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爛動物肉榨成油銷全國 紅九九等117家企業中招
2日上午,一宗案值高達6000萬元、涉及全國多個省市117家大中食品企業及個人糧油店的特大“地溝油”案,在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是《中國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被訴諸刑律的又一起特大食品安全案件。
新型地溝油每噸獲利5000元
去年3月21日,在公安部的督辦下,浙江、安徽、上海、江蘇、重慶、山東六省市警方聯合行動。從上游收購加工到下游銷售全環節,現場查獲新型地溝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餘噸。與以往從飯館、陰溝裏等收取的泔水提煉而成不同,新型地溝油是由屠宰場的廢棄物壓榨而成,包括豬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還有一些存放時間過長已變質的動物內臟。
原本這種油脂應該用於工業生產,但是一些油脂公司卻用於製造食用油。在對一家工廠的檢查過程中,公安執法人員發現了一張銷售表,其中顯示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在2011年11月、12月,分三次從該廠購買了40噸新型地溝油,每噸以7500元左右購進,經過自己加工後再以每噸12500元價格賣出,平均每噸獲利5000元,利潤絲毫不亞於過去的地溝油。
銷往全國多省市117家企業
據公訴機關調查,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間,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與該公司副經理李樹聖決定,由李樹聖負責採購、生產管理,王成奎負責銷售,被告人劉偉(該公司一廠生產廠長)、何丙學(該公司一廠車間主任)負責組織工人、技術指導並安排工人生產,明知王佃生、蔡學飛、顧濤、張偉軍、趙廣田、李偉、葉連軍、馬先龍、張硯龍、李衞行、吳利永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廢棄油脂以及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火煉出來的火煉毛油,仍多次從其處購買大量火煉雞毛油、鴨毛油、豬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銷售至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安徽匯陽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嘉裏糧油有限公司、重慶紅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聖倫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匯華東澤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鴻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東海縣王三糧油店等共計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業以及個人糧油店,涉案價值達6000多萬元。
江蘇省連雲港市檢察院起訴書建議法院對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王傳果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庭審過程將持續到9月3日,法庭將擇機宣判。
是否明知成辯論焦點
16名被告人中,除王成奎、李樹聖、劉偉、何丙學等4人是康潤公司的管理人員外,其餘被告人均為向康潤公司提供原料的人員。
在為康潤公司提供原料的被告人中,今年55歲的山東人王佃生排在第一位。據檢方指控,他於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明知康潤公司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仍將自己生產的鴨毛血、甘酯等銷售給該公司,其中被用於生產“食用油”的約770噸。
“康潤公司是經政府批准成立20多年的大企業,信譽一直良好,王佃生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懷疑其是生產地溝油的企業。 ”中國律師司法網首席律師謝通祥擔任王佃生的辯護人。他介紹説,從康潤公司的營業執照範圍來看,該公司可以生產飼料油與食用油。
謝通祥表示,王佃生是以飼料油的價格把產品賣給康潤公司的,他把鴨油賣給康潤公司是純粹的商業行為,他也不知道康潤公司用來製造地溝油。在康潤公司既可以生產食用油也可以生產飼料油的前提下,王佃生無法也無權監督康潤公司用其鴨油是生產飼料油還是食用油,這是監管部門的責任與權力。據新華社、《北京晚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