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回應造城衝動:徵地手續合法農民生活有保障
西部網安康訊(記者彭芬)近日,有媒體以《縣改市預期引發石泉另類造城衝動》為題,報道了安康石泉縣在撤縣設市的籌備工作中,為了造城將大量基本農田變為建設用地,導致當地農民失去耕地,沒有了後續生活保障的情況。
針對報道中反映的相關情況和提出的幾點質疑,石泉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西部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該報道反映的情況與事實出入較大,石泉縣開發建設江南新區是城鎮化發展的必然選擇,相關的土地徵用手續也是通過規範的程序辦理的合法手續。同時,石泉縣委、縣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失地農民的長遠發展問題,將充分保障失地農民的切身利益。
質疑一:造城只為“縣改市”噱頭更足?
回應:江南新區基礎設施不完善,開發建設有其必要性。
媒體報道中提到,“石泉兩山夾一川的地貌決定了縣城的面積僅為13平方公里,縣城常住人口不足5萬,為了使得本輪的縣改市噱頭更足,石泉選擇了造城。”
對此,石泉縣回應稱,開發建設江南新區是加強防洪保安、改善民生和推進城鎮化發展的需要,是在周邊羣眾、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下做出的規劃,符合當地羣眾的切身利益。
據瞭解,石泉縣江南新區位於城關鎮江南社區,屬城市規劃區,是城市的東南門户和副中心城區。該區域地處縣城區東部漢江南岸,由於沒有防洪河堤,加之交通路網、防火消防、給排水以及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都不完善,難以滿足羣眾生產生活需求,周邊羣眾長期以來強烈盼望政府儘快開發建設好該區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推動城鎮化進程重大戰略部署,按照石泉縣城總體規劃(2010—2025年),經2011年縣人代會審議通過,石泉縣決定開發建設江南新區,並在此規劃建設江南跨區域陝南移民搬遷集中安置示範小區,以儘快啓動建設江南河堤,完善交通路網、防火消防、給排水以及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這既是加強防洪保安的需要,又是改善民生和推進城鎮化發展的需要,對於徹底改善江南人居環境,打造山水園林城市,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符合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質疑二:土地徵用手續是否合法?
回應:土地徵用手續合法、程序規範。
報道中指出,有關土地徵用手續問題,“該縣未能向本報記者出具上述土地徵地有關文件批覆”。對此石泉縣表示,江南新區土地徵用是嚴格按照省政府(陝政土批〔2011〕601、686號文件)批准的土地徵用範圍、面積和程序實施的,土地徵用手續合法、程序規範。
質疑三:江南新區失地農民的未來發展堪憂?
回應:土地徵用補償標準較高,失地農民有後續生活保障。
報道中提到,被徵地的農民十分擔心農民如何維持後續生活及轉變生產方式等問題,“政府對於徵地的賠償,基本上是按照一次性補償,對於以後的農民的後續生活問題並沒有做出明確的答覆。”
針對報道中提到的問題,石泉縣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江南新區徵用土地補償是縣政府在參照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徵用補償標準基礎上,充分徵求廣大村民意見,並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按每畝9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償。補償遠高於省政府批准標準,最大限度地維護和保證了村民的利益。
而對於江南新區失地農民的長遠發展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石泉縣的第三產業呈現處強勁發展的態勢,村民可以就近從事二、三產業,增加收入。而對於不願放棄土地,欲繼續耕種的農户,城關鎮和社區積極在附近協調落實了部分集體土地,供農户繼續耕種。石泉縣政府還專門為社區預留了部分經營性土地,由社區開發經營,所得收益由集體用於統籌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發展問題,充分保障失地農民的切身利益。