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訴加多寶不正當競爭案一審 索賠千萬賠償無果
9月3日,加多寶虛假宣傳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經過5個多小時的激辯,以廣藥集團拒絕調解法院未做宣判暫告結束。
庭審中,王老吉提出包括加多寶不得在廣告宣傳上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或“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共1080萬元(包括合理費用80萬元)的訴訟請求。
此次庭審的主要的兩大主要焦點就是:紅罐涼茶指向問題和廣告語是否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對於“紅罐涼茶”指向性,廣藥集團代理律師認為,除了“王老吉”商標權人可以改名,其他人均不可以更改。即使被告辯解使用的是“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其是正名。但無論是“王老吉”還是“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都是指向王老吉。
“關於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本案指的就是‘王老吉’,沒有消費者會認為要購買‘紅罐涼茶’。被告以前生產的產品並無標明‘紅罐涼茶’字樣,‘紅罐’只是一種裝潢。” 廣藥律師進一步解釋道。
加多寶律師反駁稱:“紅罐包裝由加多寶精心策劃設計、有別於其他涼茶產品,廣告語中使用的“紅罐涼茶”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用來指代加多寶公司生產的涼茶產品。”
對於加多寶廣告語是否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問題,雙方也是各執一詞爭論不休。
廣藥集團代理律師認為,加多寶極力推廣“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兩句廣告詞,是虛假宣傳,構成不當競爭。
此外,廣藥律師表示:“要辨別本案涉及廣告是否虛假宣傳,要看消費者中是否產生混淆。老百姓去餐廳吃飯要的都是王老吉,但餐廳卻給的是加多寶。這些虛假廣告有商家宣傳等,都是受到了加多寶的誤導,儘管被告曾是商標被許可人,其也承諾不會損害“王老吉”商標,但現在無論什麼行為都是為了轉移“王老吉”品牌的價值,就是要消滅“王老吉”品牌。”
廣藥認為這些廣告語延續不斷的隊原告權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其對於不斷攫取原告"王老吉"品牌商譽是循序漸進的,主觀上是惡意、蓄意的。
然而,加多寶代理律師則不贊同上述觀點,被告律師稱:“關於廣告語“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不存在任何誤導成分。“紅罐”、“紅罐涼茶”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寶產品。“全國銷量領先”是一個限定詞,加多寶產品一直以來都是市場銷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誤導,“廣藥用大量證據證明加多寶做了這個廣告,其必須證明加多寶廣告做了什麼誤導效果。”而廣藥稱加多寶的這種廣告導致社會誤解王老吉要消亡,也需要舉證證明。”
雙方庭上糾紛不斷,據廣藥集團提供給中國網財經的一份資料顯示,去年11月30日廣藥以加多寶公司嫌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索賠千萬元的訴訟。還同時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宣傳。
同年12月27日,廣州市中院專門就訴中禁令事項組織雙方進行聽證。
今年1月31日,廣州市中院下達訴中禁令裁定書,裁定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改名”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