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專家呼籲税改縮減貧富差距 提升直接税比重
以財税改革為主題的“莫干山會議·2013”週一閉幕。在會議討論中,多位專家極力呼籲,在我國貧富差距較大的現狀下,提升直接税在整體税系中的比重勢在必行。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中國人均收入水平還比較低,但中國不同居民間收入懸殊非常大。提高直接税比重,恰恰要解決有關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收入差距懸殊問題。”
賈康指出,“在税務系統裏面,有人提出直接税比例提高是一個自然過程的觀點,我是不同意的。如果你認為是自然的過程,那就否定了税制改革的重要性。”
在我國現行的税收制度中,以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為主體的間接税佔比達68%左右,以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為主體的直接税佔比達25%左右,此外還有一些小税種。從比例關係上來講,我國是比較明顯的間接税制度。
雖然樓繼偉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國間接税為主的結構不會變,我國不會取消間接税,但他同時指出,我國直接税比重低是事實,未來改革會增加直接税比重。
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財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許生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解釋道,間接税隱含在價格裏面,通過消費的渠道徵收比較容易,這是其有利的一面。“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隨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費在其收入中所佔的比率下降。由於間接税的徵收是建立在消費行為上的,所以富人並沒有因為富有而更多地為國家交税。窮人因為有比較固定的消費行為,也並沒有因為窮而少交税。”他強調道“間接税不利於調節收入分配是其最主要的弊端。”
專家指出,目前中國社會的基尼系 數 比 較 大 , 有 觀 點 稱 已 經 達 到0.49。在這樣的背景下,改變直接税和間接税的比例關係非常迫切。許生建議:“使直接税提高到佔45%左右,間接税佔50%左右。這樣的配比更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改變貧富差距比較大的社會狀況。”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則認為,我國應該逐步由以間接税為主的税收體系過渡到以直接税為主的税收體系。“增值税、營業税這種間接税為主的税收體系是鼓勵投資的税收,我們這些年經濟高速增長的秘密在於各級政府都是發動機,都是投 資 主 體 , 都 有 極 高 的 投 資 積 極性。”宋曉梧繼續説,“但是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現有的税收體系帶來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同時,在地方財權事權不適應的情況下,“如果過渡到以直接税為主,還有一個好處是可以穩定地方財税收入”,宋曉梧解釋説:“因為以所得税為主的直接税體系與地方聚集的人口和廠房、居民住宅相聯繫,以之作為税收基數更有利於穩定地方的財政收入。”
專家指出,目前我國的税負水平居於發展中國家的中等水平,處在比較合適的區間。改變直接税與間接税的比率關係,需要在保持宏觀税負穩定的前提下,通過税種的搭配使直接税上升、間接税下降。
許生建議,可以通過房產税擴圍以及設立新的直接税税種,比如遺產税、資源税、碳排放税等增加直接税佔比。同時,應該降低增值税等間接税的平均税率。(記者趙婧德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