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腐敗大案絕非偶然
像中石油這樣的公司,國資委管不了,證監會不敢動,獨董只會唱讚歌,媒體採訪不了,遲早是要出事的。
曾被譽為全球最賺錢企業的A股一哥中國石油,幾乎毫無徵兆,居然爆出迄今中國最大腐敗窩案——兩天內,4名高管被查,骨幹領導層幾乎被連鍋端。
先是8月26日中午11時,監察部公告,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大慶油田總經理王永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王永春是中石油原董事長蔣潔敏調任國資委後石油系統唯一一名候補中委,同時也是繼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之後、十八大後第二個落馬的中央候補委員。
接着,8月27日下午,國資委官方網站突然掛出簡短消息,稱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中石油董秘兼崑崙能源(香港上市公司)董事長李華林,中石油副總裁兼長慶油田總經理冉新權,中石油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等3人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這4人全部任職於勘探開發板塊:王永春掌大慶,冉新權掌長慶,李華林管海外,王道富管勘探,而勘探開發板塊一直是中石油的盈利支柱。披露的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共實現經營利潤998.6億元,其中勘探與生產板塊實現的經營利潤就高達988.07億元,幾乎囊括了公司的全部利潤。在勘探板塊中,大慶油田和長慶油田又是中國第一、第二大油田,這兩大油田油氣總產能約為9500萬噸/年,佔據中國石油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公司海外業務實現營業額3680億元,佔總營業額的33.4%;實現税前利潤120.80億元,佔全部税前利潤的12.9%。
到目前為止,有關中石油這起腐敗大案,官方消息只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這短短數字。但是,稍稍回顧一下2007年11月中石油上市以來,屢屢成為輿論中心,屢屢不了了之的過程,就可斷定,像中石油這樣的高度壟斷、高度封閉的特殊企業,遲早要出事,而且非出大事不可。
上市6年來,除了48元買中石油被套牢的股民怨氣難平外,幾乎每年都有中石油涉案、中石油醜聞之類的報道。
2009年8~9月間,中石油與開發商冠城大通達成協議,團購北京太陽星城三期的8幢住宅樓和兩幢商用樓,外加2個地下停車場,總價約20.6億元,單價僅9000多元/平方米。這1000餘套住房,名義上為駐京單位的無房户團購,實則是為中石油幾百位局級以上高管預留的。為彌補開發商的損失,中石油又是低價供應柴油(反正煉油虧損有國家補貼),又是低息提供貸款。事件揭露後,輿論為之譁然,但中石油不發一聲,監管部門也聽之任之。
2010~2011年間,中石油又相繼陷入“CCI(美國控制組件公司)行賄黑名單”和“戴姆勒行賄門”,這兩個案件均經美國司法部判定,戴姆勒因系紐交所上市公司,還由美國證監會同時介入調查。當時,中石油有關高管也曾表示,“一查到底”、“絕不姑息”,但最後同樣不見下文。至於中石油下屬分公司、子公司老總出事,更是司空見慣。
從公司治理角度,中石油更是內部人説了算。董事會共11名董事,除5名獨董外,其他6名均由中石油集團派出。有關法規明確規定,執行董事不得在大股東單位兼職,可中石油三名執行董事,董事長、總裁兼任集團公司總經理;這次出事的董事兼董秘李華林,同樣在集團兼任副總經理,作為董秘,居然可以不出席日前在香港舉行的中期業績報告會,也不説明原因。而5名獨董中,3人系前政府高官。別的上市公司獨董述職報告均為一人一報告,而中石油5位獨董共用一個報告,全部用“我們”作主語,所有的獨立意見都是“眾口一詞”,“並無異議”。
像中石油這樣的公司,國資委管不了,證監會不敢動,獨董只會唱讚歌,媒體要採訪更是“必須經過集體研究才行”一句話擋在門外。如此不受監督的龐然大物,是到了從根本上動刀的時候了。譬如,能不能分拆?(賀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