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張裕等酒類產品包裝空隙率不合格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7日訊(記者 佟明彪)近期,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和銷售的飲料酒進行了商品包裝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66批次,經檢驗,不合格3批次,其中包括標稱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技術開發公司和煙台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兩款產品。
據介紹,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和《JJF 1244-2010 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檢驗規則》的要求,對商品包裝的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及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比。
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到,本次被發現包裝空隙率項目不合格的產品有標稱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技術開發公司生產的“茅台” 國隆禮品酒(500ml×2 2012-9-15)、標稱煙台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可雅VSOP白蘭地(700ml 2010081602)、標稱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古越龍山” 八年陳花雕酒(500ml×2 2013.03.07)。標準規定飲料酒商品包裝空隙率的限量指標為≤55%。
2013年3季度飲料酒商品包裝監督抽查不合格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