監會從重從快查清事實、果斷處罰,令人讚賞,並希望中國證監會今後應加強對對沖,套利,程序化交易等創新業務監管,建立熔斷機制。同時強烈呼籲證監會督促光大證券成立賠付基金,賠償此次內幕交易案受害者,如同萬福生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